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滄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滄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質量技術監督和行政執法工作,領導所屬單位開展各項質量技術監督業務。

局機關內設11個科(室):辦公室、監察室、計劃財務科學技術科、政策法規宣傳教育科、人事勞動科(加掛機關黨委牌子)、質量科(加掛生產許可證辦公室、認證評審科牌子)、標準化科、計量科、稽查隊(加掛監督科、打假辦公室牌子)、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食品科。滄州市質監局幹部職工共49人,其中行政機關公務員45人,工勤4人。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負責本轄區質量工作。組織實施地方質量振興規劃,制定當地加強管理,提高產品質量、工程質量、服務質量的措施,組織開展質量興市(縣)活動;落實質量獎勵制度和產品質量責任制度,推動實施名牌戰略,推行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負責生產許可證的日常監督管理。
(三)負責本轄區質量監督工作。組織對商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執行省局下達的統檢、定檢計劃;管理產品質量仲裁的檢驗、鑒定工作。
(四)依法查處本轄區質量、標準、計量違法行為;負責質量申訴工作;組織轄區內本系統日常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本轄區打擊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的日常協調工作。
(五)負責本轄區標準化工作。組織制定有關地方標準,指導開展採用國際標準、農業標準化、企業標準化、信息技術和高新技術產業等標準化工作;負責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及其監督管理工作,宣傳貫徹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監督檢查標準的貫徹執行;統一管理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型碼工作。
(六)統一管理本轄區的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組織量值傳遞和計量仲裁檢定;規範和監督商品量的計量行為;依法監督管理計量器具。
(七)負責本轄區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等環節的質量監督安全監察工作;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特種設備實施進出口監督監察管理。
(八)負責本轄區產品質量認證和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引導企業開展質量認證,對國家實行強制認證的計量認證、審查認可工作。
(九)組織制定本轄區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統一管理本轄區質量技術監督宣傳、教育、培訓、財務、科技、防偽、統計、審計、國有資產、信息化和機構編製、人事、勞動工資、職稱評聘等工作;負責本系統隊伍建設和下一級質量技術監督局領導班子建設;指導有關社團工作。
(十)承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質量技術監督管理職責。
(十一)承辦上級質量技術監督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法律法規


主要依據以下法律法規履行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原產地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 《工業產品許可證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 《國際航行船舶進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口岸檢查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機關文秘、信息、督辦、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接待、值班、政務信息及重要會議組織等工作;起草、審核局機關重要文件、報告和綜合材料;承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本系統外事管理工作。
監察室
負責對本系統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決定、命令的情況進行監察;依法查處行政違紀、違法案件,受理監察對象的申訴。
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黨員的發展、教育和管理,實行對黨員特別是黨的領導幹部的監督,領導所屬支部開展工作,抓好黨的組織建設;負責黨員和全體幹部職工的政治理論學習,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機關共青團、工會的工作。
人事勞動科
人勞科管理本市系統機構編製、人事、勞動工資、職稱評聘及相關專業職業資格等工作;承辦本市系統幹部培訓和科級幹部考核、任免工作;組織實施有關勞動工資政策、制度和標準;負責本系統表彰獎勵工作。
計劃財務科學技術科
擬訂和實施本系統事業發展、科技發展、技術改造、基本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並檢查執行情況;組織本系統重要項目的論證、立項審查;負責本系統預、決算編製和票據管理、政府採購、審計等財務管理和財務監督工作;負責本系統國有資產管理、裝備、統計工作;研究質量技術監督技術機構和社會中介組織的改革與發展;組織管理本系統技術開發、成果推廣、科研項目、信息服務、發明、專利、科技成果評審和獎勵等工作;對全市防偽技術及其產品實施管理;負責管理機關行政事務;負責機關工會工作;負責機關老幹部工作
政策法規宣傳教育科
負責執法隊伍和執法人員的資格審定、獎懲的申報等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承辦有關行政案件的審理、複議、訴訟、報批、備案工作;管理執法人員證件及執法標誌;管理與質量技術監督有關的技術法規備案;承擔局新聞發布的本系統宣傳報道工作;管理質量投訴工作;擬定本系統教育培訓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稽查隊(監督科)
組織實施全市生產領域的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受理食品市場准入工作;組織協調全市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受理產品質量舉報和申訴,協調產品質量仲裁檢驗和鑒定工作;組織管理全市區域性產品質量治理整頓工作;組織協調依法查處全市生產、銷售、經營性使用違反質量、計量、標準化、特種設備違法行為;組織本系統日常行政執法和專項打擊假冒偽劣產品違法活動;承擔市打假辦的日常協調工作。
質量科(生產許可證辦公室,認證評審科)
1、制訂全市產品(含農產品)質量、工程質量、服務質量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實施名牌發展戰略和質量獎勵制度;管理和規範質量評價;負責推薦河北省名牌產品、河北省優質產品、河北省服務質量獎和河北省質量效益型先進企業工作;組織對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整改意見,並監督實施。
2、管理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河北省工業生產許可證工作;負責取證企業的材料審查工作;接受省局委託,組織有關產品生產企業的審查工作;組織全市無證產品查處工作。
計量管理科
組織實施計量法律法規和規章,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管理和監督本轄區計量標準,組織量值傳遞,規範和監督市場計量行為,組織計量仲裁,監督管理服務量、商品量及計量器具的製造,銷售、使用環節,規範社會公正計量技術機構,依法查處全市計量違法行為。
標準化科
組織實施標準化法律、法規和規章;擬訂全市標準化工作規劃、計劃,指導開展標準化工作,管理全市產品采標認可、采標標誌備案、農業標準化、服務標準化、企業標準化工作;承辦農業地方標準的審核、報批、發布,管理全市企業標準備案工作,組織開展信息技術標準化工作;負責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綜合管理本轄區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大型遊樂設施、廠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質量監督、安全監察工作;對鍋爐、壓力容器實施進出口監督檢查管理。
(三)管理全市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大型遊樂設施、廠(場)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
(四)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大型遊樂設施、廠(場)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等環節和進出口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特種設備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行政執法。
(五)管理有關檢測、操作人員資格考核工作。
(六)對有關事故進行統計分析、調查處理
食品科
組織實施全市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和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辦理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委託加工備案工作;接受省局委託,受理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市場准入工作;組織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的審查工作;組織管理全市區域性食品質量安全整頓工作;組織查處生產假冒偽劣食品及食品相關產品等違法行為。

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局長鄭文浩同志主持市局全面工作,主抓人事、財務工作。
黨組副書記、調研員齊樹勛同志分管計劃財務科學技術科、機關後勤服務中心、運河東分局、運河西分局工作。
黨組副書記、調研員周福雋同志分管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人事勞動科、機關黨委、市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所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占波同志分管政策法規宣傳教育科、標準化科、市標準化所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姜廣田同志分管監督科、食品質量監督管理科、市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建東同志分管辦公室、計量科、市計量所工作。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顧健同志分管監察室工作。
調研員楊鳳山同志分管質量科、市纖維檢驗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