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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洪
惠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
林 洪,男,廣東惠州人,漢族,1966年9月出生,廣東省委黨校經濟學專業畢業,在職研究生學歷,1989年6月參加工作,1993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曾任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21年12月,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林洪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1989年06月後,任佛山報社記者、編輯;
1991年07月後,任惠州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綜合科科員;
1994年12月後,任惠州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綜合科副科長(期間:1997年4月至1998年12月掛任惠東縣新庵鎮委副書記);
1999年01月後,任惠州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秘書科副科長;
1999年05月後,任惠州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秘書科科長(期間:1996年9月至1999年8月參加廣東省委黨校經濟學專業在職研究生班學習並畢業);
2001年10月後,任惠州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副主任;
2003年03月後,任龍門縣委常委、縣委辦主任(期間:2003年9月後兼任縣政府黨組成員);
2004年01月後,任龍門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2009年02月後,任龍門縣委副書記、常務副縣長(主持縣政府工作);
2009年03月後,任龍門縣委副書記、縣長;
2013年12月後,任龍門縣委書記、縣長;
2014年02月後,任龍門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5年05月後,任惠東縣委書記;
2016年03月後,任惠東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6年11月後,任惠東縣委書記;
2017年01月後,任惠州市政府副市長,惠東縣委書記。
2017年04月-2021年10月,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九、十、十一屆惠州市委委員,惠州市八、九、十、十一次黨代會代表,惠州市十、十一、十二屆人大代表。
2017年1月11日上午,惠州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林洪當選為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7年04月,不再擔任惠東縣委書記。
2021年10月28日上午,惠州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三次會議審議人事任免事項。會議決定免去林洪的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職務。
2021年10月,惠州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林洪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廣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1年12月,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林洪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