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道(生卒不詳),字子宏,明嘉靖長樂縣(現廣東省五華縣)人。明嘉靖三十一年(1552)鄉試舉人。初任山東昌邑教諭。后歷升福建邵武府同知、南京戶部員外郎、工部郎中等職。為人簡易,不事外飾。與人交,峭直無所屈。在任北津關稅監督時,曾有內廷中的權勢人物,其家倚勢偷漏數十船貨物的稅收,不肯依法納稅。鍾道不講情面,秉公辦事,依法課稅。同時,將代收厘金時多餘的三百多兩銀,全部上繳。吏部奏報鍾道公正廉明辦事的事迹,升為水部尚書郎。鍾道因與內廷權貴結怨遭傾軋而免官,回鄉奉養父母,以孝順名聞鄉里。後世有“清非難,不見其清為難,不恃其清而操切轢人為難”的讚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