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瀋陽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貫徹執行國家和市有關工業和信息化、中小企業和非公經濟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訂促進區域工業和信息化、中小企業、非公經濟發展的規劃、配套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一)組織貫徹國家和省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有關問題,擬訂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優化升級,加強信息化和工業化的融合,推進全市信息化建設。
(二)負責全市信息化工作,貫徹國家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調通信運營業的發展,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 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三)擬訂工業和信息產業的發展規劃、計劃和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提出優化支柱產業布局和工業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負責工業項目的招商組織和工業區域布局的審定;負責規劃和推進工業、信息產業的重大項目;起草相關法規和規章草案;負責工業、信息產業行業管理。
(四)負責日常工業經濟的調控;分析工業經濟發展趨勢,提出調節政策建議和調控目標,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等有關工作;負責煤電油運等基礎生產要素的協調保障。
(五)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產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制定年度投資計劃並組織實施;組織落實國家、省相關投資政策,歸口管理全市工業技術改造項目;研究提出市級財政性工業發展資金預算、使用方向和支持重點,制定年度資金計劃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國家、省、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備案、核准和審批。
(六)擬訂全市企業技術發展、技術進步、技術引進和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的規劃和政策,指導和協調重點技術創新項目的實施及重大技術裝備的研製工作,推進先進技術改造和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和推動企業技術創新和產學研聯合;組織開展工業領域引智工作,指導骨幹企業技術團隊建設;指導和推動全市企業技術中心和技術創新體系建設。
(七)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的責任,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八)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領域的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政策,參與擬訂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負責全市節能執法的監督管理工作。
(九)推進工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宏觀指導企業改革,提出非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的意見;研究發展以非國有資本為主的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的政策措施,聯絡、協調駐沈中省直和軍工企業,宏觀指導企業法律顧問工作。
(十)負責全市電力行政管理;負責電力行政執法與監督管理;監測分析電力運行態勢,平衡電力資源,協調電力供需、電網運行等重大問題;參與擬訂交通、通信產業發展政策;協調解決綜合運輸問題;協調電力運營中的有關問題,培育電力市場;負責農村電力行政管理工作。
(十一)開展工業和信息產業的對外合作與交流;分析工業利用外資發展趨勢,擬訂工業利用外資規劃;研究提出工業利用外資的政策;負責外商投資工業項目和工業企業境外投資項目有關工作;指導工業企業開展境外投資和企業併購。
(十二)負責指導全市工業企業經濟管理人員和經營者的培訓,指導企業制定引進智力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鹽業管理工作;負責行業統計和信息發布。
(十三)擬訂全市信息產業發展規劃和重點專項規劃,提出我市的發展方向和政策建議,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和重大事項;指導軟體技術、產品研發與產業化;指導軟體服務業公共服務體系及相關基地園區建設。
(十五)負責協調推進全市信息安全和全市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市中小企業局)設3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後勤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
行政編製8名,其中主任職數1名、副主任職數2名。
(二)綜合處。
負責擬訂工業、信息產業和信息化年度工作計劃,制定委年度調研課題的總體安排並組織實施。負責委文字綜合、新聞宣傳等工作,參與綜合性調研工作。
行政編製5名,其中處長職數1名、副處長職數1名。
(三)法規處(行政審批處)。
負責組織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的地方性法規、規章、政府規範性文件草案。負責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備案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執法監督、法制宣傳工作。負責工業企業和信息產業減輕負擔工作。負責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維權協調體系建設,指導區、縣(市)、開發區企業的維權協調工作。受理中小企業、民營企業的維權投訴案件,提供非訴訟侵權調解。負責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方面法律、政策的宣傳、培訓和諮詢。負責委信用徵信工作。負責本部門權責清單和政務服務事項清單工作。負責委行政審批工作。
行政編製5名,其中處長職數1名、副處長職數1名。
(四)規劃與產業政策處。、
負責擬訂工業、信息產業和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及重點專項規劃,組織研究工業和信息化布局規劃、結構調整、科技進步和產業轉型升級方面的政策措施,擬訂產業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起草產業前瞻性調研報告,承擔委負責的各項改革工作。
行政編製5名,其中處長職數1名、副處長職數1名。
(五)經濟運行處(市煤電油水氣運協調保障辦公室)。
負責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動態,進行預測預警,發布相關信息。擬訂工業經濟發展年度目標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經濟運行的目標管理工作,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中的有關問題。承擔全市煤電油水氣運供應的日常監測、分析和組織協調工作。建立、完善對中小企業(非公經濟、民營經濟)的分類統計、監測、分析和發布制度及綜合數據分析工作。指導中小企業(非公經濟、民營經濟)統計隊伍建設,開展統計培訓和統計網路體系建設。組織各類應急物資的生產、儲備與管理相關工作,提出重要物資緊急調度的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指導、協調工業安全生產管理和職業健康管理工作。承擔產業損害調查、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工作。
行政編製8名,其中處長職數1名、副處長職數2名。
(六)投資處(市重點技術改造項目督察辦公室)。
負責擬訂工業和信息產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技術改造工作的政策和意見並組織實施,歸口管理全市工業技術改造項目。組織擬訂工業重大項目年度計劃並組織推進。組織落實國家、省支持企業發展和項目建設的相關投資政策。提出市工業發展專項資金年度預算、使用方向和支持重點,組織擬訂項目和資金計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和推進政府通過股權投入方式對工業、信息產業等領域的投資工作。組織申報符合進口設備免稅等國家相關財稅政策的工業技術改造項目。
行政編製5名,其中處長職數1名、副處長職數1名。
(七)兩化融合工作處。
負責指導推進工業化、信息化融合工作,擬訂相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運用信息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工作。協調解決工業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兩化融合重大項目。組織實施市級財政性兩化融合專項資金支持項目。推動工業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和共享,促進信息技術在工業中的推廣應用。負責組織實施示範基地發展建設工作,推進工業企業信息化,開展有關對外交流與合作。
行政編製5名,其中處長職數1名、副處長職數1名。
(八)科技處。
負責貫徹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組織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技術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推動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和產學研聯合工作。負責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負責協調、推動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和省級及以上製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市企業技術創新重點項目的實施及重大技術裝備的研製工作。指導行業技術規範、標準制定和質量管理工作。支持企業研發機構建設,鼓勵企業加大人才培養投入力度,支持企業技術中心高層次人才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創意產品。
行政編製5名,其中處長職數1名、副處長職數1名。
(九)製造強市建設推進處。
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製造強國、製造強省的發展戰略、政策措施、規劃部署。組織實施《瀋陽市“中國製造2025”實施方案》、《瀋陽市創建“中國製造2025”試點示範城市實施方案》。擬訂推進位造強市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有關部門、地區開展推進位造強市建設工作。組織協調、推動智能製造、服務型製造、綠色製造、製造業創新、高端裝備創新工程等重要工程及專項行動計劃的實施。承擔市製造強市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行政編製8名,其中處長職數1名、副處長職數2名。
(十)裝備製造業綜合協調處(市重大技術裝備辦公室)。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省裝備製造業產業政策、重大技術裝備發展政策。協調機械、汽車、航空、電子信息行業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推動首台首套重大技術裝備的應用。研究擬訂裝備製造業結構調整、科技進步和產業轉型升級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產業配套扶持政策,提高產業配套化率,推動工業產業轉型升級。負責機械、汽車、航空、電子信息等裝備製造業的綜合協調工作。
行政編製8名,其中處長職數1名、副處長職數2名。
(十一)機械裝備處。
負責擬訂機械裝備製造業發展規劃、年度發展計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擬訂機械裝備製造業結構調整、科技進步和產業轉型升級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管理及經濟運行情況的監測分析,負責行業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組織策劃。
行政編製5名,其中處長職數1名、副處長職數1名。
(十二)機器人與智能製造處。
負責國家、省有關機器人產業及智能製造產業政策的貫徹執行,擬訂機器人及智能製造產業發展規劃、實施方案、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機器人及智能製造裝備在企業中的生產應用、技術推廣和技術創新,推動企業開展智慧工廠、智能製造車間的創建工作,組織推進工業企業智能裝備產業示範應用及智能裝置與部件的研發和產業化,負責市級財政性專項資金支持項目的組織實施。
行政編製5名,其中處長職數1名、副處長職數1名。
(十三)汽車產業處。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汽車產業政策及有關技術法規,擬訂汽車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汽車整車產業布局及投資規劃。負責機動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相關工作,對行業內企業生產實施日常監管。負責全市機動車生產企業新建及擴能項目的前期審查。負責行業經濟運行情況的監測分析。負責行業市級財政性專項資金支持項目的組織實施。
行政編製8名,其中處長職數1名、副處長職數2名。
(十四)新能源汽車處(市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推進辦公室)。
負責擬訂全市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研究擬訂全市節能與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擬訂相關政策、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國家新能源汽車產業政策及有關技術法規,負責擬訂全市新能源汽車產業布局及投資規劃。負責組織、協調新能源汽車項目的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
行政編製5名,其中處長職數1名、副處長職數1名。
(十五)電力與工業熱力管理處(市電力辦公室)。
負責擬訂電力行業行政規章和工業熱力發展專項規劃,研究起草相關法規和制度。依法行使電力行政管理與工業熱力管理職責。參與熱電聯產電、熱價格調整及監督管理工作。分析電力運行態勢,平衡電力資源。組織協調電力供需、電網運行等重大問題,監督電力調度機構,協調燃料等生產要素的供應工作。規範電力市場秩序。指導全市節約用電工作,組織開展電力需求側管理。負責農村電力行政管理工作。負責熱電聯產發電機組監督管理。負責電力業務許可監督管理。
行政編製5名,其中處長職數1名、副處長職數1名。
(十六)生產性服務業處。
負責參與擬訂生產性服務業相關政策、措施。組織推進相關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工作,參與研究生產性服務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跟蹤推進生產性服務業相關重大項目建設,協調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分立和製造業服務化,引導工業企業將服務功能從主導產業中剝離,提升企業的主營業務水平和核心競爭力。負責推進工業設計工作,負責工業企業訴求的辦理,負責委營商環境建設工作。
行政編製5名,其中處長職數1名、副處長職數1名。
(十七)電子信息處。
負責擬訂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相關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經濟運行情況的監測分析。負責行業市級財政性專項資金支持項目的組織實施。組織策劃行業科技創新活動和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組織推進行業轉型升級和產品結構調整工作,推進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基地和產業園區建設。
行政編製5名,其中處長職數1名、副處長職數1名。
(十八)軟體服務業處。
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軟體、系統集成及服務相關技術規範和標準,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國家軟體產業示範基地建設,組織協調市級重大信息基礎設施建設。負責行業經濟運行情況的監測分析。負責行業市級財政性專項資金支持項目的組織實施。組織策劃行業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組織推進行業轉型升級和產品結構調整工作。
行政編製5名,其中處長職數1名、副處長職數1名。
(十九)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處。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節能工作政策、規章,組織擬訂我市節能工作政策,組織開展節能宣傳、信息傳播及培訓工作。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提出我市工業節能資金年度預算、使用方向和支持重點並組織項目。組織實施資源節約綜合利用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負責全社會節能監察、節能評估和審查、能源審計和能源管理體系建設的監督和管理。培育節能服務機構,規範全市節能產業健康發展,指導節能協會開展工作。組織協調環保產業工作。負責綜合分析全市環保產業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組織擬訂促進全市環保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措施。承擔市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節能工作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行政編製6名,其中處長職數1名、副處長職數1名。
(二十)國際合作處。
參與擬訂工業和信息產業利用外資相關政策、法規及利用外資的重點領域、重點項目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外商投資工業、信息產業項目和工業、信息產業企業境外投資項目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產業企業海外併購項目的管理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產業外向型經濟的協調服務工作,組織我市工業和信息產業與國外及港澳台地區的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委外事工作。
行政編製5名,其中處長職數1名、副處長職數1名。
(二十一)軍民融合產業處(中省直企業辦公室、市軍工辦公室)。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中省直(軍工)企業相關政策,擬訂軍民融合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協調推進軍轉民、民參軍有關工作,推動軍民融合產業發展和資源共享。推進中省直(軍工)企業與地方企業的合作,協調中省直(軍工)企業經濟運行和兩化融合工作,開展駐沈中省直(軍工)企業的項目服務和相關協調工作。聯繫駐沈中省直(軍工)企業。配合省有關部門做好武器裝備科研、生產重大項目的組織協調工作,做好地方性保障工作。負責全市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的安全監管和職業健康管理工作,負責民爆器材行業安全生產統計分析工作,參與民爆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行政編製5名,其中處長職數1名、副處長職數1名。
(二十二)航空產業發展處。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民用航空產業政策及有關技術法規,擬訂全市民用航空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民用航空產業發展有關綜合工作。組織、協調、推進干(支)線飛機、航空發動機及航空零部件相關項目工作。負責行業經濟運行情況的監測分析,負責行業市級財政性專項資金支持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聯繫駐沈空軍、民航管理部門、航空公司和機場。
行政編製5名,其中處長職數1名、副處長職數1名。
(二十三)通用航空處。
負責擬訂通用航空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通用航空產業布局及通用航空重點園區的規劃推進工作,組織、協調、推進通用航空重點項目、航空零部件項目有關工作。負責市級財政性專項資金支持項目的組織實施。推進通用航空運營體系建設,做好相關組織協調工作。
行政編製5名,其中處長職數1名、副處長職數1名。
(二十四)中小企業指導處。
組織擬訂中小企業(非公經濟、民營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擬訂有關促進中小企業(非公經濟、民營經濟)發展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小企業(非公經濟、民營經濟)轉型升級和產品結構調整的組織推進和中小企業(非公經濟、民營經濟)科技創新、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組織策劃。指導和推動中小企業(非公經濟、民營經濟)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工作。負責組織非公有制企業管理人才的培育工作,聯繫服務一批優秀非公有制企業管理人才。負責集體資產監管。
行政編製8名,其中處長職數1名、副處長職數2名。
(二十五)產業與金融結合處。
負責貫徹實施國家和省有關融資性擔保行業政策和法規,研究擬訂促進中小企業(非公經濟、民營經濟)發展的金融扶持政策,協調推進銀企對接,組織開展多渠道融資服務,健立健全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體系。負責國家、省、市財政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支持資金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進行監督管理和融資擔保業務指導,指導各區、縣(市)中小企業融資工作。
行政編製5名,其中處長職數1名、副處長職數1名。
(二十六)產業集群處。
負責組織協調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參與制定相關政策,指導開發區(園區)產業定位,扶持重點產業集群。指導瀋陽經濟區新城新市鎮產業發展和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培育壯大重點產業集群。負責市級財政性支持產業集群發展專項資金的組織實施。負責產業集群信息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區域對口經濟合作有關工作。
行政編製5名,其中處長職數1名、副處長職數1名。
(二十七)輕工紡織處。
負責輕工、紡織行業管理工作,擬訂行業產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經濟運行情況的監測分析。負責行業市級財政性專項資金支持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行業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組織策劃,行業轉型升級和產品結構調整的組織推進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家食鹽專營政策及國家、省鹽業法規,負責食鹽定點生產加工和批發企業的管理工作,規範和整頓全市鹽業市場流通秩序,指導和監督全市鹽業管理和稽查工作。
行政編製5名,其中處長職數1名、副處長職數1名。
(二十八)冶金建材處(市冶金產業發展辦公室、市稀土應用推廣辦公室)。
負責擬訂鋼鐵、有色金屬、建材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開展行業管理及經濟運行情況的監測分析。負責除石化之外的新材料產業的培育、應用推廣及行業產業政策落實和深加工產業的管理工作。負責稀土應用推廣管理工作,負責工業特種資源的保護管理工作。負責行業市級財政專項資金支持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行業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組織策劃。負責行業轉型升級和產品結構調整的組織推進工作。
行政編製5名,其中處長職數1名、副處長職數1名。
(二十九)石油化工處。
負責擬訂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重點領域專項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行業經濟運行情況的監測分析,負責行業市級財政性專項資金支持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行業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組織策劃,負責行業轉型升級和產品結構調整的組織推進工作,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
行政編製5名,其中處長職數1名、副處長職數1名。
(三十)醫藥處。
負責組織實施國家有關行業規範和規章,擬訂行業發展政策和規劃。負責行業經濟運行情況的監測分析。負責行業市級財政性專項資金支持項目的組織實施。負責行業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組織策劃。負責行業轉型升級和產品結構調整的組織推進工作。
行政編製5名,其中處長職數1名、副處長職數1名。
(三十一)培訓處(市企業引進智力辦公室)。
負責擬訂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配合有關部門對工業和信息產業人才需求進行預測,負責加強工業和信息產業企業家隊伍建設,組織工業和信息產業企業家進行工作交流與培訓,負責系統內幹部培訓工作。
行政編製5名,其中處長職數1名、副處長職數1名。
(三十二)財務審計處。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審計工作。
行政編製5名,其中處長職數1名、副處長職數1名。
(三十三)人事編製處。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和機構編製管理工作。負責瀋陽市經濟系列和工程系列職稱評審工作。
行政編製8名,其中處長職數1名、副處長職數2名。
(三十四)離退休幹部綜合處。
負責貫徹落實離退休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離退休幹部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離退休幹部的工資管理和局級以下離退休幹部的檔案管理,配合局內各處室處理離退休幹部來信來訪。
行政編製4名,其中處長職數1名。
(三十五)離退休幹部一處。
負責原市經委、市信息產業局、市機械行辦、市化工行辦、市冶金行辦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行政編製4名,其中處長職數1名。
(三十六)離退休幹部二處。
負責原市中小企業局、建材局、市輕工行辦、市紡織行辦、農機公司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行政編製4名,其中處長職數1名。
機關及直屬單位黨委(簡稱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行政編製4名,其中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職數2名。
截止2018年5月市經信委機關行政編製數216名(不含工勤人員),實有人員227人,其中公務員201人,工勤26人。
職務 | 姓名 |
黨組書記、經信委主任 | 田家 |
經信委副主任 | 孟然 |
經信委副主任 | 關 懷 |
紀檢組長 | 張文彪 |
老幹部局局長(副局級) | 李越力 |
市汽車產業發展辦公室專職主任(副局級) | 李華民 |
市裝備製造業發展辦公室專職主任(副局級) | 馬恩林 |
巡視員 | 劉一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