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作舞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

樂作舞,是雲南省紅河縣傳統舞蹈,是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之一。

樂作舞是哈尼族和彝族共有的一種歌、舞、樂一體的古老民間舞蹈,流傳於雲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南岸紅河縣的哈尼族、彝族村寨。跳樂作舞,彝族民間稱為“載比”;哈尼族民間稱為“哈塞塞”,又名“龍縱撮”。

2008年6月7日,樂作舞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遺產編號:Ⅲ-74。

歷史沿革


“樂作”的稱謂至少已有一百多年的歷史。根據哈尼語音譯,“樂”是大家之意,“作”是玩跳之意。“樂作”就是大家來跳樂。據說在彝族中“樂作”這一名稱是石屏、建水人稱紅河南岸彝族舞蹈的別稱。經過近百年的演變,“樂作”在哈尼族、彝族群眾中已成為約定俗成的舞蹈名稱。
樂作舞流行於紅河南岸,故又稱為“江外”哈尼族舞蹈。彝語稱“載比”,意思是成雙成對跳起來。當地漢族人民稱這種舞蹈為“龍縱”,又認為是歡樂的動作,故也叫“樂作”。樂作舞的動作頗似蜻蜓飛舞,因此還有叫做“蜻蜓舞”的。
新中國成立以後又經文藝工作者學習交流,把江外“樂作”的名稱傳播到雲南省乃至全國的文藝界,成為大家對江河南岸哈尼族擺放跳樂的統稱。
20世紀60年代初期,哈尼族女歌手李莫努一曲《太陽沒有照不到的地方》唱響北京城,阿扎河鄉的民族民間“樂作舞”也跳進北京城,從此有紅河縣“歌舞之鄉”。

舞蹈特色


表演形式

樂作舞不受時間、地點、人數和形式的限制,卻有一定的程序。樂作舞必須以偶數男女搭配圍成圓圈來跳。舞前先是有樂隊伴奏的抒情性歌唱,樂隊人員不參加舞蹈,但往往會隨著伴奏的節拍搖晃身體,並以高昂的幫腔助興。然後人們多呈雙數圍成圓圈起舞,邊跳邊唱,忽動忽停,間或拍手,有時交錯對穿,有時翻身自轉,但總體上始終保持圓圈的外觀。舞者姿態優美,動作柔和而輕盈,舞動的手臂如同蜻蜓振翅,膝蓋富有彈性地屈伸運動,舞步的套路豐富而完整,顯示出鮮明的民族風格和濃郁的地方特色。

舞蹈動作

收集的表現勞動和生活內容的12套舞蹈:舍哧、踩蕎、攆調、三步弦、鬥腳、經線、找對象、擦背、游調、摸螺螄、翻身、作瑟。舞蹈以踩蕎步法、攆調步法為基礎,貫穿12套舞,每套變化不同。踩蕎步法為逆時針或順時針的進三步退一步,輕盈舒展,舞姿飄逸;攆調步法在前行或後退一步時有一個小墊步,輕快敏捷,節奏明快。

表演道具

樂作舞伴奏樂器有笛子、巴烏、二胡、三弦、四弦、草桿、樹葉等,配以手掌拍打節奏。

歷史傳承


傳承價值

樂作舞是哈尼族和彝族人民的精神紐帶,它在邊疆各民族男女青年的社交活動中發揮著媒介作用,增進了邊疆各民族的友誼和團結。

傳承現狀

由於保護措施不夠健全,加上外來文化的影響,樂作舞已面臨生存危機,亟待保護傳承。

傳承人物

李阿胖,女,彝族,雲南省紅河縣人,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彝族葫蘆笙舞代表性傳承人,由雲南省紅河縣申報。

傳承保護

2013年9月,紅河縣寶華鎮鄉村學校少年宮開辦了哈尼族“樂作舞”舞蹈班培養孩子的興趣愛好。
2019年11月,《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單位名單》公布,紅河縣文化館獲得“樂作舞”項目保護單位資格。

社會影響


重要演出

2019年06月10日,在2019年雲南省“文化和自然遺產日”主場活動民族民間歌舞樂展演上,樂作舞得到展出。
2019年09月10日,在“禮讚新中國·奮進新時代——第十五屆雲南省新劇目展演”活動上,樂作舞得到展出。
2019年12月,在“唱遊紅河梯田上的多聲部”活動上,樂作舞得到展出。

獲得榮譽


2018年10月01日,在雲南省紅河州“舞蹈紅河”新創廣場舞集中舉行上,由樂作舞編排的《樂作啊悠悠》榮獲一等獎。

文化軼事


很久很久以前,彝族人家茶餘飯後或逢年過節都喜歡在一起相聚,聚攏聊天、議事。有一次,一個勤勞的孤兒來到大家相聚的場所,他一邊手舞足蹈,一邊津津樂道地告訴大家,今年他栽種的蕎子豐收了,大家看他跳的動作既形象又優美,若如割蕎子、捆蕎子、摜蕎子、踩蕎子簸蕎子等動作。大家就跟他跳起了踩蕎舞。從此以後,只要彝族人相聚在一起,總要跳拍手舞,慶祝來年的豐收。
樂作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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