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澧縣教育局
臨澧縣教育局
位於臨澧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構編製委員會規定,是主管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根據縣委、縣人民政府《關於縣委縣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臨發[2002]2號)和《關於印發<臨澧縣縣直黨政群機關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臨發[2002]3號)精神,設置臨澧縣教育局(簡稱縣教育局)。縣教育局是主管全縣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定教育的規範性文件和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二)研究提出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的意見以及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速度,指導並協調實施工作。
(三)統籌管理縣本級教育經費和上級對我縣的教育撥款;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規定;監測全縣教育經費的投入和使用情況;指導編製並負責匯總上報全縣各級各類教育經費年度預決算。
(四)管理全縣學前教育、基礎教育、特殊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掃除文盲、社會力量辦學、自學考試和繼續教育等工作;協調指導各部門、各鄉鎮(區)有關教育工作;指導全縣各類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和研究。
(五)管理直屬學校和直屬教育事業單位;領導和指導直屬學校和直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宣傳、統戰和群團工作;協助考察、管理直屬科級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負責直屬股級事業單位班子的考核、管理、任免、思想教育及有關培訓工作。
(六)規劃和指導全縣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改革,組織指導教育內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教育體制及運行機制。
(七)規劃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縣教師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縣教育系統有關勞動工資、人事管理方面的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規劃並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管理全縣教師獎勵、錄用審核、職務評審、教師資格認定、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及教師調配、勞動工資、教師退休、評殘、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協助編製部門管理中小學編製。
(九)統籌管理普通和成人大中專學校招生、選招飛行學員工作;制定中小學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歸口管理普通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負責指導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及簽發就業報到證,擬定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按有關規定管理擇業期內普通大中專畢業生檔案。
(十)負責指導管理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勤工儉學及電教儀器裝備工作。
(十一)歸口管理全縣教師獎勵基金工作;指導與教育有關的學會、協會等社團組織工作;歸口管理全縣教育系統對外交流、援助與合作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及發布工作。
(十三)負責教育系統信息技術教育、校校通工程和校園網路的開發、建設管理工作。
(十四)指導管理全縣教育系統的紀檢、監察和內部審計工作。
(十五)歸口管理和指導全縣的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全縣語言文字的管理、改革工作和推廣普通話工作。
(十六)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辦公室(加掛法制股牌子)
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事務,負責局長辦公會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並督辦;負責新聞宣傳、文秘、信息、信訪、穩定、提案建議辦理、檔案、保密、督查、機關財務以及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戰略研究並就重大問題進行政策調研;起草有關教育的地方性規範文件;協調和指導全縣教育行政執法、執法監督工作;承辦縣本級教育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指導全縣教育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
(二)基礎教育股(加掛體衛股牌子)
綜合管理和指導全縣基礎教育、特殊教育、幼兒教育工作和重點推動九年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歸口管理省市示範中、小學、幼兒園建設和報批認定工作;參與制定全縣基礎教育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基礎教育體制和教育教學改革;歸口管理中小學教材、配套用書;組織貫徹《課程方案》和教學計劃,檢查全縣基礎教育質量,組織實施中學會考、統考;指導中小學德育、法制教育、推廣普通話等工作;管理全縣中小學學生學籍;負責學校團隊工作和科技創造發明的管理;組織、協調有關基礎教育的教學研究工作;參與中小學布局調整、教學儀器設備配備、教師和校長隊伍建設的業務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基礎教育學校及教育機構的業務工作。
宏觀指導學校體育、衛生健康和藝術教育工作,擬定有關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的指導性文件並指導實施;指導、協調學校及學生參加體育競賽和藝術教育等交流活動;指導和協調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
(三)組織人事股(監察室與其合署辦公)
負責全縣教育系統機構編製、人事、勞動工資及人事檔案的管理工作;統籌規劃並指導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擬定有關政策和具體辦法,推動學校內部人事、勞動管理體制和分配製度的改革;負責全縣教師獎勵、錄用考核、教師資格認定、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及中小學教師調配、勞動工資、職務評審、考核、教師退休、評殘、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協助局黨委管理和指導局機關和縣直學校黨的建設工作;協助考察、管理中小學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核、管理、任免、思想教育及幹部教育工作。
規劃和指導中小學教師培訓工作;負責教師學歷達標規劃的擬定和實施;組織實施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含計算機等級考試);負責教師系統教師、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和其他管理人員業務培訓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學校學科帶頭人和青年骨幹教師培訓工作;負責組織新教師入門培訓工作;歸口管理教師進修學校的有關工作;主管全縣語言文字工作。
負責監督檢查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法規、決議在教育系統的執行情況;指導全縣教育系統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和行政監察工作;協助局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對黨員、幹部進行黨性、黨風、黨紀和政紀、法紀教育;按照黨組織隸屬關係和幹部管理許可權,檢查和處理教育系統黨的組織和黨員、幹部違反黨紀和政紀的案件,承辦違反黨紀、政紀案件的調查和處分審批工作;受理黨員、幹部的檢舉、控告和申訴;監察本局機關工作人員的工作。
(四)計劃財務股
負責擬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中小學布局調整;擬定全縣中小學招生計劃;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教育經費籌措及管理的政策和規定;歸口管理全縣教育經費,會同有關部門管理縣本級教育專款、各種外資和捐贈款;編製教育經費的年度預決算;負責縣本級經費的籌措、落實和管理;監控全縣教育經費投入、執行情況和教師工資發放情況;擬定縣直學校年度基建投資計劃並組織實施;檢查和指導改造中小學危房;負責縣直學校和其國有資產管理並監督資本運營;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政府採購;負責現代化教育技術裝備建設;負責有關稅務、財務檢查等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規範中小學收費標準;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和事業發展監測,參與教育信息化建設,負責教師獎勵基金會工作。
(五)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股
統籌管理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工作;擬定職業教育評估標準,組織職業學校和成人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考核、評估工作;規劃並指導職業和成人教育教學改革;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專業設置、調整、教材建設的審核報批工作及學歷、學籍管理工作;指導職業和成人教育學校德育工作;協調指導全縣農村、城鎮職業道德綜合改革及職業基礎文化教育;參與職業和成人教育學校、職業學校的設置、調整和教師隊伍建設工作;參與擬定全縣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計劃,組織指導職業技術學校生產實習和產業開發及科技推廣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職業教育學校和職工學校的業務工作、畢業考試及畢業證發放工作。
(六)畢業生就業辦
臨澧縣大中專畢業生分配辦公室更名為臨澧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辦公室(簡稱縣畢業生就業辦),為具有行政職能的股級事業單位,由縣教育局管理。負責全縣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指導和推動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負責畢業生就業信息的收集、發布工作;組織管理普通大中專畢業生就業見面和雙向選擇活動;負責指導全縣大中專畢業生的思想教育及擇業期內大中專畢業生的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人才交流和交流人員的檔案管理工作。
(七)招考辦
臨澧縣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簡稱縣招考辦),由原縣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合併組建,為具有行政職能的股級事業單位,由縣教育局管理。負責全縣普通高等、成人高校、中等專業學校招生考試及選撥飛行學員工作;擬定並監督執行招生考試工作的有關規定;參與研究制定全縣中專學校招生工作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全縣高等教育、中等專業教育自學考試工作;負責全縣高考、中考、自考宣傳、報名、組考工作;負責考生考籍及單科合格證書、畢業證書頒發等管理工作;負責各級各類自學考試輔導學校、班、點的管理工作;為考生提供自考教材和資料。
(八)勤管辦
臨澧縣勤工儉學管理站更名為臨澧縣勤工儉學管理辦公室(簡稱縣勤管辦),為具有行政職能的股級事業單位,由縣教育局管理。負責組織擬定和實施全縣勤工儉學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各鄉鎮開展勤工儉學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學校開展勞動和勞動技術教育;負責全縣勤工儉學隊伍的管理、培訓及全縣勤工儉學統計工作;指導和管理縣直學校校辦企業。
(九)教育審計室
臨澧縣教育審計室(簡稱縣教育審計室),為具有行政職能的股級事業單位,由縣教育局管理。負責貫徹執行關於教育審計工作的暫行規定;組織實施對全縣教育系統財務、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與諮詢服務;負責對教育單位有關人員的離任審計工作;促進經濟民主管理與監督。
(十)督導室
臨澧縣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加掛社管辦牌子),為具有行政職能的股級事業單位,由縣教育局管理。由縣人民政府授權執行國家監督任務,對下級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情況進行監督;代表縣政府評估下級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及辦學單位的教育管理水平和教育質量;對教育工作中帶有全局性、方向性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為政府對教育進行決策提供依據。
負責指導和管理全縣的社會力量辦學工作,擬定社會力量辦學的地方性規章和政策;負責社會力量申報舉辦的各類非學歷教育機構和社會助學機構的申報審核工作;負責社會力量舉辦學歷教育學校的申報審核工作;組織辦學質量評估、驗收考核工作;協調、指導、監控社會力量辦學的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監控社會力量辦學的經費管理,協助有關單位做好財務審計工作。
教育工會按有關章程設立。負責全縣教育工會工作,並主管縣直學校的婦女、計劃生育工作;負責機關老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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