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者剩餘
生產者所得大於邊際成本的部分
生產者剩餘是指由於生產要素和產品的最低供給價格與當前市場價格之間存在差異而給生產者帶來的額外收益,也就是生產要素所有者、產品提供者在市場交易中實際獲得的收益與其願意接受的最小收益之間的差額。從幾何的角度看,它等於供給曲線之上和市場價格之下的那塊三角形面積。
生產者剩餘(producer surplus)指賣者得到的量減去其最低所能接受的量。
簡單的來說生產者剩餘(producer surplus)就是指賣者出售一種物品或服務得到的價格減去賣者最低所能接受的價格。如電影公司提供一部電影,以不低於10元的價格銷售,而消費者願意出40塊錢購買,最終電影公司以四十塊錢的價格出售,那麼生產者剩餘就是30元。
生產者剩餘
生產者剩餘是生產者的所得大於其邊際成本的部分。因為生產者按照最後一個商品的邊際成本定所有商品的價格,在這最後一個商品以前的商品的邊際成本都低於最後一個商品(根據微觀經濟學理論,生產者的邊際利潤=邊際成本時能取得私人部門利潤最大化和社會福利最大化),此低於部分就是生產者的額外收入。從幾何的角度看,它等於價格曲線之下、供給曲線之上的區域。通俗地講,就是生產者的會計利潤。
現在舉例說明以上概念:假如有3家電腦供應商,IBM的成本是7 800元,聯想的成本是7 500元,天想的成本是7 000元(均以一單位產品計),如果都按照8 000元的價格出賣,那麼他們出售1台電腦將分別獲得200元、500元和1 000元的生產者剩餘。同時,如果這些企業採取新的技術和管理措施,使成本進一步下降,那他們可以獲得更多的生產者剩餘。
消費者剩餘也好,生產者剩餘也罷,其實都是福利經濟學(也常見於公共經濟學範疇,即財政學)的概念,它所表示的實際上是買賣雙方在交易過程中所得到的收益。消費者剩餘是買者在購買過程中從市場上得到的收益;生產者剩餘是賣方在出售過程中得到的收益。前者可以定義為:
消費者剩餘=買者的支付意願-買者的實際支付
後者可以定義為:
生產者剩餘
總剩餘=買者的支付意願-買者的實際支付+賣者得到的收入-賣者的實際成本
由於買者實際支付的等於賣者實際得到的,二者互相抵消,就可以簡寫為:
總剩餘=買者的支付意願—賣者的實際成本
生產者剩餘是人力資源創造的增值部分,其中包括用於職工集體福利部分和用於擴大再生產兩部分。用於職工集體福利的部分相當於企業公積金,這部分不能用於職工分紅,也不能用於擴大再生產。而生產者剩餘中用於擴大再生產積累部分,過去被投資者、債權人無償佔用,實際上它是屬於生產者未從企業拿走的剩餘,相當於生產者對企業的投資,是屬於生產者的權益。這部分用於企業積累的生產者剩餘是人力資源價值的一部分,可以作為企業計算年度生產者股本的理論基礎。
生產者剩餘是屬於生產者所有的,是生產者的權益,生產者應該享有對它的要求權。因此,生產者權益應該是生產者作為人力資源所有者而享有的對企業佔有的生產者剩餘的要求權。
建立在生產者剩餘基礎上的每年的人力資源(人力資本)價值、人力資本投資成本、生產者剩餘應符合以下等式關係:
年人力資本實現價值-年人力資本投資成本攤銷=年度實現的生產者剩餘。
已知廠商從事生產或經營,總是要追求利潤最大化,而保證利潤最大化的條件就是要使MR=MC,只要MR>MC,廠商就是有利的。由於在完全競爭市場里,廠商的需求曲線是一條水平直線,從而邊際利潤等於產品價格(MR=P),因此只要價格P高於邊際成本MC,廠商進行生產,就可以得到生產者剩餘。此時廠商實際接受的總價格或總支付就是價格線以下的總收益,而廠商願意接受的最小總價格或總支付便是邊際成本線以下的總邊際成本。用圖形來表示,則價格直線和邊際成本曲線所圍成的面積即為生產者剩餘,如圖(a)中陰影部分的面積所示。
生產者剩餘的實例分析
生產者剩餘與消費者剩餘這兩個概念在經濟效率分析、財政政策分析、福利分析方面是十分實用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