共找到7條詞條名為張朝霞的結果 展開
張朝霞
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
曾任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檢察院調研室副主任、副處級檢察員,調研室主任、檢委會委員、副處級檢察員,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兼檢委會辦公室主任、檢委會委員。
2007年12月任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
2021年5月任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曾任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二級高級檢察官。
2012年2月,張朝霞擬任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黨組成員、擬推薦為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副檢察長人選。
2021年5月27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召開,會議任命張朝霞為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2021年9月27日,朝陽區委常委會召開擴大會議,宣布市委關於朝陽區區級領導職務變動的決定。免去張朝霞同志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調去北京市人民檢察院工作。
在《中國法學》、《比較法研究》、《中外法學》、《法學雜誌》等刊物發表論文近二十篇,並著有《中德刑事不起訴制度比較研究》、《刑法修改與適用》、《首都檢察十大精品案例》、《我們人民:憲法的根基》、《法律監督的理論與實證研究》等學術研究書籍。
2011年3月31日,獲評“首都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