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芾
張芾
張芾(1814~1862)名黼侯,字小浦。陝西涇陽人。清道光十五年(1835)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累遷庶子,值南書房。大考一等,擢少詹事。二十二年四月王鼎自縊后,張以門生至王家,與陳孚恩“共勸王沆”,同意由陳代改遺疏,得穆彰阿賞識,超遷內閣學士,督江蘇學政。二十五年(1845)授工部侍郎,任滿仍值南書房,旋調吏部;二十九年(1849)督江西學政。
咸豐帝即位,張應召陳述政見,提出“明黜陟,寬出納,禁糜費,重海防”。得咸豐帝讚賞、採納,調任刑部侍郎,任滿著署江西巡撫,不久實授。
咸豐二年七月下旬(1852年9月中旬) ,太平軍圍攻長沙時,張奉清廷命偕同在籍尚書陳孚恩組辦地主團練武裝,籌備江西防務。十月中旬,太平軍撤圍長沙,乘雨渡過湘江,十一月初三(12月13日)攻克岳州,張率所部駐守九江。咸豐三年(1853)正月初,兩江總督陸建瀛移駐九江,張率部移守瑞昌。但正月十一日(1853年2月18日) 太平軍攻佔九江后,清廷卻拿他是問,給革職留用處分,退守南昌。四月中旬,太平軍五萬人溯長江西征,五月下旬進逼南昌。張急奏清廷,調湖北按察使江忠源部救援,使太平軍圍攻南昌三月未克。清廷以張固守南昌城之功,恢復其江西巡撫職。不久,他因截留滇、黔銅鉛銀一事,並為陳孚恩被參劾辯解,被清廷褫奪職務。罷官后,因回陝交通中斷,遂客居浙江紹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