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促進
出口促進
出口促進是指世界各國在通過各種貿易措施限制進口的同時,又採取各種措施促進出口。出口促進措施概況許多國家政府為了獲取外匯收入以擴大進口和為本國經濟發展提供資金,日益重視政府在促進出口中的作用與職責,建立和加強出口促進組織,組建中介組織,採取各種方法刺激更多的製造企業成為“主動”而不是“被動”的出口廠商。國家建立的機構有為對外貿易服務的金融機構、對外貿易公共信息服務體系,對外貿易經營者也可以依法成立和參加有關協會、商會。
出口促進鼓勵的措施主要有:
(1)出口信貸。出口信貸是一個國家為了鼓勵商品出口,加強商品的競爭能力,出口國家的銀行對本國出口廠商或國外進口廠商提供的貸款。它是一國的出口廠商利用本國銀行的貸款擴大商品出口特別是擴大成套設備、飛機、船舶等金額較大、交易期限較長的商品出口的一種重要的手段。出口信貸主要有以下兩種形式:賣方信貸和買方信貸。
1. 賣方信貸(Supplier’s Credit)所謂賣方信貸,是指出口方銀行向出口廠商(即賣方)提供的貸款,其貸款合同由出口商與銀行之間簽訂。賣方信貸通常用於那些金額大、期限長的項目。因為這類商品的購進需用很多資金,進口商一般要求延期付款,而出口商為了加速資金周轉,往往需要取得銀行的貸款。賣方信貸正是銀行直接資助出口商向外國進口商提供延期付款,以促進商品出口的一種方式。但由於賣方信貸風險較大,手續也較繁瑣,因此較少使用。
2. 買方信貸(Buyer’s Credit)?所謂買方信貸,是指出口方銀行直接向進口廠商(即買方)或進口方銀行提供的貸款,其附加條件就是貸款必須用於購買債權國的商品,這就是所謂約束性貸款(Tied Loan)。買方信貸由於具有較強約束性可以較好地起到擴大出口的作用。在出口信貸中,利用買方信貸較賣方信貸為多。最近20年來,國際上大工程項目及成套設備交易的增加,金額大、期限長,由於商業信貸本身存在的局限,出口商籌措周轉資金感到困難,因此由銀行出面直接貸款給進口商或進口方銀行的買方信貸迅速發展起來。有些國家為了擴大出口,設立了專門銀行辦理出口信貸、業務。例如,美國的“進出口銀行”、日本的“輸出入銀行”和法國的“對外貿易銀行”等都對成套設備、船舶等商品的出口提供國家出口信貸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