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運輸
軍事運輸
軍事運輸簡稱“軍運”。組織和利用各種運輸工具輸送軍隊和軍用物資。保障部隊機動和完成後勤保障任務的重要手段。按任務性質分為按任務性質分軍隊調動運輸、供應運輸、後勤運輸、人員運輸和軍隊團體運輸等;按運輸方式分為汽車運輸、鐵路運輸、航空運輸、船艇運輸、管線運輸和人力運輸、畜力運輸等。戰時除用直達運輸、接力運輸、聯合運輸等方法外,必要時還採用迂迴運輸、單向運輸、隱蔽運輸、佯動運輸等方法。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大軍區後勤部和軍、師後勤部門都設有專門機構或人員負責軍事運輸工作。戰時,總部、軍區和國家交通部門,共同組成運輸指揮機構,實施運輸的組織領導。
古代軍隊主要靠人力、畜力及以人、畜、風、水等為動 力的車、舟進行運輸。據中國《詩經·小雅·六月》記載,公元前823年周攻?狁之戰中曾用兵車載運士兵和服裝。前5世紀,古希臘斯巴達軍隊每個士兵帶有奴隸跟隨背運裝備、給養,乃至救護主人。公元19世紀初至20世紀初,蒸汽機在船舶和鐵路機車上的應用,內燃機汽車、飛機的相繼誕生,為軍事運輸提供了新的運輸工具。主要有:①按運輸方式分為鐵路軍事運輸、公路軍事運輸、水路軍事運輸、航空軍事運輸、管線軍事運輸和人力畜力軍事運輸等。②按運輸對象分為人員運輸和物資運輸。人員運輸包括部隊輸送、兵員運輸、傷病員運輸等;物資運輸包括武器裝備、彈藥、油料、車輛等運輸。
1859年,拿破崙三世在義大利作戰時,法國軍隊利用鐵路在90天內向義大利戰區運送士兵60.4萬人、馬12.9萬匹及大量輜重。1881年,中國清朝政府海軍利用唐山—胥各庄鐵路(今京沈鐵路一段)運煤,是中國使用鐵路運輸工具實施軍事運輸的開始。1919年,中國軍隊開始使用汽車進行運輸,以後飛機也被用于軍事運輸。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初期主要是利用人力、畜力進行軍事運輸,1937年開始組建汽車隊,1946年開始使用鐵路進行運輸。解放戰爭中,中國人民解放軍利用鐵路、公路和人力畜力運輸,有力地支援了遼瀋、平津和淮海等戰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隨著軍隊裝備的改善和國家交通運輸的發展,軍事運輸也得到相應發展,相繼設立軍事交通管理機構,建立健全運輸管理制度,以保障國防現代化建設和軍隊作戰的需要。
各個國家根據政治、經濟、軍事、交通和地理等條件進行選擇。美、英等國軍隊向海外機動和補給時,以海運、空運為主;在陸戰區內的運輸,美軍以公路運輸為主,蘇軍以鐵路運輸為主。中國人民解放軍根據軍隊的技術裝備、交通設 施、運量大小、距離遠近和時限要求等因素綜合選用適當的運輸方式。通常運量大、運距遠時,選用鐵路運輸方式,運距近時選用公路運輸方式,在水運條件較好的地區選用水路運輸方式,小批量、緊急任務選用航空運輸方式,量大流體物資可採用管線運輸方式。戰時,針對時間急、運量大、運輸線不固定和受敵嚴重封鎖等情況綜合選用運輸方式,揚長避短,發揮每種運輸方式的特長和優勢。
國外軍事運輸管理
軍事運輸管理採取集中統一和分級管理相結合的辦法進行,通常由軍隊設立的專門機構負責。美軍的陸、海、空運輸由美國運輸司令部(又稱聯合運輸司令部)統一指揮;海上運輸由海軍軍事海運司令部負責;從本土到海外的空運,由空軍軍事空運司令部負責,戰區的空運由戰區空軍司令部組織;陸地、內河軍事運輸由陸軍軍事交通管理司令部和戰區運輸指揮部門負責。蘇軍的鐵路、水路軍事運輸由軍事交通部門負責;航空軍事運輸由運輸航空兵、軍事交通部門和民航部門共同負責。
國內軍事運輸管理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鐵路、水路軍事運輸,由軍事交通部門和國家鐵道、交通部門共同組織實施;航空軍事運輸,由總部、軍區、空軍軍事交通部門和國家民航部門統一組織;公路和管線軍事運輸,由軍隊後勤部門負責。軍事運輸須嚴格按照規章規定和迅速準確、安全保密、綜合運用、經濟合理的原則組織實施。
鐵路軍事運輸的範圍依運輸對象的不同,分為人員運輸和物資運輸兩大類。
1.人員運輸
(1)部(分)隊(含預備役)調動、參戰民兵(工)民兵高炮分隊打靶。
(2)軍隊機關、院校、醫院、倉庫、在編軍工廠的搬遷。
(3)兵員補退,傷病員移送,戰俘遣送。
(4)軍以上機關批准的執行其他軍事任務的人員運輸。
2.物資運輸
(1)軍用的武器、彈藥、油料、車輛、軍需、器材、藥材、機械設備、營(裝)具、軍馬(犬)和保障前方作戰的裝備物資。
(2)國防科研、援外、進口的軍用物資和搶險救災的物資。
(3)軍隊在編軍工廠生產的軍用成品和用于軍工生產的機械設備,軍需生產和軍事裝備維修的原料。軍辦農場的農業機械。
(4)國防工程、營房的修建用料(普通的磚、瓦、砂、石及國家或地方鋼廠出廠的鋼材除外)和配套的裝修材料。
(5)使用貨車運輸的軍隊幹部轉業、離退休和調動的搬家物資。
(6)總部、軍區、軍兵種、國防科工委在全軍(區)範圍內統一調劑和部隊從生產基地運回駐地的糧食(含玉米、高梁米)食油(含油菜籽、芝麻、花生)大豆和肉類、魚類等主要農副產品。
總部調撥或軍區、軍兵總、國防科工委統一籌措運往邊防和高原部隊的主副食、水果。
(7)總部和鐵道部批准的其他物資。
3.不能按軍運辦理的軍隊運送人員、物資情況
(1)未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批准的軍品外貿運輸。
(2)收取勞務費、服務費、演出費的人員運輸。
(3)凡屬經商性的各種運輸。
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以軍運名義將軍運範圍以外的運輸按軍事運輸辦理。對違反軍運規定的,發站拒絕承運,到站發現時按商運運價的2倍進行處罰。
交通運輸工具的不斷改進,運輸網的日趨完善,給軍事運輸提供了有利條件。
運輸管理將廣泛採用電子技術,建立統一高效的指揮調節系統,實現管理自動化。組織運輸將採用統籌法,綜合運用各種運輸方式,增強運輸綜合保障能力。
在運輸方法上,將採用集裝化運輸和背負運輸(公路稱為載車運輸、水路稱為滾裝或載駁運輸),組織聯運直達,以提高運輸能力,保障部隊機動和物資補給更加快速、準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