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大學法學院
清華大學1925年創立的學院
清華法學院有高質量的本科學士學位教育,並且是法學一級學科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單位。面向全國招收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本科教育,按通才培養理念,只設法學專業。研究生教育,設有法學一級學科所涵蓋的除軍事法學外的所有專業,並設有法律碩士項目和面向外國留學生的“中國法”碩士項目。
1926年4月26日,清華學校第一次評議會決定在大學部設立十七個系。4月29日,教授會選舉產生了各系主任,其中政治學系主任為余日宣,經濟學系主任為朱彬元。由於政治學系和經濟學系均需開設一些法律課程,而法學系尚未成立,因此法律課程皆附設於政治系之內。
1929年,《台灣清華大學規程》開始實施。《規程》規定台灣清華大學本科設文、理、法三學院,其中法學院包括法律學系、政治學系、經濟學系。法學院院長由陳岱孫擔任。由於教育部訓令指明“惟法律學系暫從緩設,另行籌備可也”,並且當時政治和法律不作細分,故法律課程仍由政治系開設。
1930年秋,政治學系開辦法科研究所。當時分為政治學部和經濟學部兩部。
1932年,經教育部批准,法學院正式成立法律學系。燕樹棠被任命為法律學系主任。系務於1935年中斷,所有政治學系、經濟學系學生所需要的法律課程,仍附設於政治學系內。
1937年,清華大學和北京大學、南開大學南遷至長沙,組成長沙臨時大學。臨時大學所設學系十七系,法商科共有經濟系、政治系、法律系、商學系四系,教授會主席分別由陳岱孫、張佛泉、戴修瓚、方顯庭四位擔任。
1938年,三校奉命南遷雲南,共同組成國立西南聯合大學。三校共建了法商學院,包括政治學系、法律學系、經濟學系、商業學系四系,1940年併入社會學系。
1943年,西南聯大開始在法律系中增設司法組,其“目的在造就專門人才,以備收回法權后之亟需,該組學生在校享公費待遇,畢業后亦有優待條款。”
1946年10月,清華大學在北京復校后,法律學系得以重設,由趙鳳喈教授出任法律系主任,同時政治學系仍開設國際公法等法律課程。清華研究院法科研究所也一併恢復,由陳岱孫先生任所長,趙鳳喈先生兼任政治學部主任。
1947年,根據教育部的部令,法學院正式設立法律系、政治系、經濟系和社會學系四系。法律學系開設的法律課程相當齊全,計有25種。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1949年10月20日華北高等教育委員會決定將清華大學法律系併入北京大學。1952年教育部開始進行全國院系調整,清華法學院併入其他院校。
1952年5月,教育部關於全國高等學校的調整設置方案出台,依據這個調整方案,清華法學院的政治系與北京大學、燕京大學的政治、法律系以及輔仁大學社會系民政組合併成立新設的北京政法學院;清華法學院的經濟系財經部分、北京大學、燕京大學、輔仁大學的相同部分與中央財政學院各系科合併成立新設的中央財經學院;清華經濟系的理論部分併入北京大學;社會學系被取消。法律院系和法學教育在清華大學一度中斷。
1995年9月8日,清華大學正式恢復建立法律學系,系主任為王叔文教授。
1996年4月,香港法律界知名人士李國能、梁愛詩、陳弘毅發起成立“清華大學法律系之友慈善信託基金”。著名企業家榮智健先生向“基金”捐贈港幣三千萬,作為系館建設資金及法律學系發展基金。1997年11月,明理樓奠基,1999年12月竣工啟用。前國家副主席榮毅仁先生命名並題寫樓名。
1998年6月,法律學系獲得民商法學碩士學位授予權。
1999年4月,清華大學法學院正式復建,首任院長為王保樹教授。
2000年12月,法學院獲得民商法學博士學位授予資格,同時獲得法學理論、經濟法學、訴訟法學、刑法學和國際法學等5個法學碩士學位授予資格以及法律碩士學位授予資格。
2003年9月,法學院獲得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等2個法學碩士學位授予資格。
2005年,在國內率先開辦了全英文講授中國法律課程的中國法碩士項目。
2006年8月,法學院獲得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
2007年1月,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正式批准創辦《清華法學》雜誌。8月,法學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建立。
2009年12月,《清華法學》列入CSSCI來源期刊。
2011年,英國知名排名機構QS全球法學院100強,清華法學院取得第45名的位次,是中國大陸唯一上榜法學院。
截至2016年10月,清華法學院有全職教師65人,其中教授34人,副教授21人。 具有博士學位的56人,85%以上的教師擁有在海外長期學習和研究的經歷。
國家級精品課程 | 刑法學 | 2008年 |
民事訴訟法學 | 2009年 | |
北京市精品課程 | 債法 | 2004年 |
民事訴訟法學 | 2005年 | |
刑法學 | 2007年 | |
法理學 | 2008年 |
1個博士學位授予權一級學科點,6個碩士學位授予點和1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點。
博士學位授予權一級學科點:法學
碩士學位授予點:法學理論、民商法學、國際法學、經濟法學、訴訟法學、刑法學、憲法行政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授予點:法律
學生交換 | 美國杜克大學法學院 |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法學院 | 香港大學法學院 |
美國威廉瑪麗學院法學院 | 美國杜蘭大學法學院 | 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 | |
美國埃默里大學法學院 | 凱斯西儲大學法學院 |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 | |
洛約拉法學院 | 智利大學法學院 | 台灣政治大學法學院 | |
智利天主教大學 | 荷蘭烏特勒支大學法學院 | 台灣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 | |
荷蘭蒂爾堡大學法學院 | 義大利羅馬第一大學法學院 | 早稻田大學法學院 | |
義大利維羅納大學法學院 | 巴黎政治大學法學院 | 法蘭克福大學法學院 | |
巴黎第五大學法學院 | 瑞典斯德哥爾摩大學法學院 | 以色列法學院 | |
瑞士蘇黎世大學法學院 | 西班牙納瓦拉法學院 | 賓夕法尼亞大學法學院 | |
俄羅斯莫斯科國立大學法學院 | 德國弗萊堡大學法學院 | 韓國首爾大學法學院 | |
斯特萊斯克萊德大學 | 澳大利亞紐卡斯爾 法學院 | 以色列特拉維夫大學法學院 | |
新加坡國立大學法學院 | 日本立命館大學法學院 | --- | |
訪問學者 | 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法學院 | 洛約拉法學院 | 德國弗萊堡大學法學院 |
智利天主教大學 | 斯特萊斯克萊德大學 | --- | |
聯合研究 | 智利天主教大學 | --- | --- |
碩士項目合作 | 倫敦國王學院法學院 | --- | --- |
學術資料互換 | 德國弗萊堡大學法學院 | 斯特萊斯克萊德大學 | --- |
聯合培養博士 | 日本東北大學研究生院法學研究科 | --- | --- |
校級研究機構 | |
---|---|
· 清華大學商法研究中心 | · 清華大學港澳研究中心 |
· 清華大學環境資源能源法學研究中心 | · 清華大學—微軟創新與知識產權聯合研究中心 |
· 清華大學國家治理研究院 | --- |
院級科研機構 | |
---|---|
·清華大學法學院法律全球化研究中心 | ·清華大學法學院習慣法研究中心 |
·清華大學法學院法政哲學研究中心 | ·清華大學法學院法律與文化研究中心 |
·清華大學法學院法律史研究中心 | ·清華大學法學院近代法研究中心 |
·清華大學法學院凱原中國法治與義理研究中心 | ·清華大學法學院程序法研究中心 |
·清華大學法學院刑事法研究中心 | ·清華大學法學院證據法研究中心 |
·清華大學法學院中國司法研究中心 | ·清華大學法學院公法研究中心 |
·清華大學法學院民事法研究中心 | ·清華大學法學院兩岸法政問題研究中心 |
·清華大學法學院房地產法研究中心 | ·清華大學法學院黨內法規研究中心 |
·清華大學法學院金融與法律研究中心 | ·清華大學法學院歐盟法與比較法研究中心 |
·清華大學法學院企業法律風險研究中心 | ·清華大學法學院國際私法與比較法研究中心 |
·清華大學法學院知識產權法研究中心 | ·清華大學法學院國際經濟法研究中心 |
·清華大學法學院競爭法與產業促進研究中心 | ·清華大學法學院海洋法研究中心 |
·清華大學法學院科技文化與競爭法中心 | ·清華大學法學院衛生法研究中心 |
·清華大學法學院體育法研究中心 | ·清華大學法學院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研究中心 |
• 學術刊物
《清華法學》
《清華法治論衡》是清華大學法學院高鴻鈞教授主編,清華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法學集刊,創刊於2000年,原是清華大學重大基礎研究課題“法治基本理論研究”的系列成果之一,后成為以“法律與社會理論”與“當代中國法治實踐”為主要旨趣的理論性法學集刊,2007年底入選CSSCI來源集刊(2008-2009年度)。
《歷史法學》由清華大學法學院主辦,法律出版社刊行,每年出版兩輯,每輯30萬字。《歷史法學》設有主題筆談、專題論文、思想與人物、讀書和評論,以及譯文與資料等欄目。
《清華法律評論》是由清華大學法學院研究生獨立運作的學術類公開出版物,以半年為一輯,全年為一卷,內容包括“主題研討”、“論文”、“評論”、“明理講壇”等欄目。
《清華中國法律評論》(Tsinghua China Law Review,簡稱TCLR)是一份由清華大學法學院中外學生共同創刊、編輯的英文法學學術期刊。該刊立足於中國主題、面向世界發行,旨在推動中國法學學術與世界的交流,提升中國法學學術在國際法學學術界中的地位。該刊創始於2008年秋,擬每年出版春、秋兩輯。第一輯已於2009年5月由美國著名法律評論出版公司Joe Christensen Inc.出版。
院長: 王振民
院長助理: 廖瑩、張晨穎、於文晶
黨委書記: 車丕照
黨委副書記: 傅廷中、廖瑩
清華大學是培養傑出法律人才的沃土,是法律大家的搖籃。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代表中國到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擔任法官的梅汝璈先生(1924級)和代表中國出任檢察官的向哲浚先生(1917級)都是從清華園走出去的優秀畢業生。清華大學建築學院教授為共和國設計了國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名是由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著名法學家、政治學家張奚若先生所構思建議的。著名法學家、1919級校友錢端升先生則是新中國憲法起草委員會顧問,為制定新中國憲法做出了重大貢獻。著名憲法學家、政治學家蕭公權先生(1920級)曾經在這裡奠定了學術基礎。這個法學院還是著名法學家邵循恪(1926級)、王鐵崖(1929級)、樓邦彥(1930級)、龔祥瑞(1931級)等學習過的地方。
清華大學還為共和國培養了一位掌管國家最高立法事務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和數位副委員長,一位最高法院院長(鄭天翔)、一位最高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和一位司法部長(張福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