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糧食局
保定市糧食局
指導全市糧食企業搞好糧食產業化經營,管理機關財務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負責全市糧食系統財務、內部社工作;負責全市糧食系統業務統計和機構編製、人員、工資統計工作;負責全市糧食系統職工教育培訓。
保定市糧食局是負責全市糧食(含食油,下同)流通管理工作的市政府直屬機構。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市編委“三定”方案,保定市糧食局的工作職責是:
(一)落實國家、省有關糧食流通的法規、政策;研究制定全市糧食流通政策、制度,指導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
(二)擬定全市糧食流通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制定全市糧食流通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意見,協調糧食總量和品種平衡;落實上級下達的糧食進出口計劃。
(三)組織落實國家、省糧食保護價收購任務;組織指導全市糧食市場供應,保障當地軍隊、災區、庫區移民和缺糧貧困地區糧食供應,執行市政府糧食供應應急預案。
(四)建立和完善市級糧食儲備制度,提出市級儲備規模和吞吐計劃,報經市政府同意后組織落實;管理國家、省委託代管的國家及儲備糧;指導地方糧食儲備和農村糧食存儲工作。
(五)培育和完善糧食市場體系,制定全市糧食批發市場建設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按有關法規管理糧食市場,維護糧食流通秩序。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社會糧食流通進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有關糧食法律、法規執行情況,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受理有關行政複議,指導本系統執法工作。
(六)協助有關部門建立和管理糧食風險基金;協助有關部門監督管理糧食收購資金。
(七)負責監管全市糧食系統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全市糧食科學儲糧和儲糧安全;執行國家糧食質量標準,落實糧食檢驗政策、制度和辦法。
(八)負責全市糧食流通設施建設規劃布局;協調並監督由國家、省市政府投資的糧食基建項目建設。
(九)負責全市糧食流通行業管理;推動全市糧食流通行業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負責全行業對外交流與合作;制定全市糧食系統糧油工業發展規劃和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