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標

完成工程建設任務的法律行為

工程招標是指建設單位對擬建的工程項目通過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設項目的承包單位競爭,並從中選擇條件優越者來完成工程建設任務的法律行為。工程招標代理機構在工程招標、工程專業技術諮詢、規範招標行為、提高招標質量等方面,都起著積極的作用。

行為簡介


無論是政府部門的招標信息平台還是其他招標網站,每天都會對外發布海量的招中標信息;用戶需要花費大量的精力和時間才能從龐雜的信息中篩選出少量有用的信息。RCC招標與公告信息網是基於公司豐富的行業資源和強大的信息處理能力所創建的高效信息平台,及時發布全國的各類產品和服務的招標與公告信息。
隨著工程招標代理行業競爭的不斷加劇,工程招標代理企業間併購整合與資本運作也日趨頻繁,國內優秀的工程招標代理企業愈來愈重視對行業市場的研究,特別是對企業發展環境和客戶需求趨勢變化的深入研究。

程序


(一)招標項目備案:招標人到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領取並填寫《招標申請表》,並將項目審批、土地、規劃、資金證明、工程擔保、施工圖審核等前期手續報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門核准或備案。
(二)招標人自行招標或招標代理合同備案(當日)。
(三)招標公告備案:招標人或委託代理機構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邀請書,招標公告經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由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在指定媒介統一發布。
(四)招標文件備案:招標人或委託代理機構依法編製招標文件后提交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五)受理交易登記:招標人提交招標備案登記表,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安排開標、評標日程。
(六)投標報名:公開招標的項目,投標人必須按招標公告的要求,攜帶全部相關證件到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報名,由行政監督部門、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和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共同對投標單位所報資料進行審查。
(七)投標人資格預審:招標人需要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的,應當在招標公告或者招標邀請書中載明預審條件、預審方法和獲取預審文件的途徑,由招標人在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組織資格預審。
(八)在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發售招標文件和相關資料,組織投標人現場勘察,並對相關問題作出說明。
(九)組建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提交評標專家抽取申請表、合格投標人明細表報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和行政監督部門備案,並在其現場監督下,從市綜合性評標專家庫或省綜合性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名單,組建評標委員會,負責相關招標項目的評標工作。評標委員會的組建應當在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進行。
(十)開標、評標、提交評標報告:投標人在規定截標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並簽到。招標人在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下按程序組織開標、評標。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提出由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共同簽字的書面評標報告,推薦前3名合格的中標候選人,並標明排名順序。
(十一)定標:招標人應當在開標之日起7日內,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招標人也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招標人應當按排名順序從中標候選人中選擇中標人。中標候選人除因排名順序被自然淘汰,或者放棄權利外,凡無法定淘汰情形者,招標人不得將其淘汰。
(十二)中標公示:招標人提交定標報告經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將中標結果在招標投標網公示,公示期不得少於3日。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十三)發出中標通知書、簽訂合同:公示期內沒有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招標人經相關行政監督部門和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備案後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同時通知未中標人,並在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與中標人訂立書面合同。招標人應當在簽訂合同之日起15日內將合同報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紀律


(1)參加招標工作的人員須遵守下述紀律:
①採用何種招標方式須經審批;
②在工程招標中,不得隱瞞工程真實情況,弄虛作假;
③不得泄露標底或串通招標單位,排擠競爭對手公平競爭;
④不得接受相關企業宴請或禮物、禮金;
⑤不得私自在家中接待投標企業。
(2)與招標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有以下干擾招標工作的行為:
①在招標過程中以各種方式向工作人員授意、施加壓力;
②引薦投標企業到工作人員家中;
③向招標工作人員騙取有關情況並泄露給投標企業。
(3)投標單位應遵守下列紀律:
①不得在投標中弄虛作假;
②不得非法獲取標底;
③不得在投標中串通投標,抬高或壓低標價;
④不得採取行賄或其他手段串通投標單位排擠競爭對手;
⑤承包單位不得將承包工程轉包或違規分包。

管理辦法


目的和依據
為進一步提高我們公司基建工程投資效益,保證工程建設質量,降低工程造價,規範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運作程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以及省、市相關規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工作原則
1.招投標工作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
2.招投標工作應當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招投標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3.招投標工作應依法進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投標工作。
招投標工作應自覺接受省、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機構和學校監察部門的監督與檢查。
招標條件與範圍、規模、標準的確定
1.工程招標必須具備國家和省市規定的條件,不具備條件者,不得進行投標;
2.工程招標包括勘測設計、施工、材料設備採購、建設監理等;
3.工程招標應由市工程交易中心或學校採購中心組織進行,滿足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機構認定招標總價的,必須在市工程交易中心招標;不滿足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機構認定招標總價的,可以實行校內招標;
4.招標方式可以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採取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等方式,重大項目可以委託有工程招投標代理資質的機構負責招投標工作;
5.凡實行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的工程項目,按照國家及學校有關招標規定執行。

投標


1.投標單位應當符合相應資質條件,並在省、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機構登記,具有良好業績。公開招標的,投標單位不得少於3家。邀請招標的,投標單位不得少於3家;議標的,投標單位不得少於3家。
2.投標書須按招標文件的規定編製,蓋章簽字、密封遞交。投標書遞交后,投標單位需局部更正、補充投標書的,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按規定遞交。
3.在招標文件約定的有效期內,自行撤回,否認或修改實質性條款的,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或者由出具保函的銀行兌付投標保證金。
4.投標書與法律、法規、投標文件規定的主要內容和格式不符或逾期遞交的,均屬無效。
5.工程施工招標原則上採用實物工程量清單報價方式。不能採用工程量清單報價的,可以採用單價、費率報價,但中標單位應當在接到施工圖后的約定時間內,根據中標費率、單價及其他承諾條件編製施工圖預算,提交招標單位審查。

流程


(1)採購預算與採購申請:採購人編製採購預算,並填寫採購申請表。貨物類招標一般需提供招標貨物名稱、數量、交貨期、貨物用途、技術指標及參數要求、供貨方案、驗收標準及方法、培訓要求、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要求等。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提交財政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2)採購審批:主管部門據採購項目及相關規定確定公開招標,並確定是委託採購還是自行採購。
(3)選定代理機構:依據當地規定,選擇代理機構,並簽署代理協議。對於符合自行招標條件,具有編製招標文件和組織評標能力的,可以自行辦理招標事宜,但應事先提出申請並經批准,才可自行招標。
(4)編製招標文件:由代理機構和/或採購人編製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應寫明採購需求和評審規則。
(5)審定招標文件:由採購人和/或評標專家審定招標文件,工程類招標還需報送工程造價審核所審定控制價。設有標底的,應做好保密工作。審定招標文件的專家不得再參加評標。
(6)發布招標公告:在指定的媒體發布招標公告。招標公告應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和聯繫方式、招標項目概況(性質、數量、地點和時間)。
(7)資格預審:有的採購項目(如大型複雜的土建工程或成套的專門設備)要求資格預審,只有通過了資格預審的供應商才可購得招標文件、參加投標。
(8)發售招標文件:代理機構或採購人應按照招標公告的要求公開發售招標文件,通常在開標之前應保證投標人都能購買到招標文件。從發售招標文件的第一天到開標之日不得少於20天。
(9)詢標答疑與現場勘察:投標人若對招標文件有疑問,應以書面方式及時向採購人提出。招標單位應以答疑紀要進行澄清。若招標文件有誤,招標人應向投標人發出修改紀要。組織現場勘察(若有需要)。
(10)確定評標專家:隨機抽取評委,但對於技術特別複雜、專業性特彆強的採購項目,若採購人通過隨機方式難以確定合適的評標專家,經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同意,可直接選定評委。
(11)開標:開標應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開標前應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需要監管部門或公證部門監督。凡超過投標截止時間的投標材料均不得接受,也不得將原有的投標材料進行替換。屬於大中型建設工程採購的,通常要求在當地的建設工程交易中心進行開標。
(12)資格后審:凡未進行資格預審的,通常都要進行資格后審。對於工程採購,有的要求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人外,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預算員須親自到場接受驗證。
(13)組建評標委員會和評標:評委到齊后即可組建評標委員會,推選評標委員會主任並進行分工。評標委員會主任的人選最好在熟悉評標業務的具有高級職稱的評標專家中產生。若隨機抽選評標委員會主任,那麼難以保證所產生的人選一定非常熟悉評標業務,這有礙於評標的順利進行。提交評標報告后,評標委員會的職責告終,但若有質疑或投訴,評標委員會應作必要解答。在評標結束前,評委的名單須保密。
(14)評標結果公示:屬委託招標的,代理機構應把評標結果及時報送採購人。採購人無異議的,則應立即公示,公示的內容包括中標候選人的名單及其排序,廢標的名單、理由、依據,評委的名單。對於固定低價招標項目、組合低價招標項目等項目,應同時公示隨機抽取的時間、地點及其他要求,若公示無異議則進入隨機抽取程序確定中標人。隨機抽取方式產生的中標人也應公示。
(15)辦理中標落標手續:採購人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雙方簽訂合同,中標人辦理履約擔保手續(若招標文件有要求,此時招標人應提供支付擔保)。採購人向未中標者發出招標結果通知書並退保證金。

主要內容


(一)、計價模式的確定。
採用工程量清單招標(包括強制和自願選擇)的工程,必須執行國家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的“四統一”(“四統一”:指程量清單的統一項目編碼、統一工程量計算規則、統一計量單位,統一項目名稱。),採用綜合單價計價。
(二)、招標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和清單計價格式必須符合國家規範和項目當地補充、完善的有關計價規則規定的格式。
(三)、招標文件必須明確招標工程的性質、範圍、有關的技術規格標準及以規定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這些應當在招標文件中以醒目的方式標明,同時,對以下問題必須予以明確:
1、該工程招標中需要另行單獨分包的內容必須符合政府有關工程分包的規定,必須明確總包對分包工程需要配合的具體範圍和內容,並將配合費用的計算規則列入合同條款。
2、涉及甲供材料、工作等內容的,必須在招標文件中載明,並將明確的結算規則列入合同主要條款。
3、招標項目需要劃分標段、確定工期的,招標人應當合理劃分標段、確定工期,並在招標文件中載明。對於技術上緊密相連、不可分割的單位工程,不得分割標段。
4、招標文件應該明確說明招標工程的合同類型及相關內容,並將其列為主要合同條款。
5、合同主要條款與招標文件有關條款之間不能存在實質性的矛盾(比如,固定價合同在合同主要條款中不應出現“按實調整”字樣,而必須明確量、價變化時的調整控制幅度和價格確定規則)。
(四)、招標項目需要編製標底的,標底由有資格的招標人自行編製或委託中介機構編製。一個工程只能編製一個標底,標底應該按照符合招標工程要求的施工圖紙、招標文件規定的工程招標範圍、擬訂的施工方案、造價管理部門發布的有關計價做為依據編製。標底涉及的價格應按當時、當地的平均價格水平計算;涉及施工方案、計費標準選用的,應按照符合招標範圍的施工企業的基本水平,而不應考慮具體競爭及讓利因素。
必須如實列出施工圖中存在的不確定因素,並由編製人員與發包方協商確定暫定金額。同時,應在《招標投標法》規定的時間內作為對招標文件的補充送達全部投標人。
(五)、招標文件應明確投標文件中任何需要簽字、蓋章的具體要求。
(六)、招標文件應該明確對非中標單位投標文件的處理規則,如果非中標單位的投標文件不予歸還投標人,則可視作招標人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標單位投標文件中的技術成果或技術方案,此時應徵得非中標單位的書面同意,並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編製


原則

招標文件是招標活動的法律性文件,是評標的惟一依據,招標文件混亂,也就無法保證招標活動公平進行,招標質量得不到有效保證。隨著《招標投標法》及《政府採購法》的頒布實施, 國家相關部門都先後制定和出台了招標管理辦法, 使得招標採購工作有章可循。招標文件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內容,不得存在歧視、傾向性等現象或其他有悖公平、公開、公正和誠信原則的條文。制定一份經過認真審核推敲、邏輯嚴密、文字簡潔清晰、充分反映國家當前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符合項目實際的招標文件是非常必要的。
科學合理、公平競爭是招標文件編製的一個最重要的準則, 制定招標文件時,不應該有限制、歧視或排除合格的潛在投標人的條款。這種傾向性有時表現明顯,有時是比較隱蔽。要解決這個問題,就要建立一種諮詢制度,召集有關專家進行諮詢。
招標的目的就是為需求服務。招標文件全面反映用戶需求是編製招標文件的一個基本的要求,應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和要求編製招標文件。在編製招標文件的技術規格等專有部分時, 首先要認真領會項目建設單位的招標意圖、項目設計單位的設計要求, 在此基礎上綜合以往招標的經驗進行整理、補充、完善。招標要求不明確,招標文件就不能貼近用戶需求,不僅給投標人編製投標文件帶來很多困惑和疑問,也最終影響了招標成效和質量。

方法

編製方法要能體現出合法合規、提高效率、降低費用、保證質量等特點。
1、依法編製。招標文件的編製方法要符合《招標投標法》和《政府採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2、要求合理。應當根據招標項目的特點和需要編製招標文件。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技術標準和交易條件直接影響到投標價格,投標價格的高低決定著招標是否能本著最節約的原則進行, 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對潛在投標人的投標興趣和承受能力產生影響。太高了,會導致供應商不敢投標, 或無法評標;太低了,會導致投標人太多太濫, 拉長了開、評標時間, 降低採購效率。因此,招標文件的編製必須以項目為依託,不符合項目特點和需要的內容不應納人招標文件。
3、掌握編製技巧。編製招標文件時, 要充分聽取各方對涉及招標文件各相關事項的意見, 摸清市場信息, 以免“實質要求”的不合理,招標文件的結構組成,分別由不同的專業人員編製,以提高招標文件編製質量。
4、在編製招標文件時, 對於招標文件中涉及到“必須”、“禁止”等可能涉及到投標文件的有效性等問題的明確和規定,應集中在招標文件的《投標須知》各章節中, 應以加粗文字、下劃線或變更字體等方式突出顯示, 以引起投標人的特別注意, 從而保證投標文件的編製質量, 規範投標行為,從而減少或杜絕建設工程交易活動中的不必要爭議和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