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浣芬
何浣芬
何浣芬,女,高級建築師。廣東番禺人。1947年畢業於廣東中山大學工學院建築工程系。
新中國成立后,歷任中南建築設計院、湖北工業建築設計院高級建築師、設計室主任工程師,武漢市副市長,武漢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九三學社第七屆中央委員、武漢市委主任委員、第八屆中央常委。是第六屆全國政協委員、第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
畢業廣院建築程系。,歷南建築設計院、湖北業建築設計院級建築、設計室程,武漢市副市,武漢市委副,九社七屆央委、武漢市委委、八屆央委。六屆政協委、屆、七屆委。
,響央政府號召,毅澳赴,持參湖北廣播廈、湖療養院、武漢劇院、武昌火站、廣州雲際樓、武漢二七紀念館等100餘項工程的建築設計。
—武漢市政府副市,管城市建設管。擔治黃孝河工程指揮部副指揮長期間,深入工地檢查工程質量和進度,直接解決技術難題,保證了這一改善城市排水、開闢城市交通要道、美化城市環境的民心工程高速、高質、高效地完成。為加強城市規劃管理,果斷採取得力措施,依法拆除一批違章建築,被市民稱譽為“鐵市長”。
1956年後,先後擔任湖北省婦女聯合會執行委員,第二屆全國青年聯合會委員,政協第五屆全國委員會委員,政協湖北省第二屆委員會委員,政協武漢市第五屆委員會委員,九三學社中央委員會委員、常委,九三學社湖北省副主委,九三學社武漢市主委,湖北省科協副主席,武漢市科協主席等職;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為民主黨派和群團組織建設做了大量工作。
1963年後當選為第三、第七、第八屆全國人大代表,第七、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武漢市第六屆人大常委會委員,武漢市第八屆、第九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聯繫群眾,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如實地反映人民群眾的意願和要求,為國家權力機關立法、審議決定重大問題、選舉和任免國家工作人員、行使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職權做了大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