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蒙自治政府是1945年日偽政權倒台後,有蛤豐阿、伯彥滿都、特木爾巴根等東部蒙古進步人士依靠進步青年在王爺廟組織的自治政府,於1946年1月在王爺廟召開的東蒙大呼拉爾(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主席為伯彥滿都,秘書長哈豐阿,政府委員特木爾巴根等。
小呼拉爾(相當於
人大常委會)由壽明阿、
桑傑扎布等四十五人組成。東蒙自治政府的管轄範圍內設昭烏達、卓所圖、哲里木、
興安、
納文慕仁和
呼倫貝爾六個省。其最初目標是企圖通過和外蒙合併達到民族解放的目的。但與外蒙合併受到拒絕,後接受
中國共產黨主張,與
共產黨合作反對
國民黨反動派,實行民族族自治。1946年4月3日,在烏蘭夫主持下於
承德召開
內蒙古自治運動聯合會執委會擴大會議,東蒙自治政府代表接受大會主張,在東西蒙開展統一的內蒙古自治運動,之後東蒙自治政府宣布取消,成立內蒙古自治運動聯合會東蒙總分會和興安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