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順義區統計局

北京市順義區統計局

(五)工業統計科。組織實施全區工業、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八)服務業統計科。

正文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政府關於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北京市順義區委、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政府關於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京順發〔2009〕33號),設立北京市順義區統計局(簡稱區統計局)。區統計局是負責本區統計和國民經濟核算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轉變的職責。
1.加強對區域發展及產業發展情況進行監測評價和為中央、市屬駐區單位提供統計服務的職責。
2.加強對各鎮、街道辦事處、經濟功能區和各部門統計工作的指導和綜合協調,加強對統計調查項目、統計標準和統計數據發布的管理。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北京市關於統計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統計制度、統計標準;擬訂本區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和統計制度、統計標準的實施。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
(二)負責貫徹執行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本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區地區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管理各鎮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負責組織實施全區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區情區力的普查及專項調查計劃、方案並組織實施。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區情區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負責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各行業的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地質勘查、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負責組織實施全區能源、投資、價格、收入、科技、勞動力、旅遊、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負責組織各鎮、街道辦事處、經濟功能區和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七)負責對全區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各鎮、街道辦事處、經濟功能區和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九)指導本區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統計教育和培訓,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統計專業資格考試,參與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和職務評聘工作。
(十)負責擬訂本區統計信息工程建設規劃,組織建立和管理全區統計資料庫和統計網路。
(十一)承辦區政府和市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統計局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機關公文處理、檔案、保密和會議組織工作;機關重要文件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工作;負責信訪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審計、車輛管理、基建、國有資產管理、調查物品的採購等工作。負責監督指導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法規科。
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起草本區統計方面的制度、規定;承擔機關行政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備案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承擔行政複議、應訴的有關工作;負責統計法規宣傳工作;承辦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核准宣傳、新聞和出版單位發表尚未公布的全區性統計資料。
(三)綜合統計科。
負責對全區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綜合分析和統計預測,提出宏觀調控諮詢建議;組織、整理、對外提供全區經濟、社會等綜合統計資料;管理和審查統計數據的使用;負責統計報表審批與備案;提供本地區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及有關綜合分析報告;組織實施全區金融業統計調查有關工作,建立健全金融統計制度;搜集和整理全區經濟社會統計資料,編製整理本地區統計資料;負責橫向統計信息交流;負責全區統計數據發布和統計新聞宣傳;組織指導綜合統計基礎工作。
(四)農村經濟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區農業普查、農林牧漁業統計調查、農村基本情況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五)工業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區工業、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六)固定資產投資科。
組織實施全區建築業、房地產業、市政建設和固定資產投資統計調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進行統計分析;負責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七)商貿外經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區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的統計調查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對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八)服務業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區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體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文化創意、旅遊會展、體育、物流等新興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進行統計分析;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九)社會與人口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區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勞動力調查、工資統計以及全區科技、社會發展基本情況、各類功能區等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進行統計分析;組織實施全區對婦女兒童兩個發展規劃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評價;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十)人事教育科。
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人事、機構編製、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紀檢監察工作。
四、人員編製
區統計局機關行政編製32名(含紀檢、監察專項編製)。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科級領導職數10名。
機關工勤事業編製6名。

現任領導


北京市順義區統計局局長:武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