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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桑
美國作家
納撒尼爾·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1804—1864),是美國心理分析小說的開創者,也是美國文學史上首位寫作短篇小說的作家,被稱為美國19世紀最偉大的浪漫主義小說家。
霍桑出生於美國馬薩諸塞州塞勒姆,幼年喪父,同寡母一道住到了位於薩萊姆鎮的外公家,自幼性格孤高自許,顧慮多疑,童年的不幸和生活氛圍使他內心有一種“痛苦的孤獨感”,他對社會改革毫無興趣,對資本主義經濟迅速發展無法理解。外公家篤信基督教的清教,霍桑受到了清教的影響。 1825年,霍桑從波登大學大學畢業后,回到薩萊姆,創作並發表了幾十篇故事和短篇小說。1839年,霍桑在波士頓海關工作了兩年多,之後,進入了“布魯克農莊”,接觸超驗主義思想,並結識了超驗主義思想的代表人愛默生和梭羅等人。此後,霍桑又赴薩萊姆海關上任,薩萊姆海關的生活對他創作《紅字》有著直接的影響,《紅字》的出版鞏固了他在美國文壇的堅實地位,也給後世以巨大的影響。霍桑被評價為一個生活的旁觀者,這一人生態度決定了他對人的內心、心理活動的興趣和洞察力。他深受原罪思想的影響,而且原罪代代相傳,倡導人們以善行來洗刷罪惡,凈化心靈。
其代表作包括長篇小說《紅字》,《七角樓房》,短篇小說集《重講一遍的故事》,《古宅青苔》,《雪影》等。其中《紅字》已成為世界文學經典,亨利·詹姆斯、愛倫·坡、赫爾曼·麥爾維爾等文學大師都深受其影響。
童年時代的故居
1808年,在霍桑4歲的時候 父親因黃熱病死於荷屬蓋亞那,母親不得不帶著三個孩子和家中僅有的一點點儲蓄投奔住在緬因州的娘家兄長,在兄長家度過了默默守寡的一生。父親的去世和母親的寡居對霍桑童年時代的生活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年輕時代的霍桑畫像
由於腳受傷,其間耽擱了學業。1819年,霍桑直到15歲才又開始去學校讀書。霍桑家中經濟拮据,開始上學后,學費只能依靠舅舅的接濟。
1821年,霍桑17歲時,他在親戚資助下進入波登大學(今鮑登學院)學習。在信奉自由精神的大學環境中,霍桑熱衷於各種活動,跟同班學友朗費羅(後來成為美國大詩人)、富蘭克林·皮爾斯(後來出任美國第十四屆總統)之間建立了畢生的友誼。
1825年,霍桑大學畢業回到家鄉薩勒姆,重新開始與世隔絕的隱居生活。在長達12年之久的隱居生活日子裡,他看完了當地圖書館的每一本書。
1862年的畫像
1841年霍桑離開了海關,用積蓄買到布魯克農場的成員身份,前往參加知識與體力勞動相結合,思想家與勞動者相結合的實驗。布魯克農場位於波士頓郊區,是由一群超驗主義者創辦的烏托邦式公社。農場由超驗主義者喬治黎普里為領袖,成員共同勞動,共享成果與報酬。霍桑在農場只呆了六個月就揚長而去,因為勞動時間太長,寫作時間太少。
1842年,霍桑與索菲·阿米莉亞·皮博迪結婚,新婚夫婦移居馬薩諸塞州的康考德。霍桑與鄰居愛默生、梭羅、阿爾考特等人結下友情。
霍桑[美國作家]
異端影響
對霍桑的創作思維有著直接影響的是他對家族歷史以及宗教的了解。霍桑的祖上來自英格蘭地區的望族,世代都是虔誠的加爾文教信徒。兩代先祖曾是馬薩諸塞州政教合一權力機構中的要人。一位是馬薩諸塞殖民地議會的首任議長,名叫威廉·哈桑,以參與迫害輝格黨而臭名昭著。另一位是他的叔叔,名叫約翰·哈桑,曾任地方法官。1692年,在馬薩諸塞的塞勒姆鎮發生了歷史上著名的“驅巫案” 。當時的塞勒姆鎮流行著一種類似癲癇病的傳染病,有人誣告此系女巫作祟。在西方的一些國家裡存在著這樣一個傳統觀念,即“女巫”是魔鬼撒旦的同夥,他們從撒旦那兒得到了一種超自然的力量,專門在人間干傳播疾病、殺害嬰兒等罪孽勾當。塞勒姆鎮是加爾文教勢力較強的地方,加爾文教派為了消除異端,以此為理由同輝格黨進行了爭奪宗教權勢的鬥爭。此案牽連甚廣,有200多人被捕,150人被監禁,10人以上受到絞刑,實際上這是一次宗教迫害,遇難者中有不少是無辜的居民。霍桑的叔叔約翰在事件中充當法官,並以他的宗教狂熱及殘酷無情而著稱於世。
霍桑通過對整個家族歷史的了解,特別是他對祖先17世紀30年代從英格蘭來到北美殖民地大陸以及後來的發家過程所作的研究和考證,使他比較全面地了解到這個家族的發展歷史和18 、19世紀新英格蘭地區的社會狀況。當時的社會正值資本主義經濟飛速發展初期,社會結構發生著重大的變化和調整。在他看來,技術的進步和機器的使用不但不能改善社會的道德面貌,反而使人陷入更深的“罪”的漩渦,成為“惡毒的精靈” 。為此他對眼前所發生的一切顯得更加的不理解。他曾經接觸過超驗主義,並且參加過超驗主義者興辦的小溪農場,但他卻以漠然的態度看待愛默生等人的活動,甚至還表示反對。霍桑對任何社會改革方案都不感興趣,甚至對當時美國社會的重大問題也持謹慎的態度。他的這種保守態度以及對社會的不理解反映在他根深蒂固的清教徒宗教意識之中。當時社會上出現的激烈的宗教派別鬥爭以及這種鬥爭所涉及到的道德觀念,對霍桑的作品產生了重大的影響。而且在他的許多作品里,霍桑都直接或間接地抨擊了加爾文教毒害人的宗教狂熱以及摧殘人性的宗教戒規。但在他的思想深處仍然以具有濃厚宗教色彩的善惡觀念來看世界,把他不能理解的,由於資本主義發展所引起的新的社會矛盾統一歸結為一個抽象的“惡”。
在他看來,一切社會問題,人與人之間的矛盾,犯罪現象等等的根源不在社會物質生活當中,而是由於世界上固有的一種“惡”造成的。這都是加爾文教教義中關於“原罪”,內在的“墮落”等觀念對霍桑思想的影響。根據霍桑的觀點,若想解決一切社會問題都需要從“惡”入手,都要從內部進行挖掘。因此,在他看來,一切抽象、神秘的“惡”都是造成社會問題的根本原因。
家族影響
在霍桑的家族中,有兩位祖先都是馬薩諸塞殖民地中的重要行政官員。納撒尼爾·霍桑的第一代祖先威廉·霍桑於1963年從英格蘭來到馬薩諸塞,在這片早期的殖民地中,威廉·霍桑是當地顯赫的人物。
霍桑對他的祖先的行為極不認同,對祖先所做的暴行,為此感到羞愧,因此霍桑對宗教的理解比一般的人要深刻,他痛恨自己祖先的做法。第二代祖先約翰·霍桑曾參與審判1692年聲明狼藉的薩萊姆“驅巫案”,他是其中的三大法官之一,霍桑認為祖輩們的行為是一種罪過,一種恥辱,這一事件給年幼的霍桑留下了很深的傷痕,霍桑對他祖先的行為感到深深的自責,這種自責使他在自己的姓氏“Hathorne”里加進一個“w”,變成“Hawthorne”,以表示他和罪孽深重的祖先不同。
人文影響
1825年—1837年,在故鄉度過的12年對霍桑以後成為作家產生了重要影響。在故鄉的日子裡,霍桑熱衷於探索家鄉的歷史,他看完了當地圖書館里的每一本書,他熟悉了家鄉薩萊姆古鎮的古老的歷史,尤其是巫術時代。他研讀有關英格蘭的歷史文獻,同時從事小說創作。他的絕大部分作品是以殖民地時期殘酷的宗教統治為背景,描寫了人們的精神世界、思想意識矛盾和宗教主義壓迫下的悲慘遭遇。
霍桑看到了宗教狂熱和宗教教條給人們所帶來的影響,他看到了宗教對人性的摧殘。在馬薩諸塞這一地區,宗教與人們的生活聯繫非常緊密,宗教滲透於生活的各個方面,宗教甚至等同於法律,具有至高無上的權威和效力,但是另一方面,清教思想的嚴酷統治以及狂熱的宗教崇拜在某種程度上又是對人的尊嚴的一種殘酷的踐踏。
薩萊姆是一個加爾文清教主義氛圍十分濃厚的地方,由於這裡比較落後,科學不發達,所以當地人的思想愚昧,這個地方有大量的富於神奇色彩的民間傳說和神話故事,同時人們崇尚催眠術,巫術活動在這裡滋生蔓延,傳入北美的加爾文清教主義對霍桑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它極大地影響了霍桑認知世界的方式。
霍桑生活的時代雖然清教思想已不再是新英格蘭的主導力量,但是清教對美國人的生活和思想影響卻是深遠的,霍桑的性格與清教思想水乳交融,清教思想影響了他的思考方式和看問題的態度,不可避免地使得霍桑要從清教主義的角度來觀察人和世界,霍桑對清教主義有著深刻的思考和認識,他對清教中的一些積極的因素是持肯定態度的,比如早期美國的清教徒們身上所具有的開拓進取、堅韌不拔的精神,這一點在海斯特·白蘭的身上就有體現。但是另一方面,清教思想中的禁慾主義以及清教對人性的壓迫又是作者所不贊同和批判的,從對美國的歷史了解中,霍桑能深刻地把握清教主義對美國歷史產生的影響,在維護統治方面清教能起到積極的作用,但是過於嚴荀的統治和規範在某種程度上又會使人喪失最初的本性,霍桑深諳清教對人們的影響,並對清教主義有著清醒的認識與思考,雖然清教統治己不再嚴苟,但是一些永恆的話題比如人與上帝的關係以及人與宗教的關係,人性的中的善與惡以及人們的道德準則都是作者關心和關注的一面。
霍桑生活的年代正是美國文藝復興時期,19世紀歐洲的浪漫主義思潮漂洋過海,來到北美洲這塊土地上,加之北美殖民地的清教主義思想濃厚,浪漫主義便與當地的清教主義思想結合,便產生了對後來美國形成重大影響的超驗主義哲學。超驗主義是美國一場重要的思想運動,超驗主義所處的美國文學時期被稱為“美國的文藝復興”,超驗主義是一場帶有宗教色彩的思想文化解放運動,對美國的文學和文化都產生了重大影響,以深刻的哲學思想為底蘊,強調精神的至高無上和精神的絕對感知,對傳統的宗教進行反駁,代表人物有拉爾夫·沃爾多·愛默生(Ralph FWaldo FEmerson)、亨利·戴維·梭羅(Henry FDavid Thoreau)。
1841年前後,超驗主義的浪潮席捲了波士頓及其鄰近的地區,霍桑也受到了超驗主義的影響,超驗主義哲學認為宇宙間存在一種理想的超驗主義實體,超越於科學和經驗之外,人們可以通過直覺把握,人通過直覺可以認識真理,在一定範圍之內人就是上帝,他們對宗教進行新一輪的反思和批判,他們摒棄加爾文教派以“神為中心”的觀點,反對理性,崇尚直覺,提倡人文精神,主張個性解放,強調個人的價值,這種思潮對當時的社會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尤其是對歐洲占統治地位的神學思想,超驗主義促進了美國的思想文化解放,也影響了美國的文學,成為美國文學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雖然霍桑不是超驗主義的狂熱追隨者,但是他與愛默生以及梭羅的關係都非常的密切,在日常生活中他們的交往也是愉快的。
創作時期
1848年
1845年以後,霍桑進入創作的成熟期,1846年推出第二部短篇小說集《古屋青苔》,但此書只給他帶來微薄收入。霍桑再度尋求政界朋友幫助,得到一份政府公職,任薩勒姆海關的檢驗官,任職三年就放棄了工作。1848年總統換屆,不同的政黨上台,隨之更換了一大批政府官員,霍桑也在其中。他經歷了一段心身的煎熬,最後靜下心來,開始創作他最著名的小說《紅字》。
1850年,《紅字》使他一舉成名。《紅字》是美國文學發展史上的首部象徵主義小說,由於該小說集中了霍桑的創作個性與經驗,他立刻就被評論界稱為“出生於本世紀的最偉大作家”。《紅字》的收入使他擺脫了貧窮,霍桑告別故鄉,舉家遷往馬薩諸塞州西部伯克縣的倫諾克斯。在倫諾克斯,霍桑的創作開始登峰造極,傑作源源湧出。
1851年完成的《七個尖角閣的房子》是部描寫家族衰亡史的小說。1851年還發表了短篇小說集《雪影》。
1852年,為同窗富蘭克林·皮爾斯競選總統,推出人物傳記:《富蘭克林·皮爾斯傳》,該作品得到皮爾斯讚賞。富蘭克林·皮爾斯當選總統后,任命霍桑出任美國駐英國利物浦總領事。
簽名
霍桑任職期間(1853一1857),他充分領略了英國的風土人情,將旅途印象載入《英國筆記》(霍桑死後該筆記由其妻整理髮表),及散文集《我們的老家》(1863年發表)。1858年,他赴法蘭西和義大利旅行,寫成《法國與義大利筆記》,小說《玉石雕像》(1860年發表)。《玉石雕像》以義大利為背景,是霍桑創作的最後一部完整的小說。
作品 | 作品類型 | 出版時間 |
《范肖》 | 長篇小說 | 1828年 |
《故事新編》 (《重講一遍的故事》 ) | 短篇小說集 | 1837年 |
《古屋青苔》 | 短篇小說集 | 1846年 |
《紅字》 | 長篇小說 | 1850年 |
《七角大廈》 (《帶有七個尖角的房子》 ) | 長篇小說 | 1851年 |
《雪影》 | 短篇小說集 | 1851年 |
《福谷傳奇》 | 長篇小說 | 1852年 |
《奇妙故事》 | 童話故事 | 1852年 |
《富蘭克林·皮爾斯傳》 | 人物傳記 | 1852年 |
《亂樹叢故事》 | 童話故事 | 1853年 |
《玉石人像》 (《玉石雕像》 ) | 長篇小說 | 1860年 |
《我們的老家》 | 散文集 | 1863年 |
《英國筆記》 | 隨筆 | 1870年 |
《法國與義大利筆記》 | 隨筆 | 1871年 |
《多里沃傳奇》 | 短篇故事集 | 1876年 |
《巨型的石面及白山故事集》 | 短篇故事集 | 1889年 |
霍桑小說中的文學思想:以宗教的罪惡觀為標準來評判人和世界
霍桑自始至終沒有放棄改造社會、改造人心的企圖。他的小說,除了早期極少數哥特式的恐怖小說和冒險故事之外,都不同程度地反映出他思想的的一個主要傾向,即對人類靈魂深處執著的探索和由此而產生的深沉的憂思。霍桑更關心的是造成罪惡現實的根本原因。
霍桑在現實和歷史中找到了一切罪惡的“根源”,那就是人們靈魂與道德的墮落和人心的黑暗。他深信這就是人皆有之的“原罪”,是掩蓋在種種罪惡現象背後的終極原因,也是人們前進道路下難以逾越的障礙。
因此,在他看來,認識和探索靈魂的罪惡意義重大,是改變現實的首要條件。霍桑一生的創作,都是這種思想形象的闡述。其中,尤以《小夥子古德蒙·布朗》、《《紅字》等小說最具代表。
《小夥子古德蒙·布朗》是霍桑短篇小說中重要的一篇,被公認為是他的思想和藝術手法高度集中、完美給合的作品。小說篇幅不長,也無曲折動人的情節,它之所以被視為霍桑創作的代表作,是“在於它包含了後來他所有重要作品中一個因素,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紅字》僅僅是《小夥子古德蒙·布朗》進一步擴寫而已” 。
《小夥子古德蒙·布朗》是篇寓言性的故事,也象是一篇夢幻故事。新婚才三個月的小夥子古德蒙·布朗在黃昏的時候吻別了妻子費思,他晚上要去參加一個聚會。他走出村子,沿著一條陰森森的、樹木遮蔽得不見天日的陰暗小道向前走,四下悄然無聲,荒僻寂靜。當他走過一個拐角時,發現在一棵大樹下坐著一個穿著體面的人影,他手中拿了一根象大黑蛇的拐杖,他就是魔鬼的化身,布朗出來就是為了和他見面。在這個人影的引導下,布朗一直走向叢林深處。正當小夥子擔心第二天沒臉再見鎮上那些虔誠的牧師,懊悔沒有陪著費思共度良宵之時,他突然聽到了一陣熟悉的馬蹄聲和說話聲,在伸手不見五指的黑夜時分和密林之中,他辨出了那正是牧師、執事和其他一些人的口音。他頓時感到頭暈目眩,心頭沉重,癱倒在地。他仰望天空,懷疑頭頂上是否真有一個天國,他們居然也到了魔鬼的地方。一忽兒,他又聽到了村上許多男男女女的聲音和一個年輕女子的嚎陶哭聲,“費思!”小夥子渾身一驚,聽出了是她的哭聲。
這聲音漸漸遠去,空中飄落了一件東西,布朗一把抓住它,正是費思頭上粉紅色的緞帶。“‘我’的費思完了。”布朗呆了一剎那,大叫起來,“人世間沒有善,而罪惡只不過是一個空名而已,來吧,魔鬼,這世界屬於你的。”他因絕望而發瘋,在森林中飛奔著,隨即來到一處火焰高沖的集會。周圍是黑壓壓的一片人影,他定神一看,薩萊姆鎮上及州議會、教會中的重要人物都聚在此,他過去眼中的好人與罪人在魔鬼的祭壇前完全一樣,連他最尊敬的已故的父親也在場。這時,一個黑色的人影——魔鬼的第二個化身要大家看清了那些平日里被尊為正人君子的人物,看一看他們心中的隱私是什麼。
古德蒙·布朗還看到了自己的妻子費思正在祭壇前顫抖,他大聲疾呼,要費思“仰望天國,抵抗邪惡。”
但突然間他似乎發現自己孤單單地處在一片寧靜漆黑的夜色之中,狂風呼嘯而過,臉上流下了冰冷的露水。第二天早晨,古德蒙·布朗回到鎮上,那些晚上在森林中看到的人物正依舊如故地忙著他們的生活,費思頭戴著粉紅色的緞帶迎著他跑來。但古德蒙·布朗已完全變樣了,他從此以後變成了一個嚴厲、優傷,整天冥思苦想、疑神疑鬼的人。
一切神聖的東西在他眼裡都染上了罪惡的色彩,最後在優郁愁悶之中告別了人世。
托馬斯·康納利認為《小夥子古德蒙·布朗》主題和作者的思想“是對清教徒加爾文主義的攻擊”。J·W馬瑟認為是對“黑暗的心”的探索。D·M麥凱森說它的主題是“原罪及其毀滅性的影響”,戈登和塔特則斷定霍桑寫的是“人類心中感到的不幸是內在墮落的結果”,而安斯頓·沃納又說布朗“只是道德懷疑主義破壞性的結果。”極大多數的評論家相信霍桑通過了古德蒙·布朗之口叫出了“我的信仰(費思)完了。”這種信仰既包括對宗教的信仰,又包括了對人類的信念。
霍桑在小說的開頭就告訴人們,“費思”這個名字“對布朗的妻子來說是恰當的,”它象徵了小夥子原來的信仰。當布朗接觸到魔鬼,開始對人類善良的品質越來越懷疑的時候,就慢慢對它喪失了信任。小說的總體內容寫小夥子古德蒙·布朗接受魔鬼的邀請去密林中踐約,說明他的信仰已開始動搖。但在去魔鬼、女巫聚會的路上,他時時仍有回心之意,有一種犯罪感,意識到自己的這一舉動可能導致迷路之險。但一旦與魔鬼交上手,再要離開就不容易了。他身不由己地跟著他向前走,無法回到他妻子費思(信仰)的身邊。
隨著他去漆黑的林蔭道上不斷向前,他終於發現這種墮落並不是少數,幾乎有的人,包括那些平時看來最虔誠、最權威的大人物,一旦剝去了偽裝的外衣,大家都是魔鬼的信徒,每個人的靈魂中都隱藏著深重的罪孽。那個黑影人物(魔鬼撒旦)讓古德蒙·布朗看到了“鬍子灰白的教長怎樣悄俏地對他們家裡的年青使女說下流話,多少婦人急於穿上寡婦的喪服,怎樣臨睡之前給丈夫一杯毒酒,讓他在她的懷抱里睡上最後一覺;青年的小夥子怎樣急於繼承他父親的財產,美麗的少女怎樣在花園裡挖一個小小的墓穴”埋葬她的私生子。
霍桑借了魔鬼之口直截了當地告訴讀者“由於人類之心與罪惡非常合拍,你們將會察覺所有的地方——無論是教堂、卧室、街道、田野、還是森林——都發生過犯罪的行為,你們將驚奇地看到,整個大地是一個罪惡的污點,是一塊巨大的血跡。你們看到的還遠遠不止這些。你們將看透每個人的心中深藏的罪惡隱秘,發現一切鬼蜮伎倆的源頭,發現人心提供罪惡的原動力,比人的力量在各種行為中所能顯示的更多。”霍桑淋漓盡致地闡述了靈魂罪惡的思想,把它說成是人的本質的一部分,是一切罪惡的“原動力” 。
霍桑作品都貫穿了他創作思想中的一條主線,即試圖以靈魂的罪惡來解釋社會中種種黑暗與醜惡的現象,並竭力主張讀者要認識這種人心的墮落,用自我懺悔的方式凈化不潔的靈魂。每個人的內心都有一塊黑暗的地方,罪惡與人類同在。這實質上也是霍桑世界觀中最重要的部分。
霍桑小說的“原罪”意識
霍桑的道德觀正是建立在宗教教義基礎上的道德觀,清教思想中的“原罪”意識在其道德觀中佔據核心地位。霍桑認為人生來皆是有罪的,罪惡是人類的天性,人類受到上帝的懲罰是理所當對人的宗教審視與困惑然的。在霍桑看來,邪惡就在人類的心靈里,正如短篇小說《地球上的大燔祭》所表明的一樣,人們的過去和傳統在新英格蘭這片土地的大火中燃盡,只有萬惡之源——人類的心靈——還是原封未動。文中他寫道:“心,心,在這個微小而無限大的領域裡存在著人類邪惡的原型,而外部世界的一切罪惡只不過是它的種種表現形式而已。”
而在霍桑生前未發表的小說集《心喻篇》中有一篇題為《自我中心;或心底之蛇》,則指出:“他自己那條實際的蛇——如果他心底當真有一條蛇存在的話——成了每個人致命的錯誤或秘藏的罪孽或不安的良心的預示,並且毫不懊悔地將其螫牙扎進最痛苦的地方。”霍桑把罪惡比作胸中的一條蛇,無時無刻不在折磨吞噬著人類的心靈。
翻開霍桑的代表作《紅字》的開篇一章《獄門》,映入眼帘的一句話:“新殖民地的開拓者們,不管他們的頭腦中起初有什麼關於人類品德和幸福的美妙理解,總要在各種實際需要的草創之中,忘不了劃出一片未開墾的處女地充當墓地,再劃出另一片土地來修建監獄。”
這表明了霍桑的基本態度:人人皆有罪,罪惡與人類如影相隨。從小說中塑造的人物形象來看,也證實了這一點:無論是海絲特·白蘭這樣的殉道者,還是像羅傑·齊靈渥斯那樣畸形毒辣的人;無論是身處要職的州長、受人尊敬的牧師丁梅斯代爾,還是刑台前的普通看客,幾乎每個人都是有罪的。只不過有些人的罪惡是公開的,如海絲特·白蘭;有些人的罪惡是隱秘的,如牧師丁梅斯代爾;而更多的人是有罪的,卻尚未意識到自己罪惡的人,如齊靈渥斯一直以受害者自居,被複仇的怒火燒昏了頭腦,最終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中之罪——他人靈魂的破壞者。
對人的宗教審視與困惑從《紅字》中可以看出,霍桑並不關心白蘭是怎樣犯下通姦罪的,丁梅斯代爾又是如何從一個神聖的受人尊敬的牧師變成通姦犯的,對此他略而不提或一筆帶過。霍桑所關心的罪除了一般意義上人們在法律上犯下的罪,更多地是在宗教意義上的“原罪”,即對上帝犯下的罪過。他的關於人人在紅字面前皆有罪的看法只不過是《聖經》中耶穌在眾人面前抓住“行淫”婦人並要亂石砸死時所表明的態度的翻版。小說中清教徒孩子們在路邊向海斯特和珠兒擲泥謾罵的情節更加強了這兩個情節之間的聯繫。海絲特·白蘭胸前戴著的紅色“A”字,總會使清教徒們想起“通姦”(Adultery),甚至想起“亞當的墮落”(Adam’s Fall)。
正如17世紀波士頓兒童學習字母“A”時所念的小詩寫的:“隨著亞當的墮落/我們都有罪惡/我們從開頭就跟著亞當犯了罪。”顯然,霍桑以“A”字貫穿小說始終,不僅僅是指“通姦罪”,也指一般意義上的“原罪”。紅字“A”及小說中大量帶有隱秘寓意的象徵的使用,都在揭示著:“罪惡”無所不在,無孔不入,與人類共存亡。在探討人類罪惡時,霍桑最為注重的是隱藏在人心中的罪惡。他認為每個人都是有隱秘的罪惡的,外表的純潔不過是一種假象,所謂的道德君子只不過是用各種各樣的欺騙形式把罪惡隱藏起來罷了。因為人類就是一個罪惡的載體,罪惡是絕對存在的,只不過表現形式有所不同,有些暴露在陽光下,有些隱藏在內心,還有些未被人所發覺。
《年輕的好男兒布朗》似乎要表明每個人心中都隱藏著關於罪惡的秘密。故事描述單純的年輕人布朗抵制不住誘惑,告別妻子去赴魔鬼之約,讓他驚詫而痛心的是,在那裡他竟發現了所有他自幼就崇敬的人——“與這些莊重、虔誠、聲名顯赫的人,這對人的宗教審視與困惑些教會的尊長,這些高雅的夫人和鮮嫩的貞女截然相反的,是那些生活放蕩的男人,聲名狼藉的女人,品行不端、劣跡斑斑、甚至有重大犯罪嫌疑的惡棍。奇怪的是,那些好人並不迴避這些壞蛋,而那些罪人在聖賢身邊也毫不羞慚”。正如魔鬼所言:“邪惡是人類的本性。邪惡也該是你們唯一的幸福。”這次非同尋常的經歷在布朗心中喚起了人人皆有的隱秘之罪的意識,並終生飽受折磨,直至“十分晦暗”地死去。
而在《教長的黑色面紗》中,倍受教民愛戴的胡珀牧師突然在臉上蒙上一幅黑紗。在他佈道時,“在場的每一位教民,最純真的少女也罷,鐵石心腸的硬漢也罷,都感到猶如那幅可怕的面紗背後的教士爬到了他們上面,發現了他們隱匿的思想或行為上的罪孽”。胡珀牧師堅決不許克拉克神父摘去面紗,並疾呼:“‘我’環顧四周,看啊,在每一張臉上都有一幅黑色面紗。”在這裡,黑紗象徵著人們用來隱藏心中罪惡的面具。黑面紗在這表示雙重的意思:一方面“面紗”完全掩蓋了牧師的面目,但它並沒有影響他的視力,反而使一切有生命和無生命的東西蒙上了一層黑影。另一方面,在人們看來,牧師臉上的黑色面紗象徵著牧師的內心罪惡,要麼是他玩弄了良家少女,要麼是他殺死了摯友或情人;在牧師看來,一切都包圍在黑暗中,好像到處都充滿了罪惡。
《紅字》中的牧師丁梅斯代爾更是一個隱秘罪惡的典型。他不但沒有勇氣站起來承認自己的罪惡,還自欺欺人地為自己辯解:“他們儘管有著負罪感,然而都保持著對上帝的榮光和人類的福祉的熱情,他們畏畏縮縮,不肯把自己的陰暗和污穢展現在人們眼前;因為,如此這般一來,是做不出任何善舉的,而且,以往的邪惡也無法通過改過來贖罪”,“除去上天的仁慈,沒有什對人的宗教審視與困惑么力量,無論是通過講出來的語言或是任何形式的標誌,能夠揭示在一個人心裡的秘密。那顆因懷有這種秘密而有負罪感的心,也就此必然將秘密保持下去,直至一切隱秘的事情都要予以揭示的那一天”。他為自己設定逃脫道德與法律制裁的理論,然而內心每時每刻都受到來自上帝的懲罰而不能自拔,心中充滿了罪孽感,飽受良心的折磨,精神崩潰。臨死前,他終於鼓起勇氣當眾袒露了自己的罪行,並以自己的死作為一種教諭,“使他的崇拜者深信,在無比純潔的上帝的心目中,我們都是相差無幾的罪人”。
而海絲特·白蘭犯下通姦罪后,儘管展現在人們面前的是一個“負罪行善”的形象,但細味文本,仍不難發現她並非一個完全意義上的聖人。她在受懲罰后,“事事忍讓”,卻“不準自己為敵人祈禱——她儘管寬宏大量,卻唯恐自己用來祝福的語言會頑強地扭曲成對他們的詛咒”。她把自己的針線勞作“也不例外地像看待其它樂趣一樣視為罪過”,正如霍桑指出的,“把良心和一件無關緊要的事情病態地聯繫在一起,恐怕並不能說明真心實意的懺悔,其背後可能有些頗值懷疑和極其荒謬的東西”。她周圍的人們甚至那些受到她救濟的窮人,也都是有罪的。他們侮辱她,“不時最粗暴地觸痛她最嫩弱的地方,使她清晰地自我感覺到一次次新的劇痛,”“她一心一意接濟窮苦人,但她伸出的救援之手所得到的回報卻是謾罵”。“那些心腸狠毒的窮人對她定期送到門口的食物或她用本可刺繡玉袍的手指做成的衣物,竟會反唇相譏。”
霍桑的創作思想深受“原罪說”的影響。一方面,“原罪說”使他在一定程度上深入人性的真實,對人性的“惡”有著不同常人的理解。另一方面,也由於“原罪說”對他的影響太深,使他無法從根本上去理解社會和生活的本質。正是對“罪惡”觀念的過度沉迷,使他無法客觀深入地了解社會,而只能停留在對罪惡進行抽象探討的迷宮中,把一切的社會矛盾、人與人之間的矛盾以及各種犯罪現象的根源都歸結於幽靈般的“惡”。這導致他時常在悲劇的深淵中徘徊不已,對人類和生活持一種悲觀的態度,也使他的小說文本呈現出一種悲觀、陰鬱的色調。同時,也應當看到,儘管霍桑認為人性皆惡,但並非完全否認人性善的一面,在他小說中多次出現的象徵“道德之花的馥郁”的玫瑰花,就是人性善的象徵物。只不過這善與惡相比較,顯得那麼脆弱、蒼白、而“惡”往往深植在人們心中,更值得讀者去挖掘。
“原罪”主體的自我救贖
霍桑認為“罪”是可以贖的。他認為對待罪惡,人們應該自覺採取贖罪的方式,使被罪惡玷污了的心靈在“凈化”中得以拯救,主張通過善行和自懺來洗刷罪惡、凈化心靈,從而得以“贖罪”。《紅字》中的白蘭從監獄釋放出來以後,本可以離開新英格蘭,到一個別的地方開始一種新的生活。然而她不願意離開新英格蘭,因為這裡曾是她犯下“罪孽”的地方,她應當在這裡受盡人間的懲罰,洗清自己的罪過。於是她搬到海邊一座遠離塵囂的茅屋,默默地過起了一種懺悔的生活。在這漫長的七年裡,她克服了常人難以忍受的孤獨與蔑視,靠刺繡縫衣賺取微薄的收入養活珠兒,並不斷接濟窮人,積德行善。她辛勤的勞動與美好的德行終於減輕了她的“罪惡”,“凈化”了她的靈魂。她胸前佩戴的紅字“A”也不再被人們解釋為“通姦”這個恥辱的標誌,而轉為 Able(能幹)和 Angel(天使)的象徵。《自我中心;或心底之蛇》的主人公羅德里克·艾立斯頓因嫉妒而自私自利,胸中如同藏著一條蛇,常常遭其撕咬,受其折磨,因自己的罪惡痛苦不堪。當他在愛人羅西娜的幫助下,決心忘掉“自我”,寬大為懷的時候,“如同一個新生的人似的坐了起來,恢復了他的正常頭腦,從曾經在他胸中的戰場上不幸地戰勝他的那條蛇那兒解救了出來”。霍桑進而強調,人應該真誠地袒露自己的罪惡,才有希望獲得罪的赫免。丁梅斯代爾的贖罪經歷了一個由“牧師的夜遊”到“紅字的顯露”的痛苦歷程。
作為一個侍奉神職的牧師,在政教合一的新英格蘭殖民初期,丁梅斯代爾享有很高的社會地位。而且他智慧過人,學識淵博,有著雄辯的口才,他的佈道打動了眾對人的宗教審視與困惑多教民,教民們視他為“傳達上天智慧、譴責和博愛的代言人”,甚至連“他腳踏的地面都是聖潔的”。但在他高尚聖潔的名聲背後,卻是一個既飽受疾病、又受著靈魂極度折磨的“罪人”。極度的悔恨困擾著他的心靈,使他得不到片刻的寧靜。他清楚自己的“罪孽”,但又不願失去自己的名譽、信用和地位,多年來良心一直不能戰勝偽善、自尊和自私。由於擔心被社會拋棄,他無法鼓起勇氣站出來與海絲特·白蘭一起分擔恥辱,而讓白蘭獨自承擔。他對教民宣講懺悔以拯救靈魂,自己的靈魂深處卻隱藏著不可告人的秘密。為了懲罰自己並懺悔罪過,他只能絕食、內省和在密室中鞭笞自己。他的痛苦甚至達到了這樣的程度:好像由於他自己的不誠實,整個世界都是虛偽的了。但是,肉體的痛苦卻無法使他自身凈化,更無法使他獲得心靈的解脫。一天夜裡,丁梅斯代爾憂心如焚,無法入眠,恍惚間來到海絲特公開受辱的刑台上,企求獲得內心的些許慰藉。他告訴珠兒自己就是她的父親,在上帝作最後審判的那一天,他們會站在一起的。至此,丁梅斯代爾邁出了認罪的第一步。刑台上的最後一幕中,丁梅斯代爾經過一番道德的自我贖罪后,拒絕了和海絲特出逃,並在一次成功的佈道之後,勇敢地與海絲特、珠兒站在一起,當眾承認了自己的罪行。他揭去了自己正直清白的面紗,袒露出自己掩藏在法衣里的紅字,以生命為代價,與海絲特“用這一切悲苦彼此贖救了”。
霍桑通過丁梅斯代爾的悲慘經歷告誡人們:“要真誠,要真誠,一定要真誠。即使不把你的最壞之處無所顧忌地顯示給世人,至少也要流露某些跡象,讓別人藉以推斷出你的最壞之處。”在承認罪是可以贖的同時,霍桑又認為人只要走錯了一步,就永世擺脫不了罪惡的陰影,而要不斷遭受來自上帝的懲罰。海絲特·白蘭作為公開的罪人,被罰終身帶上恥辱的A字,無論她對人的宗教審視與困惑多麼努力負罪行善,寄希望於“她逐日受到的恥辱的折磨最終會蕩滌她的靈魂,併產生出比她失去的那個還要神聖的另一個純潔”,但在霍桑看來只是一種自我欺騙。事實也是如此,無論她佩帶的A字被後來的人們賦予了多少特殊的含義,Angel(天使)也好,Able(能幹)也好,卻始終不能擺脫它的原意:Adultery(通姦),並最終還將它帶進墳墓。為了不讓心愛的人受辱,她甘願獨自承擔恥辱,卻無法換來她期待的愛情。牧師臨死之前的話,再次強調了這一觀點:“我們曾一度忘卻了我們的上帝,我們曾一度互相冒犯了各自靈魂的尊嚴,因此,我們希望今後能夠重逢,在永恆和純潔中結為一體,恐怕是徒勞的了。”
由此可見,霍桑勸導人們要剋制自己的罪惡慾望,不要邁出邪惡的第一步,否則必然受到上帝的懲罰,即使贖罪也無濟於事。
自我贖罪的人尚且無法逃避懲罰,那些不知懺悔的罪人更不必說。《羅傑·馬爾文的安葬》中的小夥子盧本自私怕死,置受傷垂危的岳父於荒野獨自逃生,並違背諾言未前往搭救。當未婚妻問及父親是否已去世,盧本低頭默認,在婚禮上則面色蒼白。此後的日子裡他眼前常常浮現出怎樣的情景:岳父坐在岩石腳下的枯葉上,活著等待他發過誓的救援。儘管他一再為自己開脫:留下來陪伴一個垂死的人只能是無謂的犧牲,況且當年是岳父一再要求自己離開的,但隱瞞真相和違背誓言的罪惡感始終纏繞著他。盧本終日鬱鬱寡歡,暴躁易怒,無心料理農活,致使家境每況愈下,全家人只好去森林深處開荒。而盧本又鬼使神差地改變了路線,不知不覺來到當年與岳父分手的地方。他像個夢遊者在營地附近身不由已地亂闖,神情恍惚中誤殺了自己心愛的兒子。至此,“當年負債的青年對瀕死的老人所發的誓言如今得到了償還。他的罪孽贖清了——詛咒離他而去了。當盧本·博恩造成對人的宗教審視與困惑對他而言比他自己還親的人流血之時,他多年來的第一次祈禱,從他的唇間發出,直達天聽。”
而在《七個尖角頂的宅第》中,霍桑開章明義地指出:“一代人的惡行會延續到後世,這種惡行儘管可以一時得逞,卻會成為難以駕馭的真正的危害,罪惡的報應會落到不幸的後代的頭上,將他們壓垮致殘,直到那聚斂起來的財富會物歸原主。”
霍桑的道德罪惡觀本質上是反映清教教義思想的,同時又並不拘泥於世俗的宗教法規之中。《紅字》中霍桑借海絲特·白蘭之名表達了這樣的觀點:“人世間的法律並非她心目中的法律”,他認為人類的一切法律條文和道德規範都無法對人類的罪惡進行評判,即使是具有神權制度賦予了神聖性的權力機構及其代言人,也沒有資格來評判人類靈魂的罪惡。
象徵手法
在霍桑的作品當中,植物和花卉經常被賦予象徵意義,在《紅字》當中更體現得更加明顯。小說開篇就讓花卉成為貫穿整部小說始終的象徵物。“在這所醜陋的大廈前面,在房子和街心的車轍中間,有一塊草地,叢生著牛蒡、茨藜、毒草以及各式各樣非常難看的花草,這些雜草顯然跟這片土地有些意氣相投,在這片土地上這麼早就產生了文明社會的黑花——牢獄。”在這裡霍桑將監獄比作黑色的花朵,代表著罪惡感與讓人厭煩之感,與之呼應的是這樣的描寫:“但是在門口的一邊,幾乎就生根在門限上,有一叢野薔薇,在這六月的時光,綴滿精緻的寶石般的花朵,使人想象,當囚徒進門或是當被判決的犯人出來受刑的時候,它對他們呈獻出芬芳和嬌媚,藉以表示在大自然的深胸里,對於他們還有憐憫,還有溫存。”黑色的花朵和嬌嫩的薔薇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對比,嬌艷的薔薇盛開在這樣的環境當中,更加突出了薔薇的特別和旺盛的生命力,這也象徵了在清教社會中苦苦掙扎的海斯特的形象就好似這叢薔薇一樣,雖然周遭充滿黑暗與醜陋,但是仍然旁無一物一般地自在生長,與環境進行著默默地對抗。
而在《帶有七個尖角閣的房子》中,房子除了串聯了整個故事的同時也具有多重涵義。一方面,這座房子是品欽家族貪婪與罪惡的象徵物,整個房子建成的歷史折射了品欽家族的罪惡史。房子的原址本屬於貧農馬修·摩爾,小說中對於這塊土地有一段詩意的描寫, “一天然噴泉,泉水清澈甘甜,是這個四面環海的島上難得一見的景觀。正因如此,馬修·摩爾很早在此建立農舍”。在遭到品欽家族侵佔之前,這塊土地呈現出來的是一種超越現實的靜謐的美感,然而品欽在垂涎這塊土地后,通過各種骯髒的手段想方設法得到這塊土地,並將自己的房子建在那裡。而貧農馬修則被老上校品欽陷害“傳播巫術”的罪名入獄,憤怒的馬修用盡所有的力量詛咒品欽家族,最終死在了獄中,而品欽家族則在搬入新的房子后災難接踵而至,家破人亡。
所以,房子對於品欽家族更像是一座巨大的墳墓,而老上校品欽本身更像是自己和家人的掘墓人,親手挖掘了墳墓,在新房竣工的慶典上喝下了自己調製的毒藥,神秘死亡。
反諷手法
霍桑對作品中的敘事者有著清醒的認識,所以,他將浪漫主義反諷作為一種表徵模式融入作品當中。在他的作品當中,霍桑利用不同的敘事者的視角對人物形象和個性心理進行全方位的展示和窺探,而對於他所排斥的邏輯與教條則加以批判,霍桑通過自己的想象力和邏輯思維能力編織了一個又一個自導自演的故事,也就是文學產品而已。所以,霍桑通過作品的創作同樣也是對自己進行的一個審視,而作品與讀者之間,讀者更像是一個窺探者的角色。
在小說《紅字》中,大量的全知的敘事視角直接地將作者自己的視角帶入作品當中,在這裡作品和作者是平行的關係,沒有交集,作品只是在默默地經受著審視的眼光。在對小說中的人物形象進行描繪的時候,霍桑也是從一種很冷靜和理智的態度來進行審視,在這裡不可否認是由於其思想的矛盾性和模糊性直接作用的結果。對於海斯特這個女性形象,他秉持的是一種憐憫的目光,在傳統道德標準的衡量之下海斯特被批判得體無完膚,但是霍桑又同時讓海斯特如此特別,強加給她獨特的氣質,讓人憐愛。而對於齊靈渥斯,霍桑則是完全將自己的道德懲罰的思想強加於他,一味地讓他受到心靈和道德上的譴責,悔恨與靈魂上的折磨一直伴隨著他。正如羅伯特·E·斯皮勒所說:“霍桑只是站在一旁,冷眼相看人類執意造成自己毀滅的怪事。”
霍桑小說與寓言
《古德曼》是霍桑短篇小說中的代表作,以寓言體敘事模式表達作者對人性善惡的思考。該短篇小說以具有特殊含義的名字為人物命名,賦予作品以寓意,具有明顯的說教式寓言體的敘事特徵。小說中的兩個主人公分別叫古德曼(Goodman)和費思(Faith),在英語中分別是“善者”和“信仰”的意思。兩個人物可以看作兩種美德的化身。古德曼和費思結為夫妻,除了暗示夫妻應具有相互信任、相互忠誠的美德之外,還意味著“善者”應對宗教保持虔誠的“信仰”。這些抽象化身是寓言體小說的重要元素,顯然是霍桑有意的選擇,藉以表達人性應該向善的願望。
然而,與宗教寓言不同,霍桑在《古德曼》中所欲傳達的並非黑白分明的道德說教。小說中的主人公夫婦姓“布朗”(Brown),暗示作者的矛盾心態:褐色(brown)介於白色和黑色之間,作者以此為主人公的姓氏,使“善者”(古德曼)和“信仰”(費思)這兩種美德的寓意產生了不確定性,暗示二者並非盡善盡美,後來古德曼和費思在森林裡的所作所為更加強化了這種暗示。
這種矛盾心態源於作者的宗教背景和時代背景。人都應該向善,這大約是所有宗教的共同信條,然而清教的原罪觀卻使霍桑對人性善的可能產生了疑問。
一方面,清教思想相信人類生來有罪,因此亨利·詹姆斯說:“霍桑從他的清教根脈中發現了必然的黑暗,並將這種潛藏在美國清教史和傳統中的黑暗加以挖掘利用。”
另一方面,啟蒙運動后的人文主義思潮使霍桑不能無視人性解放的大趨勢,因此羅伯特·斯皮勒稱霍桑為“人道主義異教徒”:“出於一個基督徒的信念,他在他們(作品中的主人公)的身上隱約看到了天生的自我完善的希望,但又總是讓他們自己從罪的隱秘之中去探求隱秘的救贖之道。”正是這種矛盾使霍桑既懷有希望人性向善的願望,又懷疑人性是否有向善的可能,並使其敘事超越了簡單的說教寓言,從寓言走向象徵,從說教走向藝術。
在《古德曼》中,通過古德曼黑夜森林之旅的敘述和費思夜現魔鬼聚會現場的描寫,霍桑使這兩個美德化身的寓意發生本質的變化,暴露了人類心靈深處的黑暗力量。在夜赴魔鬼之約的旅途中,古德曼了解到自己引以為豪的祖輩竟然曾與魔鬼赴約,親眼目睹自己崇敬的牧師古金和教義啟蒙老師古迪也在匆忙趕赴魔鬼的聚會,最後發現自己純潔的妻子費思居然也在赴會人群中。古德曼因此覺得人人都是魔鬼的門徒,頓時失去信仰,對人性是否能善產生了懷疑。
因此,這兩個具有抽象美德的化身具有了反諷(irony)意味。在《古德曼》中,具有反諷寓意的名字還有古金(Gookin)和古迪(Goody),在英語中它們和善良(good)諧音,但是他們的森林之旅卻與這一美德大相徑庭。這種反諷手法使人名與美德化身的對應產生了矛盾,含混了作品的寓意。正因為寓意的含混,霍桑的敘事作品超越了寓言的說教,成為富有象徵意味的短篇小說。
小說中的粉紅絲帶也是一個富有多重含義的象徵符號,超越了寓言中喻體與寓意的單一對應關係。絲帶是漂亮的裝飾品,既表明費思愛美,也暗喻費思和古德曼對宗教的信仰程度。就絲帶的顏色而言,粉色介於紅色和白色之間,在基督教中,白色象徵著純潔,紅色則象徵著罪惡,因此粉紅色含有既非完全清白也非完全墮落的意思,意味著費思和古德曼對上帝的信仰並不完全純潔。絲帶的顏色暗示作者的觀點:人既非至善,也不全惡。粉紅絲帶的象徵意義與“布朗”(褐色)的寓意相輔相成,更加強化了“善者”和“信仰”的含混寓意,豐富了小說的藝術表現力。《紅字》在敘述中沿用了寓言體敘事最明顯的特徵,即賦予人物姓名以寓意的藝術手法。小說中的四個主要人物的人名各有寓意。當然,因主人性格行為的差異,寓意有簡單和複雜之分。其中,齊靈窩斯(Chillingworth)的含義形象逼真,此人外表畸形矮小,內心邪惡陰險,一心策劃復仇,由一個“心寒的” (chilling)道義受害者轉變成了一個“令人不寒而慄的”(chilling)復仇惡魔;此命名方法完全沿襲了古德曼、費思的寓意模式。相比之下,珠兒(Pearl)、丁梅斯代爾(Dimmesdale)和海絲特(Hester)這三個人名具有更複雜的象徵含義。珠兒是私生女,是為教義所不容的通姦罪的罪證。
在英語里,pearl是珍珠的意思,孕育在有病的牡蠣體內,但其本身是美麗無瑕的。《紅字》以珠兒命名這個孩子,既是對珠兒父母通姦罪的譴責,又是對從罪孽中衍生出來的生命的清白無辜的肯定,與《面紗》中黑色面紗有異曲同工之妙。丁梅斯代爾的寓意較為隱晦,它的英文字母的首音節“dim”寓意也是多層次的,既象徵著牧師陰暗、多疑、悲觀的性格,也表示“他在解釋和海絲特的關係時含糊其辭,模糊不清”,同時又預示他的生命將暗淡地終結。丁梅斯代爾深受自省罪惡的折磨,身體每況愈下,最終拉上海絲特和珠兒走上刑台,袒露自己胸口血紅的“A”字,坦白自己的通姦罪,在眾人的驚愕注目中離開人世。
《紅字》的創作思想並沒有停留在《古德曼》的教諭層面上。在希臘神話的眾神中,赫斯提執掌萬民家事,是最受凡人尊敬和愛戴的女神,作者對這個名字的選擇似乎預示了海絲特終將得到了大家的尊敬。海絲特這個名字寓意的變化似乎暗合了作者創作思想的發展過程:人性有惡,但人能知惡,同時人性也能向善。
這種創作思想的變化體現在紅字“A”寓意的不斷變化,而紅字寓意的變化又源自海絲特受審后崇尚簡樸、自省救贖的生活。縱觀霍桑的創作,可以說紅字“A”是《面紗》中象徵物黑色面紗的變體。黑色面紗是教長知惡認罪的標誌,但世人並不知道教長犯有何罪。紅字“A”比黑色面紗明確了一點,讀者能從故事的開頭看出“A”字表示通姦罪(adultery)。海絲特胸前佩戴紅字,與教長面罩黑紗富有同樣深刻的寓意,即承認自己有罪,必須接受道德審判。不過,霍桑並沒有寫出紅字的全名,在作品中也沒有點明“A”到底指什麼,為作品的主題留下了廣闊的闡釋空間。受審后的海絲特帶著珠兒住到遠離薩萊姆鎮的林中小屋,靠做針線活為生,並把多餘的收入用於救濟他人,為別人排憂解難,成為他人的生活顧問。隨著小說情節的發展,“A”字的象徵意義在小鎮居民的心目中漸漸發生轉變:許多人目睹海絲特樂善好施的行為之後,認為“那個字母是她神職的標誌。所以許多人不肯按本意來解釋那個紅色的字母‘A’”,而把它解釋為“能幹”(able),“令人敬佩的”(adorable),以及“天使”(angel)等。在對紅字“A”的寓意的處理上,《紅字》彰顯了作者“最富創造力的資源是多項選擇”,體現了霍桑對寓言體敘事模式的繼承、發展與創新。
在小說中,作者對小鎮居民對海絲特態度的前後變化未予置評,但基於海絲特一直與人為善、反省自贖的行為,紅字“A”的豐富寓意明顯表現出從否定到肯定的正向偏移:海絲特沒有爐灶女神赫斯提那麼完美,但其善行使她逐漸具有了女神的部分美德;她勇於承認自己的罪,反省罪過,克己助人,最終獲得了人們的諒解和寬宥,在人們的眼裡變成了一個有能力的人、一個天使。
霍桑的短篇小說中有很多都在探討一個主題,即人與科技和人與自然的關係。這些作品往往用“死亡”作為結局,讓讀者讀後心緒難平,從而達到警世的作用。霍桑的短篇充滿著地獄的色彩,通過死亡和悲劇,體現了他的科技觀。
霍桑科技短篇中的主人公都會對科技極度熱衷,妄圖通過極端的科學實驗來改變自然規律,最終都以親人或愛人的無畏犧牲作為代價。由此,通過這些科技悲劇可以將霍桑的科技觀概括為科技理性扼殺純真人性。霍桑通過黑色悲劇對科技發明膨脹的美國社會予以深刻的警示,使人們意識到人在自然面前、在上帝面前是多麼的渺小,人類想要通過科技達到私慾是多麼的可笑。如果人們繼續按自身的目的無止境地濫用科學技術,違背自然規律,必將受到自然的懲罰。在當時的時代背景下,霍桑還提出了他對工業社會畸形狀態的忠告:人們應當熱愛自然、尊重自然、反省自身、收斂慾望。只有遵守客觀規律的科學發明科學實驗才是可行的,否則都將以悲劇收場。
《胎記》中科技觀的內涵
霍桑所生活的年代正值美國工業大革命,這給19世紀的美國社會生活的各方面都帶來了深刻的影響。憑藉作家敏銳的眼光及對美國社會變化細緻入微的觀察,霍桑清醒地意識到人們對科學技術的沉迷和畸態的熱衷存在著潛在的危機,他在一些相關的作品中表達了對這種危機的擔憂,同時也提出了自己對人與科學利害關係的獨到見解。在他的幾篇涉及科學探索、科學實驗的短篇小說中,不難發現這樣的警示:假使人們對科學技術任意妄為,不假思索地追隨慾望的驅使,人們的靈魂就會迷失,人們的良知就會淪喪,它是“體系的主流、生命和本質的東西,而這種體系曾將自身溶於人類的要害器官,並用它致命的支配力抑制了人類原來的天性。”
美國新大陸在經歷了17世紀由歐洲傳入的啟蒙運動和18世紀的理性時代后,國民對科學技術的關注程度普遍提高,美國人的信仰亦由上帝神明轉變為科學技術,對科技理性的推崇已成為時代主題。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人們發現它帶來的不僅僅是生產生活的便利,更是追求物質最大化的捷徑。於是人們開始追求通過科技來改變命運,毫無顧忌地追求利益最大化。但是科學技術並不是萬能的,如果肆意擴大其作用,將會給人類帶來意想不到的災難。
霍桑的一生正處在這個科技迅猛發展的變革時代,憑藉他對社會始終保有深深的責任感和犀利的洞察力,他沒有被當時流行的主義所侵蝕,冷靜地對待那些對科技五體投地的行為,他善於觀察總結,辨證地認識科技所帶來的一切。物質文明的突飛猛進同時也激化著資本主義社會的其他矛盾,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霍桑看到了科學的價值,但同時也清醒地意識到了如果不能很好地利用科學,必將給人類以毀滅性的打擊。非理性的科技觀在霍桑看來存在著如下兩方面的利弊:其一,科技發明可以造福人類,使生產簡單化、生活舒適化;另一方面,科技發明奴化人類,使人類的生產生活完全離不開科技創造的產品,同時還發明了極其危險的自我毀滅的手段。簡言之,即科技理性扼殺了純真人性。
霍桑創作了幾篇有關科技的小說,向人們敘述了利令智昏的科學家們永無止境地追求科學成就,科學理性泯滅了良知人性,最終都以悲劇收場的故事。其中《胎記》是其科技觀小說中較為成功並廣為人知的一篇。小說的開頭,霍桑塑造的主人公艾爾默曾經是一位年輕有為的科學家,在每個學科領域都有出色的研究,他堅信科學的力量高於一切,科學家可以通過實驗創造探究任何自然的秘密,並使自然為人類所用。即便已擁有如此之高的科學造詣,優秀的艾爾默還是不滿足自己已取得的科學成果,在自身的健康已受到實驗的危害的時候還沉迷在無休止的科學實驗中。“面色蒼白的科學家安靜地坐在實驗室里,曾探索過最高雲區和最深礦藏的秘密;他曾滿意地找出火山爆發並使之不斷噴火的原因;他曾解開了噴泉的奧秘,說明為什麼噴泉從地球黑暗的地心噴出泉水,有點那麼明澈純凈,而另外的則含有豐富的醫療特性。”艾爾默對待科研向來是兢兢業業全力以赴,從未有過任何一件其他的事情能夠凌駕在科學之上,包括他最愛的妻子。他對妻子的熱愛只有和科學研究結合在一起,才能激情萬丈,只有將科學研究的力量賦予愛情,才是完美結合。
在霍桑眼裡,艾爾默病態地把對科學理性的崇拜和人類的情感需求結合在一起是不妥的,“這樣的結合應運而生,並且伴隨著確實令人驚異的後果,其中有一個給人留下深刻印象的道德方面的後果。”小說的悲劇性結尾也證實了這個觀點。這位成績斐然、年輕有為的科學家娶了位美若天仙的妻子——喬治安娜。但是人無完人,上帝在喬治安娜美麗的臉龐上印上了一小塊粉紅色的胎記,就是這塊小小的手型的胎記給喬治安娜帶來了萬劫不復的厄運。艾爾默用他偏執的理性和超乎現實的想象力認定妻子的胎記是她原罪、沉淪、毀滅的標記,悲觀地認為這枚緋紅的小手印是個可怕的東西,讓他心煩讓他畏懼,這遠遠超過了妻子的美貌所能帶來的愉悅。於是當他再也不能容忍喬治安娜臉上的胎記時,他就絞盡腦汁發明藥水來消除它。儘管他明明知道妻子的胎記是天生的,是“上帝印在他的締造物身上的致命的瑕疵,難以消除的”,可是他作為一名優秀的科學家的潛質發揮了作用,認為科學是強大無比的,通過科學實驗人類是可以改變上帝的旨意的。功夫不負有心人,艾爾默經過了成百上千次的努力,終於製成了他想要的藥水。妻子為了表達對丈夫的支持和愛意,順從地喝下了藥水,胎記不見了,但“這致命的小手(胎記形狀)已牢牢揪住了生命的奧秘”,同時妻子也香消玉殞,付出了生命的代價。小說的結局是震撼心靈的,喬治安娜的悲慘死亡足以讓我們憎惡艾爾默對科學的過度崇拜和對美的畸形追求,憎惡之餘也為艾爾默的無知和喬治安娜的犧牲惋惜。
霍桑藉助《胎記》的悲劇故事告訴人們:妄圖違背自然的想法是愚昧的,人類斷不能永無休止、不自量力地探尋自然(包括生命)的奧秘,人類要遵循自然科學的真理。霍桑認為盲目迷信科學技術只能有一個結果:科技理性扼殺了純真人性。
霍桑科技理性扼殺純真人性的科技觀決定了其短篇小說的悲劇傾向,達到其用黑色死亡警醒世人的目的。一切慾壑難填違背自然規律的科學研究都將以悲劇告終。
知道霍桑的人,似乎都總是認為他是個令人愉快的作家,有著令人愉快的文筆,一個言之無物的人。人們對這個納撒尼爾·霍桑的看法真是大錯特錯,因為此人有些故事是蓄意矇騙——明目張膽地矇騙——那些跑馬觀花的讀者。
——赫爾曼·麥爾維爾(19世紀美國最偉大的小說家、散文家和詩人之一)
納撒尼爾·霍桑在19世紀上半葉美國的廢奴運動、女權運動、禁酒運動、公有制社會改革運動和美國內戰中逆時代風潮而行,表現出超越膚色、性別、種族、國家和階級的人道主義關懷,他在過去與現在、個人與社會的關係問題上堅守的理性主義原則,比起當時在美國社會佔領軍地位的超驗主義思想來更能穿透時空的限制,為人們提供啟示與借鑒。
——代顯梅(中國人民大學外國語學院副教授)
納撒尼爾·霍桑文學的成功來源於他對於文學藝術的獨特理解以及運用,通過他的理解在作品中塑造了一個個生動、鮮明的人物形象,並結合各種高超的寫作手法賦予了人物不同的生命力。
——麻蓉生(忻州師範學院英文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