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播電視集團
廣播電視集團
廣播電視集團是隨著廣播電視的發明和普及而出現的在兩個以上城市(跨地域)由廣播電台、電視台、廣播電視報社、音像出版社、電視劇製作中心、電影製片廠、音像資料館、廣播電視微波總站、有線電視傳輸中心、中波發射管理中心、廣播電視服務中心、廣播電視廣告中心等聯合組成的企業集團或新聞宣傳單位。
以往所指的廣播電視集團獨立存在的時間並不長,大多都整合、轉型成為擁有各種大眾傳播媒介的綜合性產業集團。現在我國意義上的廣播電視集團是指地區直屬的新聞宣傳單位。我國的廣播電視集團是黨的新聞宣傳機構,屬於事業性質,實行企業化管理,由地區宣傳部領導,地區廣播電視局依法實施行政管理,同時接受地區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主要任務有:辦好廣播頻率、電視頻道和有線數字電視、移動電視業務;負責地區廣播電視有線傳輸骨幹網、無線廣播電視傳輸網和主城區有線電視用戶網的建設;負責廣播電視節目的傳輸覆蓋;負責地區廣播電視實體的業務指導。現有的著名的廣播電視集團大多採用整合、統一規劃的運營管理模式,擁有的電視頻道、廣播頻率、網路、報紙、音像出版以及與之配套的設備、設施等資源、資產和優秀人才、先進管理,發展空間較大。
上海廣播電視台、上海文化廣播影視集團、湖南廣播電視台、芒果傳媒、江蘇省廣播電視總台(集團)、廈門廣播電視集團、杭州文化廣播電視集團、浙江廣播電視集團、重慶廣播電視集團(總台)、四川廣播電視台、南京廣播電視集團、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甘肅省廣播電影電視總台(集團)、深圳廣播電影電視集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