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海南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5、對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進行監督檢查; 7、負責轄區內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的日常監督管理; 10、負責轄區內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事故的查處;
目錄
根據省編辦《關於州(地、市)縣(區)藥品監督管理機構更名的批複》(青編辦行字(2005)85號)精神,州、地、市藥品監督管理局已統一更名為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設辦公室、食品安全協調科、藥品市場稽查科三個科室,職能調整及主要職責是:
(一)職責調整
1、承擔原州藥品監督管理局的職責。
2、增加轄區內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事故查處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4、負責對轄區內藥品和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的日常監督管理;依法依規查處轄區內製、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等違法行為;監管轄區內中、藏藥材集貿市場;
5、對轄區內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進行監督檢查;
6、監督實施藥品標準、執行醫療器械產品行業標準和藥用包裝材料的國家標準;
7、負責轄區內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的日常監督管理;
8、依據規定對執業藥師在崗執業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10、負責轄區內食品、保健品、化妝品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組織開展對重大事故的查處;
11、指導轄區內葯檢機構的工作。
12、完成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