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對市場進行替代,是為了克服危機、穩定就業、實現宏觀經濟平衡發展。
經濟發展歷程來看,政府替代是一種制度變遷的過程,因而政府的一個重要職責就是要不斷地權衡
市場缺陷與政府替代的成本。市場不發育或市場殘缺固然需要政府以政府替代的形式做出制度安排或供給,但制度的供給不是免費的,其成本要隨著市場的逐步發育而變化。當政府替代導致市場發育后,當初的政府替代便會逐漸付出自己的成本—制度過剩,從而可能導致“政府失敗”。因此,在通常情況下,當經濟增長開始減慢時,一種更透明的、趨於規則的制度的形成就變得非常重要。因為經濟增長越快,帶來的
負面影響就越大,包括物資和心理方面的。要
採取補救措施,就必須有相應的社會與政治機制,能掌握問題和找出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