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燾

臧燾

臧燾(353~422年),字德仁,東莞郡莒縣(今山東莒縣)。南朝宋外戚大臣,武敬皇后之兄。

年少好學,精通《三禮》。起家國子助教,遷臨沂縣令,轉太學博士。劉裕起兵后,拜右軍參軍、鎮南參軍、中軍參軍事,入補度支郎中、祠部尚書,襲封高陵亭侯。遷通直散騎侍郎、太尉諮議參軍,跟隨劉裕北伐,累遷侍中。

南朝宋建立后,拜太常。永初三年,以金紫光祿大夫致仕,卒於家中,時年七十。追贈左光祿大夫、散騎常侍。

人物關係


人物生平


以孝聞名

臧燾( dào),字德仁,東莞郡莒(jǔ)縣人,武敬皇后之兄。
年少時愛好學習,精通《三禮》。貧乏窮困卻能自立,操守品行為家鄉鄰里稱道。東晉孝武帝太元年間時期,衛將軍謝安開始建立國子學,徐、兗二州刺史謝玄舉薦臧燾為助教。孝武帝追尊他的庶祖母宣太后,有的議者認為宣太后當附祭配享中宗司馬睿。臧燾提出了自己的建議,議者採納了他的意見。
不久,母親去世,辭去官職。守喪期滿后,授臨沂縣令。劉裕樹起義旗后,任太學博士,參右將軍何無忌軍事,又隨府轉任鎮南參軍。

恢復禮制

臧燾又做為劉裕中軍參軍事,入朝補尚書度支郎,改而執掌祠部,承襲封爵為高陵亭侯。
太廟發生火災,臧燾對著作郎徐廣提出自己意見。當時學者大多贊成臧燾的意見,但最終還是沒有實行。

因病離職

臧燾升為通直郎,任高祖鎮軍、車騎、中軍、太尉咨議參軍。高祖劉裕北伐關、洛,大司馬琅邪王司馬德文同出征,任命臧燾為大司馬從事中郎,總攬留府之事。
義熙十四年,任命為侍中。
元熙元年,因腳病離職。
宋高祖劉裕受命登基,召拜臧燾為太常,雖然身為外戚顯貴,然而更加自我約束,住茅屋吃蔬菜,不改變原有的習慣,所得俸祿,與親戚共享。
永初三年,退職,拜光祿大夫,加金章紫綬,成為金紫光祿大夫。
永初三年,去世,時年七十歲。宋少帝追贈他左光祿大夫,加散騎常侍。
《宋書卷五十五 列傳第十五》有記載。

主要成績


配享中宗建議

宣太后當附祭配享中宗,臧燾建議說:“《春秋》的義理,母親靠兒子而尊貴,所以仲子、成風,都稱焉夫人。《春秋經》上說‘焉仲子的寢廟落成舉行祭禮’。如果仲子附祭於惠公之廟,那麼她就不須另外建立寢廟了。前漢孝文、孝昭太后,都是依照兒子取得尊號,在陵寢祭祀,不在高祖、孝武的廟中附祭。後漢和帝的母親叫恭懷皇后,漢安帝的祖母叫敬隱皇后,順帝的母親叫恭愍皇后,她們雖然並不依靠兒子取得尊號,但也是在陵寢中祭祀,不附祭於章、安二帝。這說明兩漠雖然有太后、皇后的區別,但在都不附祭配享這一點上,與《春秋》之義相同。只有光武帝追廢呂后,所以以薄后附祭於高祖廟。又有衛后被廢后,霍光追尊李夫人為皇后,讓她附祭於孝武廟,這些不屬母以子貴的例子,只是因為高、武二帝之廟沒有附祭配食者的緣故罷了。當然漢朝在陵墓中設立寢宮,這是與晉朝的制度不同的。臣以為追尊宣太后一事,應當速依《春秋》考宮的古義,近學兩漠不配祀的典制,尊號立好了,則對於父母的無盡哀思得到伸揚,另建寢廟,則尊奉崇敬的禮義得以顯明,依附兒子來給予稱號,同時表明了母親尊貴的原由,一舉而符合三義,本來就是聖明君主才能達到的最高境界。”

學業勸勉建議

劉裕鎮守京口時,寫信給臧燾說:“近來求學的風尚衰微,後輩學人學業荒廢,民間戶內,不聞朗朗讀書聲。這的確是由於戰事頻仍,禮樂教化為之中斷,輕浮淺薄者任性而不喜務正,求學的情趣受到事功的影響干擾。怎麼能不廣泛傳播古代的典籍,大力鼓勵學習的風氣呢?此處人士,晚輩眾多,四處尋訪,仰慕美好的法度。然而正如劑山之石雖然內含寅玉,還須開掘使之晶瑩,幽蘭鮮花儘管肉懷馨香,還要播揚使之散發,獨自學習則難以明悟,這道理明確地記載在《禮記》上。現今能傳授經書的並不難尋,然而投師求學的卻沒有聽說,這不只是有志於學習的人少,也許是勸勉誘導還做得不夠吧。希望您對此事再有所光大。”

太廟火災建議

太廟發生火災,臧燾對著作郎徐廣說:“過去孔子在齊國,聽說魯國太廟發生大災,說一定是由於桓公、僖公之事。如今征西將軍至京兆尹四位府君本當撤除神主,卻仍列於太廟受供享,這火災大概就是徵兆吧?”於是上奏議說:臣聽說國家大事,在於祭祀和戰爭,如果準備營建官室,應將宗廟放在首位。古代聖明的君主,無不奉上恭敬之心,對祖先竭誠崇敬,然後纔能在四海流布敦厚的教化,與神明溝通微妙的感應,自當詳考古代典籍中廢除和興建的制度,遵循人情與禮法來求得恰當的做法。根據《禮記》,天子有七所廟,三所昭廟三所穆廟,加上太祖之廟共七廟。其中從父廟到太祖廟共五廟,都是每月祭祀一次,遠祖之廟叫做祧,有二所祧廟,只有四季的祭祀。對比祧廟高一輩的先祖封土設壇,再高一輩的先祖掃地為蟬,有祈禱活動時纔舉行壇祭和蟬祭。這是宗廟的位次,祖先遠近親疏的次序。鄭玄認為“祧”是指文王、武王之廟,王肅以為是指五世祖和六世祖。考查“比祧廟高一輩”之類的話,則祧不是文王、武王之廟。因為文王、武王,就是周代的祖宗,怎麼還能說“比祧廟更高一輩的設壇”呢?可見遠祖之廟叫做祧的,是沒有服喪關係的祖先。再說速祖之廟有四時祭祀的禮儀,更遠的祖先則有壇祭和蟬祭的分別,表明世代越逮的,對他們的祭禮越從簡。如果祧是文王、武王之廟,應當同樣在太祖廟每月祭祀,周代人雖然祭天時以後稷來配祭,是由於他是周代功德的開始,並非尊崇之義有什麼依等級遞鹼。而且禮制中有因功多而尊貴的,所以《穀梁傳》中說德澤深厚的流傳深遠,德澤微薄的流傳淺近。《左傳》又說從上而下,禮數以二的數目遞降,這是規定。這就是尊卑等級的典制,上下區別的條文。然而又說天子諸侯都祭五廟,這是為什麼呢?又有君王祭正宗殤亡者,向下直到來孫,而對上輩祭祀的襤儀,不超過高祖。對子孫後代廣施隆重的恩德,對輩分高的親屬卻降低禮敬,這也不符合聖人創製禮儀的本意。所以西昔泰始年間建立宗廟時,採用王肅的意見,根據禮法父親是士,兒子為天子諸侯的,以天子諸侯的規格祭祀,其代受祭者穿士服。因此往上祭祀到征西將軍,以凄足六世之數,宣皇帝雖然是太祖,還是放在子孫的位置上,到了三、五年一次大合祭祖先的日子,其神主未居坐西朝束之尊位,這是因為所謂兒子雖然智慮敏達,也不在父輩之前享受祭禮。如今京兆尹以上四位府君已經遷廟,太祖纔得以居正位,議者認為昭穆輩數不足,想要讓太祖屈居低位,臣以為這不符合禮法的宗旨。《禮記》所謂“加上太祖共七廟”,原是說昭穆夠數之後,太祖在六世之外,不是說必須滿了七廟,纔能使太祖居正位。議者又認為四位府君的神主應當永遠在椅祭袷祭中受供享,臣又以焉不對《公羊傳》上所說的“拆除了廟的神主,陳列在太祖廟中”,指的是太祖以下的已故君主的神主。因此《白虎通》說:“柿祭袷祭中祭祀遷廟之神主,因為他們繼承了先君的法式,保持帝統而不斷絕。”哪裡像這四位府君是在太祖之前呢。不是繼承帝統的先祖,沒有承受天命的祥瑞,也不是建立帝業的基礎,過去由於世代相近而連帶祭祀,如今則情禮已經淡遠,卻長久享受合祭,永遠讓太祖之位虛空,核查禮法典籍,看不出這種作法有何允當。從前永和初年曾經熱烈討論過此事,那時虞喜、范宣都是學識淵博的儒學大師,都認為四位府君的神主,沒有理由世世代代永遠存放,有的計劃埋葬在墓室兩邊的石階下,有的主張收藏在石室中,有的提議為他們另外築室,雖然所持的意見略有區別,但是大的方向基本相同。如果宣皇居於群廟之上以後,四位府君仍然參與碲祭恰祭不止,那麼在大晉盛大合祭中,將永遠沒有太祖的位置了。道理貴在中肯準確,不必遇於繁多,禮法隨著世代而改變,不能一味沿襲而不變革。因此臣下、兒子對君主、父親的情意雖然深厚,但靈、厲一類貶謐仍須明確;對前人追念的情懷雖然懇切,而遷主毀廟的禮制卻應採用。並非不想對先祖禮遇隆重,只是禮制不可逾越罷了。石室可以藏於太廟的北壁,另外築室卻不知該建在什麼地方,虞祭后所立的神主是用來依附神靈的,神靈遷移則有埋祭的禮法。四位府君的神主如果應當停止饗祀,也就是神靈不再依附,依准有關事例,對四府君種主的處理應當同於虞祭后所立的神主,採用埋祭的辦法。然而經典難以詳解,眾人議論紛雜,這不是微臣卑陋的見識所能夠說準的。

軼事典故


臧燾由於母親年老,家中貧窮,跟弟弟臧熹一起放棄仕途,以耕種謀生,自己節約而供養雙親十多年。父母去世后,臧燾守喪六年,以居喪過哀而出名。

親屬成員


祖父:臧汪,東晉尚書郎
臧汪家族
臧汪家族
父親:臧俊,東莞郡功曹,贈金紫光祿大夫
妹妹:臧愛親,南朝宋武敬皇后,嫁給宋武帝劉裕
兒子:臧邃、臧綽
孫子:臧諶之、臧凝之、臧潭之、臧澄之、臧煥
曾孫:臧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