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汝谷

官吏

楊汝谷(1665—1740)字令貽,江南懷寧人,清朝官吏。康熙三十九年進士,授浙江浦江縣知縣。行取,授禮部主事。三遷監察御史。

生平


河南南陽鎮標兵以知府沈淵禁博,劫淵,圍諸教場三日。汝谷論劾,上遣尚書張廷樞等往按,譴總兵高成誅標兵之首事者。別疏言:“選人待缺,輒言出為人後,或值遠缺,報治喪,冀更選。請飭選人具三代,已選,復稱出為人後,報治喪,以不孝論。”下部議行。六遷兵部侍郎,兼署左副都御史。疏言直隸被水災,請運關東米十萬石至天津,留南漕十萬石存河間保定適中地,分貯備賑。下部議行。
高宗即位,調戶部侍郎,疏言:“河南滎澤地濱黃河,康熙三十六年河勢南侵,縣地多傾陷。民困虛糧,流亡遠徙。”上命河南巡撫察議,刪賦額。尋遷左都御史。乾隆三年,以老乞休,命本省布政使給俸。五年,卒,年七十六,謚勤恪,葬安慶市大觀區山口鄉紗帽山。

墓地


楊汝榖墓地位於安慶市大觀區山口鄉百子村石門湖畔獅子口大橋左側的紗帽山之巔,為夫婦合葬墓(楊汝榖夫人姓劉)。
為夫婦合葬墓,海拔400米,有墓壙、墓碑(無字),正前墓壙石上浮雕舞鶴。距墓2米處立方形華表1對,高近2米,寬0.3米,左側碑文:故光祿大夫予告都察院掌院左都都御史加之三級湓勤恪楊公漳汝谷大人之墓;右側碑文:故誥封一品夫人楊母劉太夫人之墓。兩碑均同樣署:“經廷講官太得保和殿大學士兼吏部尚書三等伯加十級張廷玉頓首拜題。”時間兩碑均署“大清乾隆十一年歲次丙寅孟春月丁丑吉旦”(即1747年)。兩碑同署其兩孫、曾孫、玄孫名。
中國人民大學博士張全海回鄉探訪楊汝榖夫婦合塟墓全景時發現,大邊是劉夫人墓碑,小邊是楊汝榖墓碑,兩塊方柱形墓碑相距約12米。“這種形制極為罕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