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外教
以教授英語作為第二外語的外籍教師
第一類:根據教學內容劃分,分為語言類英語外教和學科外教。在國內,語言類英語外教以教授英語為主,例如:日常口語、商務英語、應試英語(雅思托福考試)。學科外教可以用英語教授數學、物理、科學、歷史等等。
第二類:根據國籍劃分,分為母語類英語外教和非母語類英語外教。在國內,美國,加拿大,英國,澳大利亞的母語國家外教更受到學校青睞。
第三類:根據教學對象劃分,分成幼兒英語外教和成人英語外教。幼兒英語外教以年輕人為主,比較活波,互動性好。成人英語外教教學側重實用性,以提高學員口語為主。
第四類:根據工作性質劃分,分為專職外教和兼職外教。專職外教以英語教育為主,英語教學的收入為生活的經濟支柱,他們一般工作認真負責,教學更專業。
兼職外教,即英語教學只是他一分兼職工作,主要工作不是英語教學,例如留學生。給用人單位造成工作態度不認真的感覺。再有因為教學經驗不足;沒有受過相應的英語教學培訓,教學能力相對專職外教來說也相差很多,但課時費費用相對較低,所有他們也有很大的工作機會。
在國內,對英語外教一般要求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兩年以上教育工作經驗,有TESL,TESOL,TEFL,CELTA證書。通常招聘學校通常對英語外教也有年齡要求。希望英語外教在22-60歲之間,特殊情況下可以放寬限制。
從2002年以後國內英語外教的數量逐年增加,尤其在2008年奧運會以後,英語外教的數量更是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是真正具有教學經驗的英語外教只佔其中的一小部分。
目前國內對英語外教的需求量很大,但英語外教大多喜歡大城市,如北京、上海、深圳、廣州,中小城市尋找以英語為母語的外教仍然比較困難,比如使用非英語母語國家的外教進行英語教學。
很多人都會進入一個誤區,只要找個外國人就可以當英語外教教書,英語外教在中國教書要達到一定資質的,外教需要合法的工作手續,比如工作簽證,教師資格證書,工作許可等。
對於具有聘外資質的學校,在辦理外教簽證時需提交如下材料:
1、外教護照原件
2、《外國專家證》登記表,照片4張;
3、有效來華職業簽證複印件及有效居留證全頁複印件;
4、外教專家學歷專業資格證書;
5、原聘請單位解聘合同證明;
6、學校與外籍教師簽訂的國家外國專家局的標準合同;
7、體檢證明
8、外教住宿登記原件
是Teaching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TEFL證書為全球普遍承認和接受,是國際認可的通用英語教師資格證書。TEFL證書證明英語外教在外語口語和教學方法上經過了一定的培訓,掌握了一定的技巧。
是Teaching English to Speakers of Other Languages即“對外英語教學”。Tesol證書由各國有資質的教育機構自行設計和頒發,沒有統一的證書形式和發證機構,目前全球有近千家教育機構在開展各自的TESOl證書的培訓和發證業務。此外在英國、澳洲等英語國家,大部分學校和語言培訓機構也認可Tesol證書。
是Teaching English as a Second Language,是專門為教授英語為非母語的英語老師特別設計的培訓課程。TESL證書著重於英語作為外語教學的有效方法,試圖建立一個非母語教學的溝通接觸的共同點,狠抓聽、說、讀、寫技巧,並傳授語法、辭彙等傳統教學領域中的方法。Tesl證書也是在全球範圍內被廣泛認可的。
TKT
TKT是Teaching Knowledge Test,是劍橋大學為母語為非英語國家的中小學或成人英語教師研發的初中級英語教學能力證書,主要測試考生對語言及語言應用基本概念的掌握,以及對教學與學習的背景知識及實踐過程的把握。
CELTA
CELTA是Certificate in English Language Teaching to Adults,是英國劍橋大學教師證書。CELTA證書,屬於TESOL證書體系的高級類別,不僅是適用教授成人英語的教師資格證書,也是英國繼續教育教學證書及TESOL國際英語教師資格證書的組成部分。
在國內基本上TESOL、TEFL和TESLl英語外教證書都已經被混用了,三者沒有被嚴格的區別。而TKT和CELTA證書是劍橋大學考試委員會開發的英語教學證書體系。這些證書都可以作為英語外教資格證書。目前國內高校和稍微專業一點的英語培訓中心招聘英語外教都會要求上述證書之一,如新東方,EF,華爾街,韋伯等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外國文教專家聘用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國對外文化、教育、科技交流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有關法規,特製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聘用外因文教專家的合同。外國專教專家系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教育、新聞、出版、文化、藝術、衛生、體育工作的外籍專業人員。通過政府間、友好城市、校際交流和民間組織等有關派遣外國文教專家的協議,可參照本辦法。
第三條訂立外國文教專家聘用合同,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並不得損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公共利益。
第四條訂立外國文教專家聘用合同,應依據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
第二章外國文教專家聘用合同的訂立
第五條當事人雙方就合同條款以書面形式達成協議並簽字,即為合同成立。通過信函達成協議的,簽訂確認書後,方為合同成立。
第六條合同應具備以下條款:
1合同當事人的姓名、國籍;
2合同簽訂的日期、地點;
3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4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
5薪金數額、支付方式和其他費用;
6違反合同的責任;
7合同發生爭議時的解決方法;
8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
第七條合同訂明的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當事人訂立合同,應參照國家外國專家局制訂的聘用外國文教專家標準合同,簽訂適合雙方實際情況的聘用合同,並協商訂立具體條款。
第九條當事人應在合同中約定擔保,其方式及擔保金額可以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無效合同:
1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
2採取欺詐或脅迫手段訂立的合同。
第十一條當事人一方對合同無效負有責任的,應對另一方因合同無效而遭受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合同期滿,合同即告終止。如當事人雙方同意繼續合同,應重新簽訂合同。
第十三條如當事人認為必要,可到中國公證機關對聘用合同依法進行公證,也可向國家外國專家局和地方外國文教專家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要求對合同進行鑒證。
第三章外國文教專家聘用合同的履行和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十四條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履行合同約定的誘因,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如當事人一方持有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確切證據時,可以暫時中止履行合同,但須立即通知另一方;如另一方提供有履行合同的充分證據時,合同應繼續履行。如當事人一方所掌握另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證不確切而中止履行合同的,應負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十六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約定條件,即違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履行或採取補救措施。如採取其他補救措施后,尚不能完全彌補的,另一方仍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十七條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違反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有權索賠。
第十八條如當事人雙方均違反合同,應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九條當事人一方因另一方違反合同而受到損失時,應立即採取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其費用合理的部分由對方賠償;如能夠採取措施而未及時採取措施致損失擴大的,無權就擴大損失部分要求賠償。
第二十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部分義務的,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以減輕損失,並應在十五天內出具證明。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義務的,免除其部分或全部責任。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如期履行合同的,在事件後果影響持續期內,可免除其遲延履約的責任。
1,需要提供本人護照、有效簽證、專家證、健康證明(首次申請)、住宿登記證明、學校或培訓機構證明等相關材料(學校或培訓機構須在出入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
2,邀請單位具有聘請外籍專家(教師)的資格。
Ⅰ、一類地區
3500元——4800元人民幣
4200元——7600元人民幣
6700元——15000元人民幣
Ⅱ、二類地區
第一檔具有學士學位並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的高等學校教師,或具有3年以上教學經驗的其他教育機構聘請的教師。
3300元——4500元人民幣
第二檔高等學校的助理教授、講師,或具有碩士學位,並有5年以上教學經驗的中學教師,以及具有相應職稱和業務水平的專業人員。
4000元——7200元人民幣
6400元——12000元人民幣
Ⅲ、三類地區
3000元——4100元人民幣
3600元——6500元人民幣
第三檔高等學校的教授、副教授,以及具有相應職稱和業務水平的專業人員。
5800元——10000元人民幣
1、一類地區系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高的地區,東部沿海地區多數城市可參考此類;二類地區系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較高的地區,中部地區多數城市可參考此類;三類地區系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居民收入水平較低的地區,西部地區多數城市可參考此類。
2、工資系指外國文教專家及專業人員個人稅前月平均收入,包括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崗位津貼、課時補貼、獎金等。
3、此工資指導線僅供聘用雙方參考。雙方可按照平等自願的原則,結合當地外國專家聘用市場供求、經濟社會發展和工資水平以及專家的業務水平、工作任務等相關情況自行確定工資待遇,但不應低於國家制定的外國文教專家及專業人員最低工資標準。
4、支付給國(境)外自願者組織派遣的外國文教專家的補貼,原則上不參照此標準。對我國重點吸引的國外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鼓勵高薪聘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