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委組織部
北海市委組織部
貫徹落實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制定或參與制定幹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加強對幹部工作的宏觀管理。
目錄
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制定或參與制定幹部、人事工作的有關規定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加強對幹部工作的宏觀管理。
2、對市委管理的幹部和領導班子進行考察了解,提出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負責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負責辦理市委向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市政協提名推薦幹部的工作;辦理市委管理的幹部的任免、審批手續;承辦市委管理的幹部的調動事宜;考察審核縣區紀委副書記、縣區委組織部長,市直屬單人事(幹部)科科長和各縣區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辦理調整、任免事宜。
3、負責全市幹部制度改革工作,實施、審核、督查公開選拔領導幹部、機關內部競爭上崗等工作;負責全市國家公務員工作的審核、協調、指導和綜合,辦理所管公務員單位和黨群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事業單位提拔領導職務、非領導職務的審核,科級(含)以下工作人員的錄用、調配、工資福利、離退休、年度考核結果審批;辦理市委管理的幹部工資評定審批手續和出國出境備案工作;協助管理區直駐市單位的領導班子。
4、建立、管理縣處級後備幹部隊伍,組織落實培養選拔年輕幹部、少數民族幹部、婦女幹部和黨外幹部,制訂或參與制訂全市幹部隊伍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的發展規劃。
5、負責全市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對黨政幹部的培訓工作和學歷教育進行組織、協調、督促和檢查,具體組織市委管理的幹部和一定層次的中青年幹部以及組織部門負責人的培訓。
6、制訂和完善全市的人才政策,促進社會各類人才成長、開發和合理流動,選拔、管理、重獎有突出貢獻的專家和專門人才,聯繫和組織優秀專家開展活動,選派、管理科技副職。
7、研究制訂幹部調查審理的具體規定,調查審理幹部,對領導幹部和選拔任用幹部工作進行監督;具體辦理市委管理的幹部的誡免、經濟責任審計等審批手續。
8、領導市委老乾局工作,對離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進行宏觀指導,承辦市委管理的幹部的離退休審批手續。
9、研究制訂加強黨的組織建設的措施,指導各級黨組織加強黨的組織建設,規劃、檢查全市的黨員管理、教育和發展工作,組織開展黨組織和黨員“爭先創優”活動,指導全市黨員電化教育和現代遠程教育工作的開展,組織開展黨建理論研討活動。
10、負責黨員和幹部的統計工作,做好市委管理的幹部的檔案管理,並指導全市幹部檔案管理工作。
11、指導、檢查下級組織部門開展工作,並及時向市委、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報告黨的組織、幹部工作的重要情況;負責全市組織史資料的收集、編寫工作。
12、承辦市委和自治區黨委組織部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