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民康
范民康
范民康,男,漢族,1964年8月出生,合陽縣路井鎮人,西北政法學院法律專業大專學歷。1982年7月,省農林學校林業專業畢業後分配到陝西省林業廳造林處工作。1986年,在橫山縣塔灣鄉蹲點一年,開展造林、綠化、林業政策調研等工作。2000年10月任造林處處長,同時兼任省退耕還林管理中心主任。2009年7月,被陝西省人民政府任命為林業廳總工程師,同年10月,兼任林業廳新聞發言人。2010年11月,被中共陝西省委組織部任命為林業廳黨組成員,分管林業廳辦公室、後勤和宣傳等方面的工作。
范民康
他組織編製全省綠色生態工程總體規劃,組織指導關中平原區37個縣(區)編製平原綠化規劃方案,組織實施平原綠化工程;組織完成比利時援助果園營建、苗圃建設和沙地治理,負責制定《陝西省農業綜合開發林業項目技術標準》及項目的相關管理辦法,與WWF合作,實施退耕還林與大熊貓棲息地建設等項目。陝西退耕還林工作從起步到全面鋪開,他全程參與、做了大量艱苦細緻的工作。在全省不同區域抓點示範,探索經驗,用以指導和推動全省退耕還林工作。他重視規範管理,主持制定全省退耕還林規劃設計、種苗供應、檢查驗收、政策兌現以及違反退耕還林政策黨紀政紀處分規定等10多個規範性文件,主持起草《陝西省人民政府關於實行封山禁牧的命令》。他注重抓工作落實,組織開展每年一次的市縣聯合自查和省級複查,以及全省退耕還林拉網式大檢查,摸清了退耕還林實績和問題,為宏觀決策提供了依據。陝西退耕還林工作位居全國前列,全省主色調由黃變綠,得到省委、省政府領導和社會各界的肯定,多次在全國介紹經驗。1987年,個人被中共陝西省委表彰為蹲點下鄉工作先進個人。2003年,參加106條小流域治理,2005年5月,其被中共陝西省委、省政府、省軍區聯合表彰為治理模範個人。在人事處工作期間,重點抓人事制度建設、機構設置管理、幹部教育培訓、基層單位領導班子建設等方面的工作,為陝西林業事業發展提供組織保障。
雖然長期在外工作,但心繫家鄉,關心家鄉,積極建言獻策,為家鄉經濟發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