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單
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工程量清單是建設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措施項目、其他項目、規費項目和稅金項目的名稱和相應數量等的明細清單。由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措施項目清單、其他項目清單、規費稅金清單組成。
①在招投標階段,招標工程量清單為投標人的投標競爭提供了一個平等和共同的基礎。工程量清單將要求投標人完成的工程項目及其相應工程實體數量全部列出,為投標人提供擬建工程的基本內容、實體數量和質量要求等信息。這使所有投標人所掌握的信息相同,受到的待遇是客觀、公正和公平的。
③工程量清單是工程付款和結算的依據。發包人根據承包人是否完成工程量清單規定的內容以投標時在工程量清單中所報的單價作為支付工程進度款和進行結算的依據。
工程量清單
④工程量清單是調整工程量、進行工程索賠的依據。在發生工程變更、索賠、增加新的工程項目等情況時,可以選用或者參照工程量清單的分部分項工程或幾家項目與合同單價來確定變更項目或索賠項目的單價和相關費用。
工程量清單的分類,按分部分項工程單價組成來分類:
①直接費單價(也稱工料單價)
直接費單價由人工、材料和機械費組成,是按照現行預算定額的工、料、機消耗標準及預算價格和可進入直接費的調價確定。其他直接費、間接費、利潤、材料差價、稅金等按現行的計算方法計取列入其他相應價格計算其中,這是國內絕大部分地區採用的編製方式。
②部分費用單價(也稱綜合單價)
部分費用單價只綜合了直接費、管理費和利潤,並依綜合單價計算公式確定綜合單價。該綜合單價對應圖紙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即分部分項同工程實物量計價表,一般這部分費用屬於非競爭性費用。綜合費用項目如腳手架工程費、高層建築增加費、施工組織措施費、履約擔保手續費、工程擔保費、保險費等,這部分費用屬於競爭性費用。國內的做法一般是:非競爭性費用採用定額預算編製方法套用定額及相應的調差文件計算,而競爭性費用由投標人依據工程實際情況和自己的能力自由報價。
③全費用單價(國際慣例)全費用單價由直接費、非競爭性費用和競爭性費用組成。該工程量清單項目由工程清單、措施費和暫定金額組成。工程量清單由分部分項工程組成,措施費由各措施項目費組成:暫定金額即不可預見費,它包括工程變更和零星工程(計日工)。全費用單價合同是典型、完整的單價合同,工程量能形成一個獨立的子目分項編製。對於該子目的工作內容和範圍必須加之說明界定。工作量清單不能單獨使用,應與招標文件的招標須知、合同文件、技術規範和圖紙等結合使用。
1、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可採用國際慣例作為整體框架,對工程量計算規則加以研究完善,制定全國統一的工程量計算規則,在以下幾個方面與國際通行辦法相統一,即:統一劃分項目,統一計量單位,統一工程量計算,統一計價表的形式,同時編製出相應的工料消耗定額。2、工程量清單應由具備招標文件的招標人或招標人委託的具有相應資質的造價諮詢單位編製,這是招標人編製標底的依據,是投標方報價的依據,也是竣工結算調整的依據,它應包括編製說明和清單兩部分,編製說明應包括編製依據、分部分項工程工作內容的補充要求,施工工藝等特殊要求、以及主要材料價格檔次的設定。3、工程量清單的編製應按有關圖紙、工程地質報告、施工規範、設計圖集等要求和規定進行編製。要求表述清楚、用語規範。編製的內容中除實物消耗形態的項目之外,招標方還應列出非實物形態的競爭費用。同時也要明確競爭與非競爭工程費用的分類。
1、工程建設項目在招投標的程序中,將產生一系列重要的招投標文件,這些文件資料將直接影響工程造價的確定與控制,招標方應嚴密注意招標文件的編製,表達清楚,準確體現業主的意願,做到與工程量清單相互對應與銜接,口徑應一致,否則如果出現漏洞,即會成為施工單位追加工程款的突破口,從而造成糾紛,引起索賠。
2、工程量清單報價由投標方進行編製,投標應響應發標人發出的工程量清單,並遵照工程量清單,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選定施工方案與施工組織設計,套用工料機消耗定額計算出綜合單價,其中其它費用、間接成本、利潤根據工程情況和市場行情決定,各種規費和稅金按國家規定計算,另外還要考慮相應的風險費用。即工程造價=∑工程實體項目費用+∑工程措施項目費用,其中工程實體項目費用=∑分部分項工程量*綜合單價。
3、工程量清單報價的評標過程中,價格是關鍵,是競爭的核心,要在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下,實行合理低價中標,防止由於串標引起的高價中標,也要防止低於成本中標引起的一系列問題,切實保護業主自身的利益。對工程量清單報價的審定應由評標委員會或發包人委託的造價諮詢公司中的投資控制人員進行。發包人在評標之前應該先形成內部標底,得知招標工程的預期價格,能夠對工程項目進行自我測算和控制,作為判斷報價合理性的依據,如果報價均偏高,可以拒絕,如果報價過分偏低,則可要求投標方作出說明。
在具體審查投標單位報價時,應將各投標單位的報價進行匯總分析,與內部標底進行對比,應核查是否有單價過高或過低,尤其重點研究工程量大的單價,因為投標單位通常可以在保持總價不變的情況下,降低變化小的項目的單價,增大變化大的項目的單價,從而可以最終達到增加工程款的目的,核查工程單價可以避免發生這種情況;同時不能只看單價,不看工作內容,不看施工方案,應對照施工方案的內容重點審查含有措施費用的項目單價。總之,要對工程總價,各項目單價組成的要素的合理性進行分析,測算,有不合理的地方要求施工單位作出解釋並更改,最終選擇最優報價作為中標單位。
建設部於2003年2月17日以第119號公告的形式,發布了《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以下簡稱清單規範)。規範為國家標準,編號GB50500—2003,自2003年7月1日起執行。也就是說,在今後的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過程中,都要採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法。《清單規範》的實施,在建設工程計價領域,徹底改變了我國實施多年的以定額為根據的計價管理模式,從而走上了一個全新的階段。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於2008年7月29號以63號公告的形式,《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施行日期:2008年12月1日,原《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50500——2003同時廢止。
2013版《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已於2013年1月6日正式發布。2013年4月1日正式實施。
下面就工程量清單的編製談幾個問題。
一、工程量清單由誰編製
《清單規範》規定:“工程量清單應由具有編製招標文件能力的招標人,或受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編製。”並進一步規定,“工程量清單應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從以上規定明確看出,工程量清單是由招標人來編製的。招標人在編製招標文件的同時,編製出擬建工程項目的工程量清單,隨招標文件發送給投標人,投標人根據招標人提供的清單項目進行報價。“03規範”僅規定“工程量清單應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相比,“08規範”的規定更為嚴格,採用了“工程量清單必須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的表述。
具體到編製人來講,必須是經過國家註冊的造價工程師才有資格進行編製,因為從工程量清單格式的要求,清單封面上必須要有註冊造價工程師簽字並蓋執業專用章方為有效。
二、工程量清單都包括哪些內容
一個擬建項目的全部工程量清單包括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措施項目清單和其他項目清單三部分。
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是表明擬建工程的全部分項實體工程名稱和相應數量的清單;措施項目清單是為完成分項實體工程而必須採取的一些措施性的清單;其他項目清單是招標人提出的一些與擬建工程有關的特殊要求的項目清單。
措施項目清單有通用項目清單和專業項目清單。通用項目11條;建築工程項目1條;裝飾裝修工程項目2條;安裝工程項目14條;市政工程項目7條。通用項目清單主要有安全文明施工、臨時設施、二次搬運、模板及腳手架等。專業項目清單根據各專業的要求列項。其他項目清單主要有預留金、材料購置費、總承包服務費和零星工作服務費等四項清單。
措施項目清單和其他項目清單根據設計要求列項。對《清單規範》中的列項,根據擬建工程的實際情況可以增減。在三部分清單項目中,主要是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
三、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的編製
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的編製,首先要實行四統一的原則,即統一項目編碼、統一項目名稱、統一計量單位、統一工程量計算規則。在四統一的前提下編製清單項目。
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應包括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徵、計量單位和工程數量五個部分。清單編碼以12位阿拉伯數字錶示。其中1、2位是專業工程順序碼,3、4位是附錄順序碼,5、6位是分部工程順序碼,7、8、9是分項工作順序碼,10、11、12位是清單項目名稱順序碼。其中前9位是《清單規範》給定的全國統一編碼,根據規範附錄A、附錄B、附錄C、附錄D、附錄E的規定設置,后3位清單項目名稱順序碼由編製人根據圖紙的設計要求設置。
工程施工過程是工程量清單的主要使用階段,在這個過程是發包人控制造價與承包人追加工程款的關鍵時期,必須加大管理力度。使用工程量清單的合同,一般單價不再變化,工程量則隨工程的實際情況有所增減。所以發包人在建設過程中嚴格控制工程進度款的撥付,避免超付工程進度款,佔用發包人資金,降低投資效益,此外嚴格控制設計變更和現場簽證,盡量減少設計變更與簽證的數量。而承包人則需按照合同規定和業主要求,嚴格執行工程量清單報價中的原則與內容,同時要注意增減工程量的簽證工作,及時與業主或工程師保持聯繫,以便合理追加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