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方
古代的歷史文化名城
朔方的拼音是shuò fāng ,意為北方,英文north。
朔氣是指北方的寒氣,北方很冷,又可稱朔方。《爾雅》:“朔,北方也。”
另外有郡名為:朔方郡,是中國古代的歷史文化名城。北方申命和叔,宅朔方,曰幽都。——《尚書·堯典》
并州及朔方地區
朔氣是指北方的寒氣,北方很冷,又可稱朔方。
示例
城彼朔方。——《詩·小雅·出車》
平在朔易。——《書·堯典》
朔,北方也。——《爾雅》
北方申命和叔,宅朔方,曰幽都。——《書·堯典》
設伏兵疑使,彼不敢逐水草西窺,朔方庶幾邊境少事矣。—— 明王鐸《送袁環中(袁可立子)郎中奉使寧遠餉軍序》
但是朔方的雪花在紛飛之後,卻永遠如粉,如沙。 ——魯迅《野草·雪》
起源
先秦
朔方郡所在的內蒙古河套地區,戰國時稱為“河南地”以及“北假”,原為趙國領地。趙武靈王二十六年(前300年),趙國“攘地北至燕、代,西至雲中、九原”,置九原郡,此為河套地區建置之始。其後趙國衰落,河南地被匈奴佔據。
秦代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年),遣將軍蒙恬“發兵三十萬人北擊胡,略取河南地”,“以為三十四縣,城河上為塞”,號為“新秦”,即漢代之朔方、五原二郡。秦末戰亂,邊地戍卒被調回中原,河南地又為匈奴所據。秦代後期所置郡名不可考,可能領有渠搜、臨河、昫衍道、朐衍、高望、富平六縣。
西漢
漢武帝時國力轉盛,開始收復秦代邊地。元朔二年(前127年),匈奴侵入漁陽、上谷,殺千餘人。武帝令車騎將軍衛青“出雲中以西,至高闕,遂略河南地,至於隴西”。主父偃進言朔方土地肥饒,宜屯田駐守,“內省轉輸戍漕,廣中國、滅胡之本也”。武帝從其言,遂“收河南地,置朔方、五原郡”。
西漢時,朔方郡轄境大致相當於今內蒙古河套西北部及后套一帶(鄂爾多斯西部及巴彥淖爾西南部),即秦代九原郡的西半部,時稱“新秦中”,郡治在朔方縣。其東為五原郡,西、北與匈奴為鄰。郡西有雞鹿塞(今巴彥淖爾磴口縣沙金套海蘇木太陽廟山哈隆格乃山口),北有高闕塞(今巴彥淖爾烏拉特后旗呼和溫都爾鎮狼山大巴圖溝口),是陰山一帶漢與匈奴來往的重要通道。昭君出塞的故事就發生於此。漢成帝竟寧元年(前33年),王昭君出雞鹿塞北入匈奴。
漢武帝曾多次徙民移居朔方、五原、上郡、北地諸郡,並穿鑿河渠,屯田戍守,修築長城、要塞。元朔二年,遷十萬人於朔方。三年(前126年)秋,蘇建修復秦代蒙恬所築要塞,築朔方城。五年,築臨戎城。元狩二年(前121年),徙數十萬貧民居朔方以南“新秦中”一帶。三年,又築沃野城、三封城。元鼎六年(前111年),“上郡、朔方、西河、河西開田官,斥塞卒六十萬人戍田之”。元封元年(前110年)武帝巡遊北邊,親至朔方。四年,“遣拔胡將軍郭昌屯朔方”。大規模的移民屯田導致河套地區的漢民人口迅速增加。漢平帝元始二年(2年),朔方郡有34338戶,136628人。
漢成帝元延、綏和之際(約前8年),朔方郡領十縣:
縣名 | 守尉治所 | 縣治所在地 | 築城年代 | 王莽改名 | 備註 |
朔方縣 | 郡治 | 杭錦旗獨貴塔拉鎮 | 前126年 | 武符 | 其南有金連鹽澤、青鹽澤 |
三封縣 | 磴口縣哈騰套海蘇木 | 前120年 | |||
脩都縣 | |||||
臨河縣 | 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八一鄉 | 監河 | 其北有高闕塞 | ||
呼遒縣 | |||||
窳渾縣 | 西部都尉 | 磴口縣沙金套海蘇木西南土城子 | 極武 | 其東有 屠申澤,西有雞鹿塞 | |
渠搜縣 | 東部都尉 | 溝搜 | |||
沃野縣 | 前120年 | 綏武 | 置有鹽官 | ||
廣牧縣 | 中部都尉 | 鹽官 | |||
臨戎縣 | 磴口縣補隆淖爾鎮河拐子村西 | 前124年 | 推武 |
東漢
王莽改朔方為溝搜。東漢建武初年,朔方、五原、雲中等郡為盧芳所踞。建武七年(31年),盧芳所置朔方太守田颯、雲中太守喬扈降漢。十一年,省朔方刺史部入并州。二十六年,南匈奴內附,並將朔邊郡居民遷回本土。自此南匈奴徙居於幽、並諸郡內,右賢王部屯戍朔方。其後,以西河郡大城縣屬朔方郡,又徙郡治於臨戎。明帝永平中,多次徵發囚犯至朔方、五原屯戍。永和五年(140年)之前,朔方郡領六縣:臨戎縣、三封縣、朔方縣、沃野縣、廣牧縣、大城縣。修都、臨河、呼遒、窳渾、渠搜五縣當於東漢初省並。
由於南匈奴內附,北匈奴對朔方等邊郡的威脅大為降低,故“朔方以西障塞多不修復”。和帝以後,鮮卑佔據漠北,常南下鈔寇,並殺南匈奴漸將王。順帝時應南單於要求,增兵邊郡,修復障塞。永和五年(140年),南匈奴左部 句龍吾斯、車紐叛亂,殺朔方、代郡長史及上郡都尉,寇略幽、冀、並、涼四州,邊郡殘破。乃以朔方郡僑置於五原郡內。《續漢書》郡國志載朔方郡有1987戶,7843人,未知為何年之數。獻帝建安二十年(215年)春,因胡羌侵擾,曹操“省雲中、定襄、五原、朔方郡”,割太原郡北部設立新興郡,以安置四郡人口。四郡各置一縣領其民,原朔方郡民被安置於新興郡廣牧縣。
十六國至隋唐
十六國後趙於漢代朔方縣故地復置朔方郡、朔方縣,前秦以後廢。北魏始光四年(427年)滅夏,以其都城統萬(今陝西榆林靖邊縣白城子)置統萬鎮。太和十一年(487年),改統萬鎮為夏州。後於夏州南部置朔方郡,治魏平縣(在今陝西延安一帶),領魏平、政和、朔方三縣。延昌二年(513年)屬東夏州。
隋開皇三年(583年)廢天下諸郡。大業三年(607年),改夏州為朔方郡,治岩綠縣,領三縣:
• 岩綠縣
• 寧朔縣
• 長澤縣
大業五年,有11673戶。大業十三年(617年),梁師都據朔方郡反隋,建國號曰“梁”。唐貞觀二年(628年)滅梁師都,置夏州,改岩綠縣為朔方縣,為夏州治所。天寶元年(742年)又改夏州為朔方郡,領朔方、德靜、長澤三縣。天寶年閑,有9213戶,53104人。乾元元年(758年)復為夏州。
• 劉它人,漢宗室。成帝永始中為朔方太守,永始三年(前14年)遷宗正。
• □譚,姓失載,平帝元始中為朔方太守,上奏廣牧縣女子死而復生事。
• 田颯,朔方縣人。東漢初盧芳所置朔方太守,建武七年(31年)降漢。
• 王彪,和帝永元中為朔方太守,十二年(100年)行度遼將軍。
• 仇□,上郡人。桓帝永壽(156年)二年在任。
• 董援,單超外孫,桓帝延熹中為朔方太守。
唐方鎮有朔方,開元時置,治靈州(今寧夏靈武西南)。
方鎮表:開元九年置朔方節度使,領單於大都護府,夏、鹽、綏、銀、豐、勝六州,定遠、豐安二軍,三受降城。十年,增領魯、麗、契三州。二十二年,兼關內道採訪處置使,增涇、原、寧、慶、隴、鄜、坊、丹、延、會、宥、麟十二州。以匡、長二州隸慶州,安樂、長樂二州隸原 州。天寶元年,增領邠州。乾元元年,分鎮北大都護府,麟、勝二州,置振武節度使。是年,廢關內節度使,罷領單於大都護,以涇、原、寧、慶、坊、鄜、延隸邠寧節度。邠州本豳州,開元十三年以“豳”字類“幽”,改曰邠。
唐初改岩綠縣為朔方縣,在今陝西靖邊縣紅墩界鄉白城子。後為夏州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