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魯克計劃
巴魯克計劃
巴魯克計劃,由聯合國原子能委員會美國代表伯納德·巴魯克於提出的一項計劃,其目的為了有利於美國保持核壟斷地位。
由聯合國原子能委員會美國代表伯納德·巴魯克於1946年6月14日提出的一項計劃,亦稱為原子能管制計劃。其主要內容是:設立原子能發展總署,作為國際原子能監督機構,管制原子能的發展和利用,甚至包括原料生產,任何利用裂變材料來發展原子彈的違反管制的行為都將受到嚴厲制裁;該機構可以派遣代表到各國“觀察”,以確保有效的管制;該機構不受大國一致原則的約束,聯合國常任理事會無否決權;在機構確立有效管制后,停止核武器生產,並銷毀一切現存核武器。同年12月30日,聯合國原子能委員會表示同意該計劃。由於這一計劃要求先建立有效的管制,然後處置現存核武器,所以並不能確保銷毀現存核武器,這勢必有利於美國保持核壟斷地位。這是巴魯克計劃的目的和實質內容。為此,蘇聯在1946年6月18日提出反建議,要求首先締結一個國際公約,締約國首先應承諾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首先使用核武器的義務,然後在公約生效后3個月內,銷毀現存的一切核武器。但美國在同年7月1日在比基尼島進行了戰後第一次核試驗,表明美國對該計劃並無誠意。
巴魯克計劃提案由美國政府,書面主要 Bernard巴魯克 但基於 Acheson-Lilienthal報告對 聯合國原子能委員會 (UNAEC)在它的首次會議在1946年6月對:擴大在所有國家之間基本的科學情報交換為平安的末端; 實施控制 原子能 在程度上必要保證它的僅用途為和平目的; 從全國軍備原子武器和所有其他主要武器消滅能適應到大規模破壞; 並且通過檢查建立有效的保障和其它方法保護依從的狀態免受侵害和躲避危險 在其他國家承諾不生產他們和不贊成檢查前提下,一個充分系統美國同意移交所有它的武器。蘇維埃拒絕了這個計劃,根據聯合國由美國和它的盟友在西歐控制,因此並且可能不被信任行使當局原子武器裝備以公平方式。他們在考慮提議之前提議美國消滅它的核武器,對於控制和檢查系統。雖然蘇維埃在軍備控制上的起因顯示了增加的興趣1949年,在他們成為了核能1953年之後和特別在斯大林以後死亡,遞交給國際檢查的蘇聯的問題總是許多企圖在核武器控制失去作用的一棘手一個。當 蘇聯 拒絕簽字巴魯克計劃,美國。開始巨型 核武器 測試,發展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