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彌戒

出家人應該持守的戒律

沙彌戒是指沙彌和沙彌尼應該持守的十條戒律。即: 1.不殺生;2.不偷盜;3.不淫;4.不妄語;5.不飲酒;6.不著花鬘好香塗身;7.不歌舞唱伎亦不往觀聽;8.不坐卧高廣大床; 9.不非時食;10.不捉持金銀寶物。

基本介紹


轉世靈童入寺院之後,一定要受沙彌戒,這是梵文(印度文)的音譯,藏語稱“格慈”。漢文有釋義為“求寂者”、也有譯成“忽慈”、“勤策”,受這種戒以表示願意接受修持,過寺院生活,主要以兒童為主,因年齡小,沙彌戒的等級小。受戒時,有一位年長的活佛站在靈童身旁,他說一句,靈童跟著說一句,這是簡單的戒律,主要是五戒,即:不殺生、不偷盜、不淫、不妄語、不飲酒。也有八條(八關齋戒)十條、二百五十條(比丘)、三百二十條(比丘尼),要嚴格遵守戒律。

沙彌


沙彌,意譯求寂、法公、息惡、息慈、勤策、勞之少者。即止惡行慈、覓求圓寂之意。指佛教僧團(即僧伽)中,已受十戒,未受具足戒,年齡在七歲以上、未滿二十歲之出家男子。同此,出家女子稱沙彌尼。以其勤於策勵成為比丘、比丘尼者,故前者譯為勤策(勤策男),後者譯稱勤策女。是出家最初的一個身份。
沙彌為三種:(一)驅烏沙彌,年在七歲至十三歲之間,已有驅走曬穀場上烏鳥之能力。(二)應法沙彌,年在十四歲至十九歲之間,不久即可參與出家生活之沙彌。(三)名字沙彌,年齡已超過二十歲,然尚未受具足戒,仍為沙彌者。以上三者合稱三沙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