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中醫藥管理局
湖南省政府機構
湖南省中醫藥管理局是湖南省政府機構,貫徹黨和國家衛生工作及中醫藥工作,對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等進行監督和業務指導。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省中醫藥科技發展規劃。
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中醫藥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的通知》(湘政辦發[2007]18號)
文件精神,湖南省中醫藥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如下。
湖南省中醫藥管理局為省衛生廳主管全省中醫藥事業的直屬副廳級機構。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衛生工作及中醫藥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相應的實施意見和辦法。起草全省中醫藥地方法規和規章,制定有關政策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和監督執行。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省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省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度計劃;規劃、指導和協調中醫醫療、科研、教學機構的結構布局及其運行機制的改革。
(三)對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護理及臨床用藥等進行監督和業務指導;依據國家有關規定審查、認可中醫人員和中醫行業中藥人員執業資格;審批、核發中醫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並實行監督管理;參與制定全省基本藥物目錄;負責中醫醫療機構醫療廣告審查。
(四)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省中醫藥科技發展規劃;組織重大中醫藥科研協作攻關,組織中醫藥科技成果的鑒定、獎勵、推廣應用和保密工作,指導中醫藥學術交流。
(五)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省中醫藥教育發展規劃,加強中醫藥人才培養;協同有關部門管理高中等中醫藥教育和成人教育,對中醫藥教育質量進行監督和業務指導;管理指導中醫藥繼續教育和師承教育。
(六)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中醫藥的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省中醫藥行業的各類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
(七)負責全省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及建設項目的管理;負責管理全省中醫專項補助經費;負責全省中醫行業統計信息工作。
(八)負責統籌規劃和宏觀指導中藥事業與產業的發展,協同有關部門加強中藥行業的管理及業務指導。
(九)指導和協調中醫藥對外交流與技術合作;聯繫相關中醫藥社會團體。
(十)組織制定全省中醫藥人員職業道德規範,指導中醫藥行業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職業道德建設。
(十一)承辦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省政府及省衛生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規劃綜合處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重大問題調研、安全保密、新聞發布、檔案管理、信訪等工作;起草中醫藥相關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草案;起草全省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和協調中醫藥資源配置;承擔全省重大中醫藥項目的規劃和組織實施;負責全省中醫藥系統統計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全省中醫藥事業建設項目和中醫專項補助經費的管理;承擔繼承和發展中醫藥文化的有關工作,推動中醫藥防病治病知識普及;負責全省中醫藥宣傳及政務公開、電子政務及政府網站工作;指導全省中醫藥國際學術交流、技術合作,承擔與港澳台的中醫藥合作工作。
(二)醫政醫管處
擬訂全省中醫藥防治重大疾病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相關工作;指導和組織實施基層衛生服務中的中醫藥工作,負責基層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工作;擬訂全省中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療和保健機構及其技術應用的管理規範和地方標準並組織實施,對其他醫療機構中醫業務進行指導;貫徹執行中醫醫療、保健等人員的執業資格標準和服務規範;承擔中醫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應用、醫療質量與安全、醫療服務、醫療廣告、行風建設等行業監管工作;負責貫徹執行中醫護理管理的規章、標準、政策並指導實施;監督管理中醫醫療機構葯事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公立中醫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工作。
(三)中藥發展處
承擔全省中藥工作綜合協調職能;組織開展全省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起草全省中藥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協同有關部門加強中藥行業的管理及業務指導;承擔院內製劑的前置審批工作;擬訂全省中藥行業的各類管理規範、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監督管理按照中醫藥理論研製的葯膳和保健品;指導中藥企業與醫療機構合作,利用傳統經方、院內製劑等開發成為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中藥新葯。
(四)科技教育處
擬訂全省中醫藥人才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辦全省中醫藥師承教育、畢業后教育、繼續教育和相關人才培訓的組織和指導工作;承辦參與指導中醫藥教育教學改革和參與擬訂各級各類中醫藥教育發展規劃的有關工作;擬訂全省中醫藥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科研條件和科技能力建設,組織實施中醫藥科技重點項目,促進中醫藥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和推廣;指導全省中醫藥知識產權保護、科技保密和科技合作;承擔保護瀕臨消亡的中醫診療技術和中藥生產加工技術工作,負責中醫藥文獻、秘方、驗方的無償捐獻與篩選評價以及專長絕技的收集、整理、推廣工作;指導民族醫藥的理論、醫術、藥物的發掘、整理、總結和提高工作;指導全省中醫藥行業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聯繫有關中醫藥社會團體。
2021年1月2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決定郭子華同志任省中醫藥管理局局長(試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