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良俊
明代戲曲理論家
何良俊(1506~1573),字元朗,號柘湖,明代戲曲理論家,松江華亭(今上海奉賢柘林)人。青少年時代,攻習詩文,愛好戲曲。嘉靖時為貢生,薦授南京翰林院孔目。曾聘請著名老曲師頓仁,研討戲曲音律。后因仕途屢不得意,辭去官職,歸隱著述。自稱與莊周、王維、白居易為友,題書房名為“四友齋”。著有《柘湖集》、《何氏語林》、《四友齋叢說》。他的戲曲理論載《四友齋叢說》第 37 卷,共30條。《古學彙刊》摘其論曲部分和徐復祚《三家村老委談》中論曲各段,合題為《何元朗、徐陽初論曲》,後分別收入《中國古典戲曲論著集成》。
何良俊[明代戲曲理論家]
何良俊的戲曲理論主張有二:一是提倡用本色語言編寫劇本,劇本應“靚妝素服,天然妙麗”,不應“施朱傅粉,刻畫太過”,而且就此對《西廂記》、《琵琶記》提出大膽批評;二是寧可語句欠通,也要恪守格律。他的主張未免偏頗。他的戲曲理論對萬曆年間以沈璟為首的吳江派甚有影響。
著有《柘湖集》 、《何氏語林》 、《四友齋叢說》、《書畫銘心錄》。他的戲曲理論見《四友齋叢說》第三十七卷,共30條。後人輯為《何元朗論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