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北篇
劍北篇
一九三九年夏天,老舍被中華全國文藝界抗敵協會理事會派遣參加北路慰問團,到西北去慰勞抗戰將士。由夏而冬,整整走了五個多月,共二萬里。路線是由渝而蓉,北出劍閣;到西安;而後入潼關到河南及湖北;再折回西安,到蘭州,青海,綏遠,榆林和寧夏。這些地方几乎都是我沒有到過的,所以很想寫出一點東西來,以作紀念。到處忙於看與走,事事未能詳問,乃決定寫長詩。
一九四○年二月中動筆,至七月初,才得廿段,約二千五百行。七、八兩月寫《張自忠》劇本,詩暫停。人是不能獨自活著的,因此,個人的決心往往被社會關係給打個很大的折扣。九、十兩月復得七段,可是十一月由鄉入城,事忙心亂,把詩又放在了一旁。時寫時停,一年的功夫僅成廿七段,共三千行。所以余的材料,僅足再寫十餘段的,或可共得六千行。因句句有韻的關係,六千行中頗有長句,若拆散了從新排列,亦可足萬行之數。
一九四一年春初,因貧血,患頭昏病,一切工作都停頓下來。在專心寫詩的時候,平均每天只能湊成一二十句。這一二十句中,我自己覺得,還必有幾句根本不象詩的。幾次,我想停筆,不再受洋罪,可是又怕落個沒有恆心毅力,對不起自己;雖然繼續寫下去也許更對不起新詩!頭昏病好了以後,本想繼續寫詩,可是身體虧弱,寫詩又極費力氣,於是就含著淚把稿子放在一旁,不敢再正眼去看。停擱得久了心氣越發壯不起來,乃終於落了個沒有恆心毅力——一個寫家須有象蠶一般的巧妙,吐出可以織成綢緞的絲來,同時,還須有和牛一樣壯實的身體呀!到一九四一年年底,眼看把全詩寫成是無望了,遂含羞帶愧的把已成的廿八段交文獎會刊印成冊。何時能將全詩補成,簡直不敢說了!
草此詩時,文藝界對“民族形式”問題,討論甚烈,故用韻設詞,多取法舊規,為新舊相融的試驗。詩中的音節,或有可取之處,辭彙則嫌陳語過多,失去了不少新詩的氣味。行行用韻,最為笨拙:為了韻,每每不能暢所欲言,時有獃滯之處;為了韻,乃寫得很慢,費力而不討好。句句行韻,弊已如此,而每段又一韻到底,更足使讀者透不過氣來;變化既少,自乏跌宕之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