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胥陶

何胥陶

何胥陶,原名何本金,福建省福清縣江鏡鎮酒店村人,畢業於福州國學專修學校,曾任中共福清中心縣委委員。

烈士簡介


何胥陶(1913.4.18-1945),原名何本金,福建省福清縣江鏡鎮酒店村人。1930年畢業於福州國學專修學校。在學期間參加革命,1929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31年以大家公子身份和“自衛”為名,組織武裝農民。1934年初任中共福清縣委委員,參加組織和領導“龍高暴動”,組建紅軍游擊隊。同年7月,在組織動北西亭暴動時與縣委書記何文成一起被捕,因其特殊身份獲得保釋。出獄後任中共福清中心縣委委員,繼續在江鏡地區開展農民運動。1935年進入羅漢里游擊根據地參加游擊戰爭。同年年底受命打入長樂江田區公所當巡官。1937年2月因策劃收繳區公所的槍支事泄,被以“危害民國罪”判刑兩年半,送福州反省院關押。1937年8月全面抗戰開始后,經黨組織營救獲釋回到福清。回鄉后,接受黨的指示出任江德鄉鄉長,以合法身份從事革命工作。任職期間暗中掩護地下黨和游擊隊在江鏡地區的活動。1940年,為進一步隱蔽的需要加入國民黨。福建沿海地區淪陷后,以江德鄉長的名義組織抗日游擊大隊,在福清、平潭一帶打擊下鄉日軍。1941年秋,他的身份暴露,被國民黨當局永遠開除黨籍,國民黨軍警特務還多次到江鏡搜捕,何胥陶轉入隱蔽鬥爭。1944年,福清二度淪陷,他再度拉起隊伍,組建福建抗日先遣隊福清支隊,任支隊長。同年年底恢復福清中心縣委委員職務,協助陳亨源等領導福清、長樂、平潭等縣的抗日反頑鬥爭。1945年5月,日軍第二次撤出福州及福清、長樂、平潭等地,國民黨頑固派再次掀起反共高潮。他按照省委部署,把游擊支隊帶到海上隱蔽。同年6月在平潭縣蘇澳港修船休整時,被平潭縣長林蔭誘捕,落入頑固派魔掌。在敵人的屠刀面前橫眉冷對,大義凜然。1945年6月22日在福清城關瑞雲塔下慷慨就義,時年32歲。

生平經歷


何胥陶出生於富有家庭。民國19年畢業於福州國學專修學校。在學期間,受省城學生運動和土地革命浪潮的影響,對農村貧窮落後,農民生活艱難困苦的根源有比較深刻的認識,萌生了改造社會,變革現實的思想。於民國18年加入中國共產黨。
民國20年,他以大家公子身份動員江鏡一帶的富紳大戶出錢出槍武裝農民,成立抗暴“救鄉團”。舉事那天,他率領江鏡“救鄉團”一路鳴鑼集眾,奔赴龍田,同各鄉義民一起攻打匪軍營部文昌閣,消滅林靖匪軍。暴動后,他參與組織地方自治會,安撫死難家屬,資助受傷農民,做了大量善後工作。
民國23年初,中共福清縣委成立,他任縣委委員。同年6月,他從江鏡地區發動一批農民參加南西亭暴動,接著到北區鼎底下協助縣委書記何文成組織北西亭暴動。嗣後與何文成一起被捕。出獄後任中共福清中心縣委委員,繼續在江鏡地區開展農民運動。旗幟鮮明地與近房族親、高利盤剝農民的鄉紳何訓月鬥爭,迫使其全部退還霸佔的財產。
民國24年,他買了4支槍送給游擊隊,並留在羅漢里參加游擊活動。同年年底,受魏耿(后叛變)排擠,離隊,到長樂打入江田區公所當巡官。民國26年2月,因策劃繳區公所的槍事泄,被以“危害民國罪”判刑二年半,送福州反省院關押。直至民國26年8月,全民族抗戰開始,中共中央發表《國共合作宣言》后,始獲得自由,回到福清。
回鄉后,他接受黨的指示,出任江德鄉鄉長,以合法的身份從事革命工作。任職期間他暗中掩護地下黨在江鏡地區的活動,曾為黃國璋、陳亨源等領導人出具了100多張“通行證”;他三令五申,不準保長擅自攤派捐稅,魚肉鄉民;他發動江鏡群眾“治水保田,改造江鏡洋”,改變了江鏡洋“十年九澇”的面貌,改善了農民生活;他禁止迎神、做神誕,反對封建迷信,減輕了群眾的負擔。總之,他白皮紅心,為革命、為群眾做了很多好事。
民國29年,為進一步隱蔽自己,參加了國民黨。
民國30年,福清、長樂、平潭等縣淪陷后,他以江德鄉長名義組織福清、平潭沿海抗日游擊大隊,兼任大隊長,曾率隊在龍田蛙塘埔襲擊下鄉日軍,打擊侵略者的囂張氣焰。翌年秋,他的革命者身份完全暴露,被國民黨當局永遠開除黨籍。隨之,國民黨軍警特務多次到江鏡搜捕他。父母怕他受害,勸他放棄革命,他毅然向父母表示:“我幹革命雷打不動,就是丟了腦袋,也心甘情願。”
民國33年,福清二度淪陷,他再度拉起隊伍,成立福建抗日先遣隊福清支隊,任支隊長,做了大量抗日救亡工作。同年年底,他恢復了福清中心縣委委員職務,積極協助陳亨源,領導福清、長樂、平潭等縣的抗日反頑鬥爭。
民國34年5月,日軍第二次撤出福州及沿海福清、長樂、平潭等縣后,國民黨頑固派再次掀起反共高潮。他按照省委部署,把游擊支隊帶到海上隱蔽。同年6月,在平潭縣蘇澳港修船休整時,被平潭縣長林蔭誘捕,落入頑固派魔掌,在敵人的屠刀面前,他橫眉冷對,大義凜然,22日慷慨就義於福清城關瑞雲塔下,時年僅32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