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處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
根據《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南省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湘發〔2014〕12號)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湖南省人民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湘發〔2014〕13號),設立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為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處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
機構名稱: | 省政府辦公廳 | ||||
負責人: | 向力力 | ||||
機構地址: | 長沙市天心區湘府西路8號 | ||||
郵 編: | 410004 |
一、省政府辦公廳主要職能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是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處理省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是省政府的工作部門之一。內設27個職能處室、機關黨委。省政府辦公廳的主要職責是:
(一)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審核或組織起草以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公文。
(三)負責省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四)根據省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或辦理公文的需要,對省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省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五)督促檢查省政府各部門和市、州人民政府對省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省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省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六)協助省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省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收集、整理、傳遞政務信息,為省政府領導決策和指導工作提供信息服務;負責全省政府系統辦公自動化建設的規劃及業務指導工作;編輯出版省政府機關刊物《湖南政報》。
(八)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九)負責省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省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部門和各市、州向省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負責省政府機關大院行政事務、安全保衛和有關接待工作,為省政府領導同志服務。
(十一)管理省政府駐北京、廣州、深圳、上海、海南辦事處;管理省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省宗教事務局、省移民開發局;為主管理省信訪局。
(十二)辦理省委、省人民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省政府研究室主要職責
(一)負責《省政府工作報告》和省政府主要領導同志重要講話、報告、文章的起草及有關新聞稿的審定。
(二)負責起草省委、省政府向黨中央、國務院的重要彙報材料;組織和協同有關方面起草、修改省政府的有關重要綜合性文件;參與起草省委、省政府有關重要會議的文件。
(三)對涉及全省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等全局性工作的重大課題牽頭組織調查研究,及時總結經驗,提出供省政府決策的參考方案和政策性建議。
(四)對全省改革開放、經濟形勢進行跟蹤研究,搜集、分析、整理和傳遞經濟與社會生活中的重要信息、動態,為省政府領導決策提供信息服務。編輯機關內部刊物、湖南省情資料和其他有關資料。
(五)組織院士專家對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重大決策、重大項目等進行研究論證,提供諮詢服務。
(六)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王群:湖南省政府秘書長、黨組成員,辦公廳黨組書記
葉仁雄:湖南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主任、黨組副書記,省政府參事室主任(兼)
張志軍: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
肖迪明: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
陳獻春: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
彭翔: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一級巡視員
張銀橋:省政府副秘書長,省信訪局黨組書記、局長
黎咸興: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
羅建軍:省政府辦公廳一級巡視員
季心詮: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
周義祥: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
向世聰:省政府研究室主任,辦公廳黨組成員
謝宏有:省紀委省監委駐辦公廳紀檢組組長,辦公廳黨組成員
賀麗君: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黨組成員、一級巡視員
劉中傑: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黨組成員
孟祥定: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黨組成員
賈珍文: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黨組成員
賀建壬:省政府辦公廳副主任、黨組成員
寧資利:省政府督查室主任
楊通遠: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唐曉寧:省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鄢建忠:省政府辦公廳副廳級督查專員
彭君暉:省政府辦公廳二級巡視員
胡向東:省政府辦公廳二級巡視員
石磊:省政府辦公廳二級巡視員
歐陽棠:省政府辦公廳二級巡視員
唐仁春:省政府辦公廳二級巡視員
湖南省人民政府(省政府辦公廳)
為貫徹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結合我省實際,特編製《湖南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需要獲取湖南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政府信息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請閱讀本《指南》。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如發生變化,《指南》將及時作出更新、說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湖南省政府門戶網站上查閱《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免費公開的信息範圍參見本機關編製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湖南省政府門戶網站上查閱該《目錄》。
(二)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主要採取在湖南省政府門戶網站和《湖南政報》上公開。此外,還根據實際情況,採用新聞發布會、報紙、便民資料等輔助性的公開方式。
(三)公開時限
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況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受理機構
本機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湖南省人民政府政務公開與服務管理辦公室;
辦公地址:長沙市湘府西路8號;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請
申請人向本機關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湖南省政府網站上下載。申請人可通過聯繫電話諮詢相關申請手續。
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所申請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型大小或者其他有助於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2.申請方式
(1)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本機關受理機構申請獲取政府信息,並填寫《申請表》。書寫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
(2)書面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后,可以通過傳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請。通過信函方式申請的,應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如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應當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提交書面申請。
請申請人提交申請時,應當附上身份證複印件。
本機關不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有關政府信息公開業務。
3.申請處理
(1)本機關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2)對不屬於本機關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機關受理機構將及時告知申請人。如果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機關的聯繫方式。
(3)所申請的信息如果屬於本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4)屬於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三、監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監督部門投訴。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上級政府機關投訴,接受投訴的機關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
2021年3月25日,被湖南省文明委授予“2020屆湖南省文明單位”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