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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陸金門縣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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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
大陸金門縣人民政府
金門縣人民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曾經設置的行政機關,曾是福建省金門縣的地方國家行政機關,管轄區域只有中國大陸實際控制的金門縣大嶝島、小嶝島和角嶼。
1949年10月,中國人民解放軍佔領金門縣大嶝鄉,改為大嶝區,金門縣其它主體區域仍由台灣當局金門縣政府管轄。金門縣人民政府成立后管轄範圍僅包括大嶝區,因金門縣人民政府與南安縣人民政府合署辦公,故實際由南安縣代管,1958年改為大嶝鄉,1971年正式劃歸同安縣。
金門縣人民政府寄駐在南安縣人民政府與其合署辦公。首任金門縣人民政府縣長梁新民於1956調任晉江專區僑務局長后,其金門縣長的職務一直未被免去。
1949年9月9日,金門縣劃歸福建省第五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同年10月9日,中國人民解放軍佔領金門縣的大嶝鄉,包括大嶝島、小嶝島和角嶼,晉江地區將其委託南安縣代管。
1949年11月,中共晉江委員會、專員公署正式任命陳奕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任金門縣縣長,但並未設置金門縣人民政府。由於朝鮮戰爭爆發,解放金門一事被暫時擱置,陳奕東也因此被調任其他職務。
台灣1949年金門縣政區圖已不包括中國大陸佔領的大、小嶝等島嶼。
1953年12月,中共晉江專區委員會決定,由梁新民任金門縣長,兼南安縣副縣長,劉基固任中共金門縣工委書記。
1954年11月,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第一屆二次會議在福州召開。代表們專門就金門的問題進行了討論。當時的省領導還就金門代表的組成向大家作了說明,由於金門還沒有解放,無法選舉金門代表,因此暫時指定了兩名在南安縣政府工作的同志任金門代表。後來,這兩人實際上擔任了金門縣政府辦的秘書,主要負責處理與金門有關的工作。11月23日,《福建日報》正式公布福建省人大的任命決定:梁新民任金門縣長,劉基固任中共金門縣工委書記。
中國大陸出版的建國初期金門縣及附近地圖
1956年6月,南安縣將原16個區、219個鄉、鎮,調整為9個區、95個鄉鎮,仍置大嶝區不變。
1958年2月開始,南安縣開展“工農業生產大躍進運動”,全縣進一步精簡機構,即撤區並鄉,保留代管的金門縣大嶝區不變。
1958年年底,南安縣從石井公社劃出大嶝、小嶝、成立大嶝公社,實現了“政社合一”。
1961年8月,南安縣恢復區公所基層建制,把14個公社改為11個區公所,仍設大嶝人民公社管理委員會。
1965年5月,南安縣健全農村人民公社新體制,撤銷區公所,調整為公社,大嶝人民公社照舊。
1967年6月,金門縣及南安縣屬晉江專區軍事管制委員會。
1968年9月,金門縣及南安縣屬晉江專區革命委員會。
1970年12月,晉江專區革命委員會決定,將金門縣的大嶝公社劃歸同安縣管轄。
1971年3月,大嶝公社正式劃歸同安縣管轄。
• 中國共產黨金門縣工作委員會書記:劉基固
1953年12月,中共晉江委員會決定,劉基固任中共金門縣工委書記。1954年11月23日,《福建日報》正式公布福建省人大的任命決定,劉基固任中共金門縣工委書記。
劉基固簡介:
劉基固,福建省晉江縣東石塔頭村人。民國十六年(1927年)9月27日(農曆九月初二)出生於一個貧苦農民家庭。民國三十年(1941年)9月參加中國共產黨組織。新中國成立時,21歲的劉基固被任命為晉江縣七區區長。后歷任永春縣土改隊臨時區委書記兼區長、晉江縣副縣長、縣長、中共晉江縣委副書記,兼任金門縣縣長。1958年1月,入省委黨校“反地方主義”學習班。1960年7月,重新分配工作,先後調福建省展覽館、福建省博物館。1963年1月平反后,歷任共青團福建省委組織部副部長、部長、副書記,當選為共青團中央委員,晉江縣革命委員會副主任、縣委副書記、福建省革命委員會外事組副組長。1977年6月28日逝世。1986年2月3日,得到昭雪徹底平反。
• 第一任金門縣縣長:陳奕東
1949年11月,中共晉江委員會、專員公署正式任命陳奕東為新中國第一任金門縣縣長,並未設立金門縣人民政府。由於朝鮮戰爭爆發,解放金門一事被暫時擱置,陳奕東也因此被調任其他職務。
• 第二任金門縣縣長、第一任金門縣人民政府縣長:梁新民
1953年12月,中共晉江專區委員會決定,由梁新民任金門縣人民政府縣長,兼南安縣人民政府副縣長。1956年,梁新民調任晉江專區僑務局長。後來又出任晉江地區醫師學校校長,一直到1965年。但在此期間,其金門縣長職務始終沒有被免去。在“文化大革命”時期依然繼續“留任”。1979年離休。
梁新民簡介:
民國七年(1918年)6月,出生於福建省南安縣。民國二十五年(1936年),就讀於漳州龍溪簡師,同時,參加地下黨外圍組織——讀書研究會。民國三十一年(1942年)6月,加入了中國共產黨,並於7月被任命為南安縣翔雲鄉黨小組組長。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4月,率領游擊隊及抗徵隊三百餘人,發動武裝暴動,解放了翔雲鄉等地。民國三十八年(1949年)5月,任邊區軍事委員會和邊區游擊大隊主任;解放后,先後任南安第二區人民政府的副區長、中共南安縣委委員和南安縣副縣長。1954年11月,任新中國第二任金門縣長。1956年,轉任晉江專區僑務局長等職。1979年離休。1985年,落實廳級離休幹部待遇。2003年11月30日,因病不治逝世,享年86歲。
金門縣人民政府成立后,寄駐在南安縣人民政府大院內,南安縣政府機關設在溪美鎮建安山山坡,沿用民國時期的縣署,直至1949年上半年,縣署辦公用房、生活用房等建築物僅有1000多平方米,多系磚石土木結構的平房,只有一座建元樓,為縣長辦公之用,附建於中山堂的三間小閣樓,作為縣署機要重地。1955年開始,逐步進行新建、改建和擴建,至1968年,建成縣人民政府辦公樓、禮堂、宿舍、食堂等共7座。其中4座為二層樓,3座為平屋,建築面積達3000多平方米,均為水泥磚木結構。1968年8月,南安縣革命委員會(1981年改稱南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地點搬遷到普南山左侖和中共南安縣委合署辦公。原建安山的縣革命委員會辦公處改建為南安縣第一招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