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東縣房管局
揭東縣房管局
(四)負責城鎮房地產開發和舊城改造拆遷工作的管理和監督。 (五)協同有關部門加強房產市場和房產價格的管理;負責轄區內房產價格評估和房屋安全鑒定。 (七)負責城鎮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管理和資質等級標準的審查。
(一)貫徹執行上級房產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地方性房地產管理規章,經批准后組織實施並檢查落實各項房產政策。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目標和規劃,研究制訂房產的發展戰略及中長期住宅建設規劃,經批准后組織並監督實施。
(三)負責全縣公有房產的管理、修繕、租賃、買賣、交換、改造;城鎮房屋租賃管理;負責各類房屋產權產籍管理、登記、審查,核發房地產權證書等工作;辦理各類房屋的確權、轉移、變更、更正、他項權利、註銷等登記手續,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能。
(四)負責城鎮房地產開發和舊城改造拆遷工作的管理和監督。
(五)協同有關部門加強房產市場和房產價格的管理;負責轄區內房產價格評估和房屋安全鑒定。
(六)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全縣私有房屋落實政策的有關工作。
(七)負責城鎮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管理和資質等級標準的審查。
(八)負責城鎮生活小區的物業管理及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其它管理職能。
(九)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人秘股綜合協調局機關的政務工作,草擬綜合性文件,負責局機關的文秘、會議組織、行政後勤和接待工作;負責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工、青、婦和職工教育培訓以及計劃生育工作。(二)產權產籍股負責各類房屋的產權產籍管理和房產登記發證的複審,審批以及房產他項權登記工作;負責個人和單位建房的報建確權審批工作;負責城鎮房地產開發企業的管理和企業資質等級標準審查工作;主辦落實房產政策;負責房產法規、政策執行監督、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提供分析報告;負責房產交易的行業管理。(三)公有房產管理股(加掛縣房屋安全鑒定所牌子)負責直管公有房地產(含其他在管房地產)的分配、租賃、借撥、征租、維修管理;負責城鎮房屋租賃管理、房屋安全鑒定、舊城改造拆遷和危房改造開發的有關工作;參與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解困工作;協辦落實房產政策工作。(四)檔案信訪股負責房屋產權產籍的整編管理和本系統業務和房產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歸檔;接受單位、群眾及司法部門的來信來訪、諮詢工作,並及時對有關業務進行登記、辦理、協助和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