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縣教育局

磁縣教育局

磁縣教育局是由磁縣人民政府領導的非盈利性事業單位,內設八個行政股室:辦公室、人事股、計財股、普教股、發展規劃股、成教股、思政體衛股、政策法規股;三個事業股室:招生辦、校產辦、督導室。

行政股


辦公室

負責政務協調、局務議綜合議組織;擬育局規劃計劃;負責件收、運轉檔案管;負責政府息、育息、宣傳;負責保密、印、勤、待;負責育政標考核;負責育改革展題調查研究。

人事股

負責縣育系統各單構編製、管;負責下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和局機關中層幹部的任免申報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與分配製度改革;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專業技術職務初審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職務聘任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

計財股

負責縣育費管及育費統計匯;負責縣改善辦件、固資產管;負責縣義務育費保障制改革“兩免一補”的管理工作;負責財會隊伍建設、培訓和業務指導工作;負責監督管理教師工資的發放工作。

普教股

擬定全縣基礎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觀管理;會同有關方面提出加強農村義務的政策措施,擬定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國家義務教育辦學標準,規範義務教育學校辦學行為,推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負責中小學教育管理、中招資格審查、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和各級各類學校語言文字應用工作的管理和評估。

發展規劃股

擬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的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全縣教育事業統計信息、教育基建項目統計分析;擬訂全縣教育事業年度招生計劃;負責教育系統基本建設管理;負責教育基本建設項目計劃、實施;負責預算審查,並根據工程進展情況提出撥款額度;負責審核申報各類公辦學校的設置、撤銷和更名;承辦國內外對教育基建方面捐款、贈款和項目實施的有關工作;負責組織中小學校、重點中學、職業學校教育基建項目的計劃、規劃方案和初步設計審核;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教育設施配套建設方案審查及參與竣工驗收。

成教股

負責全縣職業教育、成人教育、職工教育、掃盲教育政策、發展規劃的擬定和管理;負責全縣各類職業學校、成人學校的布局調整及專業設置、學籍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公辦職業技術學校、成人學校的開辦、檢查、評估和管理工作。

思政體衛股

負責全縣中小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縣中小學德育、體育、美育工作;組織學生參加各類體育、藝術競賽;負責全縣初中畢業與升學體育考試工作;負責全縣學生體質健康調研工作。

政策法規股

負責指導教育法律、法規的實施;負責教育系統普法、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全縣學校安全和衛生工作的監管、協調和考核、評價;負責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和衛生與健康教育及學校食堂的管理和監督工作;會同公安、工商、衛生、文化等部門做好學校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指導、協調教育教學單位做好教育系統重大安全事故處理工作。

事業股


招生辦

執行國家、省、市、縣招生委員會有關對高考、中考、會考、成考和高自考工作的方針、政策、規定、辦法以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並結合本縣實際制定必要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負責組織全縣考生的報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體健康狀況檢查、考前教育、試卷接送及保管、主監考教師的選聘與培訓、考生信息的採集和電子檔案製作、考生認證以及其他有關工作;組織開展招生、考試的科學研究工作、宣傳諮詢工作和培訓工作。

校產辦

研究制定全縣勤工儉學整體發展規劃和實施辦法;負責全縣農村中小學勞動實踐場所建設,發展校園經濟,組織和指導學生參加勞動和社會實踐,對學生進行勞動教育;研究解決校辦產業發展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供市場信息,組織橫向聯合,推動校辦產業和勤工儉學工作的發展;積極宣傳和大力提倡學校投保“校方責任險”,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督導室

負責對全縣貫徹教育法律、法規、規章情況進行督導;負責對本級人民政府的有關行政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職責情況進行督導評估;負責對下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教育管理工作和學校的管理水平、教育質量進行督導和評估;負責對本轄區內義務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進行督導評估;負責對本轄區內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教育機構實施素質教育情況進行督導評估;負責對教育經費的撥付、管理、使用情況和中等及中等以下各類教育機構經費情況進行督導;負責擬定督導工作計劃和評估方案並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