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憲(1460—1512)字時敏,湖北安陸人。弘治六年進士。明朝官員。
弘治六。除刑,郎。 七坐詔獄,謫袞州判。
正德初,復故官,歷江西副使(正四品)。華林、馬腦賊方熾,總督陳金檄憲剿之,平馬腦砦及仙女、雞公嶺諸寨,先後斬獲千餘人。華林賊窘,遣諜者詭言飢困狀。憲信之,移檄會師夾擊。他將多觀望,憲攻北門,三戰,賊稍卻,與子干先登逼之。賊下木石如雨,軍潰,憲中槍,干前救,力戰墮崖死。憲創重被執,罵不絕口,賊支解之。事始聞,贈按察使,予祭葬,謚節愍,廕一子,旌干門曰孝烈。
嘉靖二年,江西巡撫盛應期請與黃宏、馬思聰並旌,詔附禮忠烈祠。后從給事中李鐸言,命有司歲給其家米二石,帛二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