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

證明建築行業從業二級建造師資格的文件

二級建造師是建築類的一種執業資格,是擔任項目經理的前提條件。註冊建造師是以專業技術為依託,以工程項目管理為主業的註冊執業人士。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事部門和住建部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經過註冊登記后,即獲得二級建造師註冊證書,註冊后的建造師方可受聘執業。

二級徠建造師考試科目有三門。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全國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的制度。

歷史沿革


頒發機構

2002年12月5日,人事部、建設部聯合印發了《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人發[2002]111號),這標誌著我國建立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的工作正式建立。該《規定》明確規定,我國的建造師是指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和施工管理關鍵崗位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級建造師從綜合意義和綜合職能上來講和一級建造師相差不多。綜合大體有以下兩點。1、一、二級建造師可以到相應資質的建築業企業單位擔任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2、一級註冊建造師可擔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二級註冊建造師可以承擔中、小型工程施工項目負責人。第二從可以擔任的建築工作範圍來分:一級建造師可以從事建築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共10個。二級建造師的專業分為建築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礦業工程和機電工程共6個。

證書由來

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起源於英國,迄今已有150餘年歷史。世界上許多發達國家已經建立了該項制度。具有執業資格的建造師已有了國際性的組織--國際建造師協會。
我國建築業施工企業有10萬多個,從業人員3500多萬,從事建設工程項目總承包和施工管理的廣大專業技術人員,特別是在施工項目經理隊伍中,建立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非常必要。這項制度的建立,必將促進我國工程項目管理人員素質和管理水平的提高,促進我們進一步開拓國際建築市場,更好地實施“走出去”的戰略方針。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建立以後,承擔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仍是施工企業所承包某一具體工程的主要負責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14條規定:“從事建築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並在執業證書許可的範圍內從事建築活動。”2003年2月27日《國務院關於取消第二批行政審批項目和改變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管理方式的決定》(國發〔2003〕5號)規定:“取消建築施工企業項目經理資質核准,由註冊建造師代替,並設立過渡期”。

資格

二級建造師是建造師資格制度的其中一個資格類二級建造師分為一級建造師和二級建造師。英文分別譯為:Constructor和AssociateConstructor。
一級建造師具有較高的標準、較高的素質和管理水平,有利於開展國際互認。同時,考慮到我國建設工程項目量大面廣,工程項目的規模差異懸殊,各地經濟、文化和社會發展水平有較大差異,以及不同工程項目對管理人員的要求也不盡相同,設立了二級建造師,以適應施工管理的實際需求。
實行建造師執業資格制度后,大中型項目的建築業企業項目經理須逐步由取得註冊建造師資格的人員擔任。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的考試製度,由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建設部共同組織實施,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考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並組織的考試製度。考試內容分為綜合知識與能力和專業知識與能力兩部分。報考人員要符合有關文件規定的相應條件。一級、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人員,分別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

專業劃分

二級建造師
二級建造師
不同類型、不同性質的工程項目,有著各自的專業性和技術性,對建造師實行分專業管理,不僅能適應不同類型和性質的工程項目對建造師的專業技術要求,也有利於與現行建設工程管理體制相銜接,充分發揮各有關專業部門的作用。現對建造師劃分為10個專業:建築工程、公路工程、鐵路工程、民航機場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與廣電工程、礦業工程、機電工程(原有的“房屋建築、裝飾裝修”合併為“建築工程”,“礦山、冶鍊(土木部分內容)”合併為“礦業工程”,“電力、石油化工、機電安裝、冶鍊(機電部分內容)”合併為“機電工程”)。其中,一級建造師具有上述10個專業,二級建造師只有建築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礦業工程和機電工程6個專業。

職責定位

建造師是以專業技術為依託、以工程項目管理為主的執業註冊人員,近期以施工管理為主。建造師是懂管理、懂技術、懂經濟、懂法規,綜合素質較高的複合型人員,既要有理論水平,也要有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強的組織能力。建造師註冊受聘后,可以建造師的名義擔任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從事其他施工活動的管理、從事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在行使項目經理職責時,一級註冊建造師可以擔任《建築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中規定的特級、一級建築業企業資質的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二級註冊建造師可以擔任二級建築業企業資質的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大中型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必須逐步由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但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的人員能否擔任大中型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應由建築業企業自主決定。
與項目經理的關係
建造師與項目經理定位不同,但所從事的都是建設工程的管理。建造師執業的覆蓋面較大,可涉及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的許多方面,擔任項目經理只是建造師執業中的一項;項目經理則限於企業內某一特定工程的項目管理。建造師選擇工作的權力相對自主,可在社會市場上有序流動,有較大的活動空間;項目經理崗位則是企業設定的,項目經理是企業法人代表授權或聘用的、一次性的工程項目施工管理者。

從業方向

建造師註冊受聘后,可以以建造師的名義擔任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從事其他施工活動的管理、從事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在行使項目經理職責時,二級註冊建造師可以擔任二級建築業企業資質的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但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的人員能否擔任大中型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應由建築業企業自主決定。

辦理流程


考試概述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實行全國統一大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命題並組織考試的制度。同時,考生也可以選擇參加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全國統一考試,全國統一考試由國家統一組織命題和考試。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且符合註冊條件的人員,經過註冊登記后,即獲得二級建造師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註冊后的建造師方可受聘執業。

報考條件

各地報名條件的規定,略有不同,體現出不同的寬緊政策,考生應以當地當年的考試報名通知為準。以下以北京為例:
1)考全科:
凡遵紀守法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二級建造師全部科目考試:
具備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中等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與管理工作滿兩年;
具備其他專業中專及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5年;
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與管理工作滿15年。
2)免試1個科目:
符合有關報名條件,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二級項目經理證書》,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經濟類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並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3)免試2個科目:
符合有關報名條件,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築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證書》,並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稱或取得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可免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科目。

所需資料

首次報考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應的學歷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2)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及複印件;
(3)有效的業務工作證明(在報名表“單位意見”欄填寫並加蓋公章);
(4)本人近照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張,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張(貼於報名表指定位置);
(5)如實填寫的當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新考生);
(6)如實填塗的省人事考試報名信息卡;
(7)免試部分科目需提供相應專業的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複印件,一、二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及複印件。
續考人員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或軍官證)原件及複印件;
(2)上一年度的准考證原件及複印件;
(3)本人近照1寸同底免冠照片1張,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張(貼於報名表指定位置);
(4)如實填寫的當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表(老考生);
(5)如實填塗的省人事考試報名信息卡。
(二)符合上述(一)的報考條件,具有工程(工程經濟類)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的人員,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免試部分科目。
報名增項
已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相應專業,報名參加考試。

考試科目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3個科目。其中《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分為:建築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礦業工程、機電工程6個專業類別,考生在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一。

專業類別

專業科目設置6個專業類別:建築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礦業工程和機電工程。考生在報名時根據工作需要和自身條件選擇一個專業進行考試。

報名時間

考試報名工作一般集中在考試當年2月至3月進行,具體報名時間請查閱各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公布的報考文件。

報名方法

報名分兩個步驟:網上報名、交費確認。(以廣東省報名方法為例)
(一)報名通道
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有兩個報名通道:
1.報考“二級建造師”(即未獲得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者)通道;
2.報考“二級建造師增考專業”(即已獲得某一專業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基礎上,需要增獲一個專業類別二級建造師資格的考試合格證明書者)通道。
考徠生登錄我局網站報名時,務必分清選項,謹慎操作。
(二)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具體報名安排詳見各省的報考文件

免考條件

二級建造師免考條件:
為體現項目經理向建造師過渡的精神,對取得建築施工二級項目經理資質及以上證書,符合報名條件並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可以考慮免考相應科目:
(1)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可免《建設工程施工管理》考試,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考科目。
(2)取得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並具有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或取得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可免《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考試。
(3)已取得某一個專業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人員,可根據工作實際需要,選擇另一個《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后核發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註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考試時間

2014年二級建造師考試時間由各省自行安排,從各省發布最新通知判斷,2015年二級建造師考試時間為5月30-31日。
2015年5月30日9:00—12:00建設工程施工管理
2015年5月30日14:00—16:00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2015年5月31日9:00—12:00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
2016年二級建造師考試時間為5月28-29日
5月28日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9:00-12:00
5月28日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14:00-16:00
5月29日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9:00-12:00
2017年二級建造師考試時間為5月20-21日
2018年二級建造師考試時間為6月2-3日
2019年二級建造師考試時間為5月25-26日

二建考試內容

收費標準
2015年二級建造師各省考務費用匯總
2015年二級建造師考試時間部分省市確定為:5月30、31日,各省考試時間可能有所不同,具體請以當地人事考試中心公布的時間為準。
2015年全國二級建造師考試報名時間匯總
考試大綱
2015年二級建造師考試命題沿用2014年大綱(第四版)
成績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考試成績實行2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可通過下面例子了解:
問:如果第一年只過了1門,第二年報了4門,但是第一年過的那一門第二年沒過,請問這樣算是通過考試了嗎?能不能拿到二級建造師的證呢?
答:第二年按理說你應該以老考生的身份報名,這樣你第二年報名的時候,就限制了你只能選三科,不可能報四門的。
如果你要報四門,那就是以新考生的身份報考的,首先是違反了報考的相關規定,其次是這樣已經另外建立了一份考試檔案。所以,你想將另一份檔案的成績和這個檔案的成績合併,是基本不可能的。
雲南省二級建造師考試成績不實行滾動管理辦法,報考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
合格標準
全國各個地區的合格分數不一樣,應以當地人事考試網公布的信息為主。合格標準由各省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但不得高於總分的60%。二級建造師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情況初步統計為:《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為45分~60分;《建設工程施工管理》為45分~72分;《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根據科目、省份不同而不同。
2014年各省二級建造師合格標準匯總表
考試題型
考試時間分為3場,以紙筆作答方式進行
科目名稱考試時間題型題量滿分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2小時單選60個,多選20個100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3小時單選70個,多選25個120
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3小時單選20個,多選10個,案例分析4個(其中案例題80分)120
複習方法
一、全面研讀各科教材
經驗表明,要想順利通過二級建造師考試,不能放鬆對各科教材的全面研讀。執業資格考試的試題基本上是不超出指定教材範圍的,指定教材闡述了大量的基本問題,從教材第一頁到最後一頁,每個部分都有可能考到。考生只有充分準備,在考試時才能遊刃有餘,切不可抱有僥倖心理。
同時,老師建議,考生必須按指定教材的內容、觀點和要求去回答考試中的所有問題,否則你很難獲得高分。
二、深刻把握與記牢重點知識
一邊看書,一邊作總結性的筆記,把教材中每一章的要點都列出來,從而讓厚書變薄,並理解其精華所在。
在全面研讀教材的基礎上,挑出每門課程的必考知識點,針對每個知識點的考題可以找一些拿來練,尤其是歷年的真題,這樣可以很明顯地鞏固記憶,提高得分率。
三、練習鞏固提高
適當做一些練習題和模擬題是考試成功必不可少的一個環節。特別是往年的考試試卷,雖然再考和可能性不是很大,但是熟悉題型是很重要的。務必要強迫自己把每一道題考的是哪一頁里的哪一句話搞清楚,做上記號。
通過練習、模擬,你可以自我測試對教材的理解掌握程度,了解哪些內容知道,哪些問題能回答,哪些章節沒把握,哪些試題你以前根本沒見過,哪門課比較起來掌握得較好等,從而為進一步學習做好準備。
答題要求
《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2個科目的試題題型均為客觀題,考生答題時在答題卡上用2B鉛筆填塗作答。《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試題題型分為主觀題和客觀題。客觀題部分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塗作答,主觀題部分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主觀題部分採用計算機網路閱卷,考生開始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前,應注意:1、答題前要認真閱讀答題注意事項(答題卡首頁);2、主、客觀題部分答題用筆不同,防止用錯;3、在專用答題卡指定題號和有效範圍(框架)內作答。
考生應考時,須攜帶黑色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橡皮,無聲且無編輯功能的計算器。各科試卷題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後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答題卡方法
1、考試時,應考人員首先應在試卷上填寫工作單位、准考證號和姓名。然後在答題卡上,使用鋼筆(簽字筆)填寫姓名、准考證號。准考證號空白格填寫准考證號阿拉伯數字,每格一個數字。然後用2B鉛筆塗黑准考證號數字下面對應的信息點,同時塗黑對應的考試科目的信息框。
2、考試時,要認真閱讀試題,找出正確答案,然後在答題卡對應題號下塗黑所選信息點。注意不要錯位。
3、填塗技巧:為保證光電閱讀器準確無誤地識別所塗的信息點,填塗時用鉛筆橫向塗寫數筆,黑度以蓋住信息點的[]為準。可以先在試卷上作答,然後集中填塗答題卡。
4、如需要修改,一定要用橡皮擦乾淨后,再重新填塗。
答題技巧
一、填塗絕技
標準化考試考生最易出現的問題是填塗不規範,以致在機器閱卷中產生誤差。克服這類問題的簡單方法是要把鉛筆削好。鉛筆不能削尖削細,而應相對粗些,且應把鉛筆尖削磨成馬蹄狀或者直接把鉛筆削成方形,這樣一個答案信息點最多只塗兩筆就可以塗好,既快又標準。
在考試中要十分注意,不要漏塗、錯塗試卷科目和考號。在接到答題卡后不應忙於答題,而應在監考老師的統一組織下將答題卡的表頭按要求進行“兩填兩塗”,即用藍色或黑色鉛筆、圓珠筆填寫姓名、填定準考證號;用2B鉛筆塗黑考試科目、塗黑准考證號。
二、答題絕技
審塗分離移植法。這種方法是考生在接到試題后,不急於在答題卡上作答,而是先審題,並將自己認為正確的答案輕輕標記在試卷相應的題號上。審題后再仔細推敲自己選擇的答案是否正確,經反覆檢查確認不再改動后,再依次移植到答題卡上來。
審塗結合併進法。這種方法是考生在接到試題后,邊審題,邊在答題卡相應位置上填塗,邊審邊塗,齊頭並進。
審塗記號加重法。這種方法是考生在拿到試題后,一邊審題,一邊將選擇的答案用鉛筆在答題卡相應位置上輕輕記錄(可以打勾或輕輕一畫)。待審定確認不再改動后,再在記錄的答題卡上加重塗黑。
三、猜答絕技
選擇題存在憑猜答得分的可能性,我們稱為機遇分。這種機遇分對每個考生是均等的,只要正確把握這種機遇,就不會造在考試的不公平。
(一)單選型選擇題猜答得分的機遇
標準化考試用得比較多的是單選型選擇題,例如四選一題型。回答這種題目,首先要注意題目說明中是否有答錯倒扣分的規定,如沒有,當遇到不能肯定選出正確答案的題目時,千萬不要放棄,應該猜答。如果試題說明中有答錯倒扣分的規定,對於一個干擾項也不能排除的題目,考生不要猜答。但是你若能肯定地排除一個或兩個干擾項,餘下的選項可以猜答,這時得分的機遇大於失分的機遇。
(二)多項選擇題的猜答機遇
多選型選擇題不易猜答但仍有它的答題基本方法:
(1)消元法:多選題都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答案是正確的,其干擾項(錯誤項)最多為兩個,因此,遇到此題運用消元法是最普遍的。先將自己認為不是正確的選項消除掉,餘下的則為選項。
(2)分析法:將四個選擇項全部置於試題中,縱橫比較,逐個分析,去誤求正,去偽存真,獲得理想的答案。
(3)語感法:在答題中因找不到充分的根據確定正確選項時,可以將試題默讀幾遍,自己感覺讀起來不彆扭,語言流暢、順口,即可確定為答案。
(4)類比法:四個選項中有一個選項不屬於同一範疇,那麼,餘下的三項則為選擇項。如有兩個選項不能歸類時,則根據優選法選出其中一組選項作為自己的選擇項。
(5)推測法:利用上下文推測詞義。有些試題要從句子中的結構及語法知識推測入手,配合自己平時積累的常識來判斷其義,推測出邏輯的條件和結論,以期將正確的選項準確地選出。
考前準備
二級備考中,對於每一位同學來說都是時間緊,任務重,所以合理安排學習就很重要,同時也需要調節心情。簡單的分析,主要從三個方面入手進行研究。首先是調整飲食以及作息,讓精力保持旺盛的狀態,其次讓自己的心態漸趨平靜,不要產生很多的不良狀態。最後,不要給自己的壓力太大,因為精神緊張絕對是負面情緒的表現,同時也容易讓自己的心態失衡,無論是喜悅式的緊張,還是非喜悅式的緊張,都是需要這樣做的。
在考試的時候,可能很多朋友多會出現緊張的情緒,那要如何調整呢?其實緊張是人正常的心理反應,如果在適度的範圍內,對健康是有益的,也是激勵心理學研究的重點。但是突破自己所能夠承受的心理下線,這就會導致情緒失控,嚴重的影響自己的心情,進而會對考試產生很不好的影響。而緊張的調節是因人而異的,這沒有統一的方法進行完善的處理。但是不要把這個過程想象得過於困難,或者總是想著假如沒有考過該怎麼辦?
其實參加了考前培訓的朋友們,都不需要太擔心,因為你只要在課堂上聽了老師的講解,並下來對每一個考點進行了複習,要通過考試是不成問題的。但是考生上課不認真,下來不複習,那麼就不敢保證了。
考試用具
考生只准攜帶黑色鋼筆(簽字筆)、2B鉛筆、軟橡皮、不帶漢字儲存功能的計算器,不得攜帶書籍、筆記、紙張、報刊、塗改液等物品進入考場。開考後不得借用文具和計算器等物品。嚴禁將電子記事本、帶漢字儲存功能的計算器、尋呼機、手機或其它有通訊功能的電子設備帶入考場。
成績管理
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3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二級建造師相應專業考試”成績實行非滾動管理,參加考試的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試合格者頒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統一格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雲南省必須一年考過全部科目。

證書分類


二級建造師
二級建造師
取得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且符合註冊條件的人員,必須經過註冊登記后,方可以建造師名義執業。建設部或其授權機構為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註冊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內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的註冊辦法,報建設部或其授權機構備案。准予註冊的申請人員,分別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註冊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註冊證書》。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註冊建造師的註冊、執業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本行政區域內有關專業工程註冊建造師的執業活動實施監督管理。已經註冊的建造師必須接受繼續教育,更新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建造師執業資格註冊有效期一般為3年,期滿前3個月,要辦理延續註冊手續。
1.註冊建造師的執業範圍
註冊建造師有權以建造師的名義擔任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從事其他施工活動的管理;從事法律法規或國務院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2.註冊建造師擔任項目經理
註冊建造師資格是擔任大中型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之必要條件。建造師需按人發111號文件的規定,經統一考試和註冊后才能從事擔任項目經理等相關活動,是國家的強制性要求,而項目經理的聘任則是企業行為。
3.鼓勵和提倡註冊建造師"一師多崗"
近期,註冊建造師以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的項目經理為主要崗位。但是,同時鼓勵和提倡註冊建造師"一師多崗",從事國家規定的其他業務。

信息查詢

全國建造師註冊信息查詢系統網頁圖
全國建造師註冊信息查詢系統網頁圖
在“全國建造師信息查詢”網頁可查詢的建造師註冊信息:
1、一級註冊建造師查詢
2、二級註冊建造師查詢
3、一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人員查詢
4、二級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人員查詢

資格認定


證書年審

二級建造師證書註冊后證書三年一審核,每次審核都要參加繼續教育,(不參加繼續教育者年審不通過)時間原則上不得少於30小時,各管理機構和各專業委員會可根據需要進行調整。各地區、行業繼續教育的教材編寫及培訓組織工作由各管理機構、專業委員會分別負責。

證書年檢

註冊證書與執業印章有效期為3年,在每一個註冊有效期內二級建造師必須達到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繼續教育要求,方可申請延續註冊。

繼續教育

二級建造師
二級建造師
繼續教育分為必修課和選修課,在每一註冊有效期內各為60學時。經繼續教育達到合格標準的,頒發繼續教育合格證書。
繼續教育的具體要求由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另行規定。
“二級建造師管理條例”規定:註冊證書與執業印章有效期為3年,3年到期后應申請延續註冊。繼續教育在3年內參加一次並考試合格即可,一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每年都要舉辦一次,可以留意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住建廳)官網上的通知。
註冊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當在註冊有效期屆滿30日前,按照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申請延續註冊。延續註冊的,有效期為3年。
申請延續註冊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註冊建造師延續註冊申請表;
(二)原註冊證書;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複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文件;
(四)申請人註冊有效期內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