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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奮
東漢歷史人物
張奮,字稚通。父張純,臨終敕家丞曰:“司空無功於時,猥蒙爵士,身死之後,勿議傳國。”奮兄根,少被病,光武詔奮嗣爵,奮稱純遺敕,固不肯受。帝以奮違詔,敕收下獄,奮惶怖,乃襲封。永平四年,隨例歸國。
《後漢書卷三十五 張曹鄭列傳第二十五》
奮少好學,節儉行義,常分損租奉,贍恤宗親,雖至傾匱,而施與不怠。十七年,儋耳降附,奮來朝上壽,引見宣平殿,應對合旨,顯宗異其才,以為侍祠侯。建初元年,拜左中郎將,轉五官中郎將,遷長水校尉。七年,為將作大匠,章和元年,免。永元元年,復拜城門校尉。四年,遷長樂衛尉。明年,代桓郁為太常。六年,代劉方為司空。
時歲災旱,祈雨不應,乃上表曰:“比年不登,人用飢匱,今復久旱,秋稼未立,陽氣垂盡,歲月迫促。夫國以民為本,民以谷為命,政之急務,憂之重者也。臣蒙恩尤深,受職過任,夙夜憂懼,章奏不能敘心,願對中常侍疏奏。”即時引見,復口陳時政之宜。明日,和帝召太尉、司徒幸洛陽獄,錄囚徒,收洛陽令陳歆,即大雨三日。
奮在位清白,無他異績。九年,以病罷。在家上疏曰:“聖人所美,政道至要,本在禮樂。《五經》同歸,而禮樂之用尤急。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又曰:'揖讓而化天下者,禮樂之謂也。'先王之道,禮樂可謂盛矣。孔子謂子夏曰:'禮以修外,樂以制內,丘已矣夫!'又曰:'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厝其手足。'臣以為漢當製作禮樂,是以先帝聖德,數下詔書,愍傷崩缺,而眾儒不達,議多駁異。臣累世台輔,而大典未定,私竊惟憂,不忘寢食。臣犬馬齒盡,誠冀先死見禮樂之定。”十三年,更召拜太常。復上疏曰:“漢當改作禮樂,圖書著明。王者化定製禮,功成作樂。謹條禮樂異議三事,願下有司,以時考定。昔者孝武皇帝、光武皇帝封禪告成,而禮樂不定,事不相副。先帝已詔曹褒,今陛下但奉而成之,猶周公斟酌文武之道,非自為制,誠無所疑。久執謙謙,令大漢之業不以時成,非所以章顯祖宗功德,建太平之基,為後世法。”帝雖善之,猶未施行。其冬,復以病罷。明年,卒於家。
子甫嗣,官至津城門候。甫卒,子吉嗣。永初三年,吉卒,無子,國除。自昭帝封安世,至吉,傳國八世,經歷篡亂,二百年間未嘗譴黜,封者莫與為此。
父親:張純
兒子:張甫
孫子:張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