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找到4條詞條名為水部的結果 展開

水部

古代官署名

水部,中國封建時代中央官署名。西漢少府下設都水長及丞,以掌管水利。

基本介紹


後周冬官府有司水中大夫。隋時以水部為工部四司之一,此制度一直沿用至宋。隋設都水台,置使者及丞。唐朝尚書省下設有水部。水部司職掌“天下川瀆陂池之政令,以導達溝洫,堰決河渠,凡舟楫灌溉之利,咸總而舉之”。司的長官稱郎中,從五品上職官,副長官稱員外郎,從六品上,又設有都水監,其長官叫都水使者,設有2人,均為正五品上階職官,掌管京畿地區的河渠修理和灌溉事宜。唐朝還制定了關於水利的法律《水部式》,規定關於河渠、灌溉、舟楫、橋樑以及水運等法令。唐代工部內設水部郎中、員外郎各一人,司津濟、船艫、渠梁、堤堰、溝洫、漁捕、運漕、碾磑之事,掌天下川瀆、陂池之政令,以導達溝洫,堰決河渠。明、清改為都水司,掌有關水道之政令。水部亦一直相沿為工部司官的一般稱呼。參閱《通典·職官五》、《歷代職官表》卷二。

概況


水部是中國古代國家最為古老的政府部門之一。治水是古代國家發揮其社會職能的最重要表現之一,歷朝都十分重視水利事業。清代學者劉獻廷云:“水利興,而後天下可平,外患可息,而教化可興矣。”

先秦時期


據傳夏朝便有治理河水的水官水正。《周禮·夏官司馬》記載司險“掌九州之圖,以周知其山林川澤之阻,而達其道路。”“又據《通典·卷二三·職官五·尚書下》載:“周禮夏官有司險,掌設國之五溝、五塗而達其道路,蓋其職也。”戰國時期,中央設司空,負責消除水患、通達溝瀆、管理水利灌溉、保護水產資源。《管子·立政篇》云:“決水潦,通溝瀆,修障防,安水藏,使時水雖過度,無害於五穀。歲員凶早,有所粉獲,司空之事也。”。

秦至魏晉南北朝


秦朝由丞相總理政務,丞相當是負責全國水利政令的最高機構。在具體水利管理方面,九卿中大司農負責水利工程,西漢少府下設都水長及丞,以掌管水利。三國曹魏置水部,掌航政與水利,主官為水部郎中。兩晉、南北朝尚書有水部一曹,主官為尚書水部郎,掌有關水道政令。歷晉、宋、齊、後魏、北齊並有水部郎中,梁、陳為侍郎。北周對官制進行改革,實行六官制度,冬官府有司水中大夫。

兩宋時期


宋朝工部下屬水部,“掌溝洫、津梁、舟楫、漕運之事。凡堤防決溢,疏導壅底,以時約束,而計度其歲用之物。修治不如法者,罰之;規劃措置為民利者,賞之”。在北宋前期,水部司設判司事一人。元豐改制后,水部司設水部郎中一人,水部員外郎一人。元祐元年四月,宋政府以屯田司兼水部司。南宋建炎三年,宋高宗以提高行政效率、節省開支為目的,對三省六部進行調整,水部司併入屯田司,之後水部郎官不再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