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紅十字會
台州市紅十字會
5、開展無償獻血的宣傳推動工作; 9、開展紅十字志願服務活動; 10、宣傳國際人道法、紅十字運動基本原則;
台州市紅十字會是從事人道主義工作的社會救助團體,1988年3月17日經台州地區行政公署發文(台署發〔1988〕21號)在臨海成立,並設立辦公室掛靠在台州地區衛生局。首屆理事會13人,會長由台州地區行政公署分管副專員擔任。下屬9個縣(市、區)紅十字會在1990年前後相繼成立,其辦公室都掛靠在當地衛生局管理。
2002年9月,市紅十字會召開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第二屆理事人員共48名,選舉市政府副市長朱賢良擔任會長,市衛生局長吳小平為常務副會長。第二屆理事會期間,因市政府領導人事變動等因素,2007年市政府副市長金長征為會長,朱福義為專職副會長。
2009年11月27日,根據浙委辦〔2006〕8號、浙編辦〔2006〕17號和浙紅〔2006〕9號文件精神,台州市編委下發了《關於建立台州市紅十字會等事項的通知》(台編〔2009〕51號)文件,理順我市紅十字會管理體制。文件明確市紅十字會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處級,由台州市政府領導聯繫,列入當地群團管理。同時,市委、市政府兩辦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紅十字會工作的通知》,著力推進各縣(市、區)紅十字會理順管理體制工作。截止2011年6月,下屬9個縣(市、區)編辦相繼發文理順當地紅十字會管理體制。
2010年6月28日,台州市紅十字會召開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第三屆理事會人員共45名,選舉市政府副市長高敏為會長,朱福義為常務副會長,聘請中共台州市委書記陳鐵雄,中共台州市委副書記、台州市人民政府市長吳蔚榮,中共台州市委副書記肖培生為台州市紅十字會名譽會長。2011年,因市政府領導人事變動,市政府副市長葉海燕擔任會長。
目前,市紅十字會核定編製5名,參照國家公務員制度管理,現機關工作人員有5名(含聘用人員1名),有團體會員單位18個,有註冊志願者(包括椒江、黃岩、路橋三區)約有1500人,建有5支志願者服務隊,分別是應急救援隊、志願工作者服務隊、志願救護隊、市夕陽紅志願宣傳服務隊和造血幹細胞捐獻、無償獻血志願服務隊。全市紅十字會有紅十字基層組織69個,團體會員單位204個,冠名紅十字醫療機構4個,社區紅十字服務站10個,農村紅十字互助金試點1個,有註冊志願者2400名。
台州市紅十字會成立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和重視下,在社會各界的支持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和《中國紅十字會章程》,廣泛傳播紅十字人道精神,積極開展了備災救災、衛生救護、造血幹細胞捐獻、器官捐獻、無償獻血、社區服務、紅十字青少年、對外交流援助等方面的工作。
1、宣傳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標誌使用辦法》;
2、開展備災救災工作;
3、開展應急救護和防病知識的宣傳、普及、培訓;
4、開展捐獻造血幹細胞的宣傳動員、組織工作;
5、開展無償獻血的宣傳推動工作;
6、開展社會救助及相關服務工作;
7、依法開展和推動遺體、器官(組織)捐獻工作;開展艾滋病預防控制宣傳和教育,及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8、開展有益於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紅十字青少年活動;
9、開展紅十字志願服務活動;
10、宣傳國際人道法、紅十字運動基本原則;
11、依法開展募捐活動;
12、興辦符合紅十字會宗旨的社會福利事業;
13、參加國際人道救援工作;
14、完成人民政府委託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