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陝西省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中共陝西省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中共陝西省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是由原省委直屬機關工委和省國家機關工委於1993年8月機構改革合併而成,現在省委西院1號樓辦公。
現有內設工作部門8個,即省直屬機關紀工委、辦公室、組織部(統戰部)、宣傳部、研究室、群眾工作部(工會工委、團工委、婦工委)、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處。工委現直接管理省直機關131個部門(單位)的機關黨組織,其中,黨委114個、黨總支8個、黨支部9個。領導的基層黨組織有5756個,其中黨委402個、黨總支260個、黨支部5094個,黨員總數為97852名。
根據陝西省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關於擬定省級黨群機關各部門“三定”規定的通知》(陝編髮[2015]14號),中共陝西省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簡稱省直機關工委)主要職責如下:
一、領導省直機關基層黨組織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服務和發展;制定省直機關幹部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省直機關基層黨組織黨建工作理論研究、處級幹部理論培訓及入黨積極分子培訓工作。
二、指導省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對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了解各部門黨員和群眾對部門領導幹部的意見,向省委反映各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情況。參與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工作。
三、負責省直機關各部門機關黨委(機關紀委)書記、副書記的考核、任免、培訓工作。
四、領導省直機關各部門機關黨委的紀律檢查工作,按照許可權審議和審批黨員幹部違反黨紀的問題和處理決定。
五、指導省直機關黨組織配合行政領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統戰工作,指導、協調省直機關的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六、領導省直機關工會工委、團工委和婦工委的工作。
七、承辦省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共陝西省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副書記(正廳級,主持日常工作):張普慶
中共陝西省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副書記:熊暉
中共陝西省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副書記:薛克農
中共陝西省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紀工委書記:杜鳳軍
中共陝西省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副巡視員:楊金升
中共陝西省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副巡視員:劉凱
根據工委的主要職責,省直機關工委設6個內設機構。
負責省直機關各部門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監督、檢查省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抓好省直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作風建設,對黨員進行遵守黨的紀律教育;按規定查處、審理省直機關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黨紀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黨員的處分;受理黨組織和黨員、單位和個人的檢舉、控告和申訴,接待和處理來信來訪。
負責綜合和反映省直機關黨的工作情況及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重要會議、重大方針政策的情況,編髮《機關信息》;承擔機關政務工作,督促檢查機關工作制度的落實;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負責文秘與公文管理、辦公自動化、機要、保密、檔案、信訪、保衛和接待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報賬和資產管理等行政事務工作。
指導省直機關各部門黨組織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和國家基層組織工作條例》及省委《實施辦法》;負責擬訂省直機關幹部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協調有關培訓機構做好規劃和計劃的落實;搞好省直機關黨員管理教育工作,做好黨員發展和處理不合格黨員工作;管理省直各部門黨員領導幹部的雙重組織生活,了解並反映省直機關黨員領導幹部的情況和問題;負責各部門基層黨組織的建立和換屆選舉,承辦省直機關各部門機關黨委(紀委)領導班子的推薦、考核、任免、審批的具體工作,推薦優秀黨務幹部;擬訂省直機關各部門機關黨委書記、副書記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省直機關基層黨組織信息化建設及黨內年報統計和黨費收繳、管理、使用、組織關係接轉;指導省直機關統戰工作,擬訂統戰工作規劃;組織學習、宣傳、貫徹黨的統一戰線理論、方針、政策;了解和反映基層統戰工作的情況和問題,促進民主黨派參政議政,發揮民主監督作用,發現和推薦黨外後備幹部;管理機關黨建網。
指導省直機關黨員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學習、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開展形勢任務、黨紀和法制教育;指導省直機關各部門機關黨委做好宣傳思想教育工作;參與省直機關各部門黨組(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工作;指導省直機關各部門黨組織開展學習型黨組織建設;指導省直機關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深入調研、了解、分析和反映省直機關黨員的思想動態,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做好機關黨建工作的新聞宣傳,做好重大活動的宣傳報道;根據省委宣傳部的有關要求及時做好階段性宣傳思想文化工作。
負責擬訂省直機關黨的建設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負責起草工委的重要文件和領導講話;結合中心工作和建設規劃開展調研活動,收集整理機關黨建工作信息;編髮《陝西機關黨的工作》雜誌;負責陝西省機關黨建研究會日常工作。
指導省直機關工會、共青團和婦女工作,提出工會、共青團和婦女工作規劃;組織開展省直機關的文化體育活動,指導開展全民健身活動;全面貫徹《工會法》,履行工會組織“維護、建設、參與、教育”的職能,開展“職工之家”活動;協助各部門做好婦女工作,結合中心任務組織開展各項活動;指導省直機關團的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以及團員教育、管理、服務、發展,組織開展適合省直機關團員青年特點的各類活動;做好機關職工、團員、婦女、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各部門工會組織、共青團組織和婦女組織的建設和換屆選舉及領導班子的考核、任免、審批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和婦女統計工作及工會經費的收繳、管理、使用工作。負責省直機關青聯工作。
按《黨章》規定設置。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