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指宋哲宗時對神宗所實行的新法的繼承。
宋神宗在熙寧、元豐年間,推行新法。神宗死後,哲宗嗣立,年號元祐。因其年幼,太皇太后高氏主政,盡廢新法。
八年太皇太后死,哲宗親政,次年改元紹聖,任章惇執政,以紹述熙寧、元豐 新政為名,盡復高太后臨朝時所廢新法。《宋史·奸臣傳一·章惇》:“哲宗親政,有復熙寧、元豐 之意……於是專以紹述為國是,凡元祐所革,一切復之。”
元·郝經 《龍德故宮懷古》詩之三:蔡京奸計假荊公,紹述雖同事豈同?
明·高攀龍 《台卿夏公行狀略》:“有一家父子祖孫以盜相紹述。”
魯迅 《墳·科學史教篇》:“惟張皇近世學說,無不本之古人,一切新聲,胥為紹述,則意之所執,與蔑古亦相同。”
宋哲宗恢復神宗時各項新法的事件。
元祐八年(1093),神宗母高太后死,宋哲宗趙煦親政。他對反變法派的專橫無君久已不滿,因此親政后召見新黨,任章惇為宰相。並以“紹述”(繼承)神宗成法為名,於次年改年號叫“紹聖”(1094-1097)。在此期間,神宗時期的新法逐一恢復,反變法派被貶官流放。史稱這一時期為“紹聖紹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