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實體

責任實體

責任實體是指具有明確的、獨立承擔經濟責任,並獨立考評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或責任績效的企業內部責任單位。

責任實體的類型


1.橫向責任實體
是指企業在廠長(經理)領導下,為了經營管理上的需要而設置的平行職能機構。
按照劃分責任實體的原則和標準,企業要根據資金運動客觀規律(即企業的價值運動規律)首先應設置供應、生產、銷售等職能機構。同時,資金運動的另一方面是使用價值的運動,具體表現為生產力要素的運動,即勞動者,物資設備,已被運用的科學技術方法的運動。因此,企業還應設置勞動人事(管理勞動工資、職工教育和調配等)、物資管理、設備管理、技術管理等職能機構。橫向責任會計實體的組織機構是按照分權管理原則建立起來的,在這種組織機構下,企業最高層管理機構和最高管理人員並不獨攬大權,而是將經營管理大權適當分解,使總公司下屬的各事業部門也對有關成本、費用、收入、利潤和資金全面負責,因而,它們既是利潤中心,又是資金中心,而事業部門下屬的各公司,必須同時對生產、銷售活動全面負責。因而,它們既是成本中心,又是利潤中心。只有公司下屬的工廠、車間、工段、班組等,才能對成本、費用負責,才是成本中心。
2.縱向責任實體
即企業領導人和各部門為了履行自己的經濟責任,完成承擔的各項經濟任務而設置的直屬責任實體。其特點是:上下之間是隸屬關係,具體承擔其上傳下達的經濟任務,並組織實施。設置的目的是:便於層層具體落實各項經濟責任指標,加強資金在每個環節上的控制管理,以保證企業經營總目標的實現。
3.車間責任實體
是指一級生產單位,既是生產的主要環節,又是企業管理的樞紐,起著承上啟下作用的單位,上承厂部,下連班組。在責任會計制度下,認真搞好車間的會計核算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①有利於正確貫徹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不斷提高經濟效益。②各車間將實際完成各項技術經濟指標的情況與計劃相比,與歷史最好水平相比,與國內外同行業先進水平比較,從中查明車間生產經營管理中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的措施和建議,進一步堵塞漏洞;建立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控制優質、高產、低耗的潛力,努力提高經濟效益。③車間作為經濟實體進行嚴格的會計核算,還可以為企業內部開展勞動競爭,促進比學、趕、幫,評比先進集體提供可靠的依據。
4.班組責任實體
即在車間直接領導下從事產生經營的基層單位,是生產車間的有機組成部分,也是企業責任會計的基礎。

責任實體的劃分


作用

1、有利於將企業的自負盈虧落在實處,從而解決企業內部“大鍋飯”的問題。企業作為相對獨立的商品生產者,對自己的經營成果負完全責任,這包括兩層含義:第一是指企業必須以自己的收人抵補支出,實行自負盈虧,主要解決企業吃國家。大鍋飯。的問題;第二是指企業內部各級部門和職工對自己的生產管理成果負責,實行按勞分配,主要解決職工吃企業“大鍋飯”的問題。經濟管理體制改革,旨在解決企業吃國家“大鍋飯”的問題;而推行責任會計,按照可控原則劃分責任實體則旨在解決職工吃企業“大鍋飯”的問題。通過責、權、利相結合來調整和處理生產經營過程中人與人的經濟關係,激發廣大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從而將企業的自負盈虧落在實處。
2、有利於加強內部管理,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在以企業為主體的傳統管理形式下,經濟核算無法反映各單位的經濟責任,更不能據此進行考核,只能以最終產品為對象,滿足於對上報帳,辛辛苦苦核算出來的資料卻不能起到對內控制。管理的作用。而以責任實體為主體的責任會計管理,通過實行目標管理、制訂責任預算、實施責任核算、進行責任考評,組織責任信息反饋等一系列工作,一方面可以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生產積極性;另一方面也使得核算工作滲透到生產經營的一切環節,從而大大提高整個企業的管理水平。

原則

從責任會計的實踐來看,劃分責任實體應該以責、權、利相結合作為總原則,其他原則(如系統化原則、最佳動力原則等)只能以此為基礎,對責任實體的劃分起輔助性的作用。下面主要對總原則進行論述。
1、必須具有十分明確的、由其控制的行動範圍,並獨立承擔相應的責任。責任實體不同於企業這個經濟實體,它不對企業全部生產經營活動負責,而只對其特定部分——該責任體控制範圍內的經濟活動負責,這時,各責任實體的責任總和即為企業的總責任。因此,它要求按照責任(具體表現為資金、成本、利潤)可控與否劃分各類各級責任實體的控制範圍,凡在其可控範圍內發生的責任活動,都由其承擔責任;相反,則不由其承擔責任。在這種情況下,凡涉及幾個責任實體的聯合責任應該盡量避免強制分配;在某責任實體內發生而不應由它負責的責任應轉歸其他有關責任實體負責;在為某責任實體編製的責任預算和績效報告中,只應以該責任實體的可控責任為限,至多將在該責任實體內發生的不可控責任作為參考資料列示。這樣,一方面使責任實體名實相符,另一方面也可以形成沒有責任空白的企業責任體系,因為某責任實體的不可控責任對其他責任實體講可以是可控責任。
2、必須具有與規定責任相適應的經營管理權。西方企業界流傳這樣一句話:“有責無權便是地獄”,這充分說明,責任實體具有相應的權力是承擔經濟責任的必要條件。因此,凡責任實體職權範圍內的活動,應由責任實體根據實際需要靈活決定,企業各級管理部門一般不應加以干涉;在出現經濟糾紛時,也應通過內部經濟仲裁機構進行協調和裁決,以確保責任體系的正常運行。
3、必須獲得與其責任績效相適應的經濟利益物質利益原則社會主義經濟管理的一項重要原則,也是實行責任會計應遵循的一項重要原則。無論什麼社會,物質利益總是人們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直接動力。因此,必須將每個責任實體的實際績效與責任預算相對比,分析差異產生的原因,並給予適當的獎勵與懲罰,促使責任實體關心其責任活動的效果。當然,物質鼓勵也不是萬能的,它必須與精神鼓勵相結合,才能發揮最大的激勵作用。
綜上所述,責任實體承擔經濟責任,是提高責任實體活動效果及企業綜合經濟效益的保證;賦予責任實體獨守的經營管理權,是承擔經濟責任的條件;而經濟利益則是承擔經濟責任、提高經濟效益的動力。因此,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是責任實體劃分應遵循的總原則。

影響因素

由於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千差萬別,因此,責任實體的劃分,除應考慮責、權、利相結合的要求外;還必須了解影響責任實體劃分的主要因素。從目前來看,主要有以下幾個因素:
1、企業組織機構。責任實體的劃分必須和企業的組織結構相適應。就目前而言,我國企業的組織結構正在由集權管理型向分權管理型轉化(在企業內部常將這種轉化稱為划小核算單位)。概括說來,主要有以下幾點:(1)組織結構的規模由大化小,大中有小,大企業組建成幾個分廠,大型公司劃分為若干專業化程度較高的工廠和其他組織;(2)組織結構的聯繫由縱向橫,縱橫交叉。傳統的直線職能制向專業管理和綜合管理髮展,出現了供銷公司,成立了橫向控制的組織(如總會計師室、總工程師室等);(3)組織結構的層次和職能由合到分,合中有分。管理組織形成決策層、管理層和執行層的寶塔式結構,改變了由厂部包攬一切的現象。組織結構的上述變化必然對責任實體的劃分產生影響,每級分權組織就成為一級責任實體,都有相應的職責和權力,各級責任實體的責任形成責任鏈,一環扣一環。因此,分權管理意味著加重責任:分權單位增加權力,不僅要對用權效果負責,而且對上級單位負責;授權單位卞放權力,要對下級單位用權情況和效果負責。
2、生產單位專業化形式。從目前來看,生產單位的設置有兩種基本形式:一是工藝專業化,即按生產工藝的特點來設置生產單位;二是對象專業化,即以產品或零部件為對象沒置生產單位。生產單位的不同設置形式,對責任實體劃分有著顯著影響。按工藝專業化劃分責任實體,整個系統為串連式,一個責任實體的輸出是另一責任實體的輸人,責任體系的可靠性與串連的責任實體數量成反比;並且責任實體之間物資和勞務結轉頻繁,責任核算量大,各單位之間的經濟關係複雜,需要協調的問題也較多。按對象專業化劃分,各責任實體為並列式,單獨輸入、輸出,責任體系的可靠性是各責任體可靠性之和,個別責任實體失控不至引起大系統的混亂,而且各責任實體封閉性強,責任結轉較少。因此,各類、各級責任實體必須在全面分析不同分工形式的技術經濟效果,考慮長遠戰略決策和當前需要的基礎上進行合理設置。
3、內部結算方式。為了明確責任,考核績效,各責任實體之間相互提供的產品和勞務必須按照內部結算價格進行站轉。適應不同的管理要求,內部結算價格的制訂有多種方法,歸納起來主要有成本型價格、市場型價格和成本加成型價格等。在不同的價格結算方式下,即使同樣的企業組織結構,責任實體的設置也會有所不同,例如,在成本型價格結算方式下的車間成本責任實體,在成本加成型價格結算方式下就可以成為一級人為利潤責任實體。
4、人員素質。責任實體領導者的素質對分權管理的成敗有著決定性影響,因此,應該根據企業各級管理人員的素質合理地確定責任實體的類型。
此外,地理位置。所有制形式、經營方式等也是劃分責任實體應該考慮的相關因素。
總之,劃分責任實體是個科學、嚴密的工作,各企業應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進行慎重沒計,並在實踐中不斷加以調整,從而形成行之有效的責任體系,將責任劃分不清所造成的推卸責任現象減少到最低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