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化軍

昌化軍

宋神宗熙寧六年(1173年)改儋州設昌化軍,治義倫縣(今海南省儋州市西北舊儋縣)。宋高宗紹興六年(1136年),廢昌化軍、萬安軍、吉陽軍三軍為縣,隸瓊州。十三年(1143年),為軍使,十四年(1144年)復為昌化軍,以屬縣還隸本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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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昌化軍,中國宋朝的行政區劃——軍。
宋神宗熙寧六年(1173年)改儋州設昌化軍,治義倫縣(今海南省儋州市西北舊儋縣)。轄境相當今海南省儋州、昌江縣、東方縣等市縣地。下轄三縣:宜倫、昌化、感恩。宋高宗紹興六年(1136年),廢昌化軍、萬安軍、吉陽軍三軍為縣,隸瓊州。十三年(1143年),為軍使,十四年(1144年)復為昌化軍,以屬縣還隸本軍。宋理宗端平年間改名南寧軍。元豐八百五十三戶。貢高良姜。元豐貢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