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報道
一種報道形式
客觀報道(objective reporting)是指只準確地報道事實、對事實不作解釋和評論的一種報道形式。西方客觀報道、解釋性報道、調查性報道三種報道手法之一。客觀報道是在便士報以信息模式取代政黨報紙的政論模式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在阿道夫.奧克斯的《紐約時報》摒棄便士報煽情報道的情況下成熟的。1896年8月19日,奧克斯提出辦報宣言:“用簡明動人的方式,用文明社會中慎重的語言,來提煉所有的新聞,即使不能比其他可靠途徑更快提供新聞,也要一樣快;要不偏不倚地、無私無畏地提供新聞。”客觀報道開始於1849年港口新聞社(美聯社前身),為了使得其新聞適合各種口味的媒體刊登而採用中立、平衡的報道方式。第一次明確給客觀報道做界定的是1924年出版的尼爾森,克勞福德的《新聞道德》一書。正是在客觀報道成為美國新聞界一種普遍共識后,歷經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的宣傳戰,人們發現自己不能客觀地認識世界,記者也不能真正客觀地報道世界,便產生了新聞客觀性這樣一種職業追求、理想。中國新聞史中的客觀報道的提法,最早由梁啟超於1903年在《敬告我同業諸君》中提出:“史家必有主客觀兩界,作報者亦然。政府人民所演之近事,本月中國所發之現象,報之客觀也。
1833年9月3日《紐約太陽報》的創刊標誌著美國新聞事業一次歷史性的變革出現了:以便士報為代表的大眾化報紙走出了傳統的政治報紙的陰影並逐漸成為美國報業的主流。“信息模式”取代了“政論模式”在理論與實踐方面都產生極其深遠的影響。
一、要求新聞實錄事實。
二、不得造成直接或間接指揮受眾的印象。
三、傾向的流露隱蔽、自然。我國新聞研究界經常用恩格斯的一段話解釋這一報道方式,即“完全立足於事實,只引用事實和直接以事實為根據的判斷,——由這樣的判斷進一步得出的結論本身仍然是明顯的事實。”
客觀報道是相對於新聞報道主體而言的,意味著不偏不倚,沒有摻雜自己的主觀因素,沒有故意歪曲。也叫做平衡報道。
真實報道則是相對於被報道客體而言的,意味著沒有追究事件的另一側面。存在著真實但不客觀的報道。例如出於某種目的選擇只報道某一事件的的某一個方面,雖然真實,但卻容易使受眾產生誤解,便不能叫做客觀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