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烏市農業農村局

政府機關

義烏市農業農村局,根據《中共浙江省委關於深化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中共浙江省委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義烏市機構改革方案》,市農業農村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義烏市農業農村局貫徹落實上級黨委、市委關於“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布置,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機構改革


義烏市農業農村局
義烏市農業農村局
義烏市農業農村局
市委市政府農業和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農辦)設在市農業農村局,接受市委市政府農業和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市委市政府農業和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組織開展“三農”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督促有關方面落實市委市政府農業和農村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市農業農村局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市農辦相關工作,接受市農辦的統籌協調。
市農業農村局承擔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行政編製


市農業農村局行政編製16名(含事業單位行政職能回歸的統籌編製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中層領導職數8名(7正1副);直屬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按中層正職配備)。後勤服務人員編製2名。市農業農村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義烏市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
本規定自2019年3月10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