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普塞特

李普塞特

李普塞特於1922年3月18日生於美國紐約,畢業於紐約市立大學和哥倫比亞大學,曾在加利福尼亞大學伯克利分校哈佛大學斯坦福大學任教,主攻政治社會學、社會分層理論、公共輿論以及知識分子的社會學研究,擔任過美國政治學主席、社會學研究學會主席。在政治學、社會學領域研究頗豐。根據美國一家研究機構的統計,李普塞特曾經是美國政治學者中被引用最多的學者,由此可見,他在美國政治學界的影響之深。《政治人》一書是李普塞特的代表作之一,出版后引起學術界的巨大轟動,從而也奠定了李普塞特在美國乃至世界理論界的學術地位,該書還被評為美國普利策獎

簡介


想了解一個國家的特點,身為外國人好像有所助益:還有誰比法國貴族托克維爾(Alexis de Tocqueville)更明白美國的特性呢?死於2006年12月31日的西摩·馬丁·李普塞特(Seymour Martin Lipset)並不是外國人,甚至他都不能算是移民。他出生於美國,他的父母剛剛從俄國移民到美國一年,當時第一次世界大戰剛剛過去沒有幾年,嚴格的移民法還沒有開始生效。李普塞特出生在哈萊姆區(Harlem),成長在布朗克斯(Bronx),就學於紐約城市大學(City College of New York)。李普塞特曾經說,他的個人背景和鮑威爾(Colin Powell,美國前國務卿)類似,只是鮑威爾從軍參加了ROTC(Reserve Officers' Training Corps),而李普斯特參加了“托洛斯基派青年社會主義者同盟”(Trotskyite Young People's Socialist League)。他父母希望他作牙醫,但是他的興趣在其他方面 -- 比如為什麼其他美國人不像他在大學里的同學那樣對社會主義那麼有好感。
李普斯特開始研究美國規則或者說北美規則的獨特性。他的博士論文也是他的第一本書,發表於1950年的《農業社會主義》(Agrarian Socialism),內容是關於加拿大農業省薩斯喀徹溫的“社會信用運動”(Social Credit movement in the Canadian province of Saskatchewan)。在長期的工作里,他一直關注加拿大的變化,把這個前英國殖民地作為選擇不同道路的試驗場。他在出版於1990年的《大陸的分隔》(Continental Divide)一書里比較了美國和加拿大。他早期關注的另一個題目是工會民主(Union Democracy),對“國際印刷工會”(International Typographical Union)進行研究。在他任職的哥倫比亞大學,加州大學柏克利分校,哈佛大學,斯坦福大學,喬治梅森大學胡佛研究所,伍德羅威爾遜中心(Woodrow Wilson Center),發展政策研究所(Progressive Policy Institute),美國企業研究所(American Enterprise Institute),他橫跨政治學和社會學兩個學科,成為唯一一個主管“美國政治學學會”和“美國社會學學會”(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and American Sociological associations)的人。
李普塞特的經典著作《政治人:政治的社會基礎》(Political Man: The Social Bases of Politics)在1960年出版,這本書賣出了40萬冊,成為標準的教材。3年後《第一個新國家》(The First New Nation)出版,該書分析了美國的獨特之處,涵蓋了學生政治(student politics),右翼極端主義(right-wing extremism),大學教授的政治(the politics of professors),公眾對制度的信心(或者公眾對制度的信心缺乏),猶太人在美國生活中的位置。他一共寫了21本書,編輯了25本,還寫了幾百篇學術論文。人們引用他的著作超過當代任何其他政治學家或社會學家,在亞馬遜書店搜索他的名字,會返回3015個結果。

個人成就


李普塞特是個不容忽視的學者,他發展了一套量化人類行為的新辦法,但他並不是難以接近。在訓練研究生上他很慷慨,鼓勵他們發表自己的研究成果。在對話和訪問中,他展現了對各種學術論文的了解,甚至是那些和他研究的主題不大相關的主題,他都可以輕鬆的大段講述統計數據。他身材高大顯眼,態度溫和,富有幽默感。
歷史學家John Patrick Diggins總結李普塞特一生的成果,認為他“向美國解釋美國”,他是托克維爾的傳人。他解釋了美國的很多獨特之處:正如記者Martin Walker所說,為什麼美國人展現了類似伊朗人程度的宗教熱情,為什麼他們反感投票卻對志願機構興緻高昂。李普塞特感激宗教在塑造國家性格上的作用。在2000年一次採訪中他說,“美國是世界上唯一一個基督新教國家(Protestant sectarian country),新教教派道德感很強,相信人應該做對的事情,而不是其他人認同的事情。”但他並不美化美國。他指出和印第安人簽訂的條約經常被違背,“不是政府違背了條約,而是當地居民,”與加拿大相比,在Custer's defeat之後(1876年,Custer帶領的美國騎兵和印第安部隊進行了一場血腥戰鬥,Custer的部隊被人數占絕對優勢的印第安部隊消滅),“殲滅了大量美軍的印第安蘇族(Sioux)會在跨過美加邊界之後向6個皇家騎警投降!這麼做的原因是他們知道和英國女王簽訂的條約得到了信守。”
和很多他在大學時期的同學一樣,李普塞特在這些年裡的政治立場逐漸走向右翼,儘管從不傾向共和黨。但是他對冷眼觀察的興趣超過極力說服。他認識到美國強大的地方,也正是他脆弱的地方。在1996年出版的總結性的《美國的獨特性》(American Exceptionalism)一書中他寫道:“我把美國的組織原則和國家政體看作雙刃劍,社會的許多負面特點,比如收入不等,高犯罪率,低投票率,強大的道德感而有時引起對政治和倫理少數派的不寬容,都和一個讓人傾慕的開放民主社會裡的沿革和特性有聯繫。”他認識到民主政府的成功不但依賴於制度設計,還依賴於偉大的領袖——政治學名詞就是“獨立的變數”(independent variables)——而美國在這點上格外幸運。
“上帝對美國的眷顧是沒什麼可懷疑的,當需要的時候美國出了華盛頓林肯,和羅斯福,”李普塞特寫道。他補充說,“在寫上面的句子時,我相信自己在得出一個學術結論,儘管我承認,我是作為一個自豪的美國人寫出上面的話的。”上個世紀以前,沒有誰比托克維爾更好的向美國解釋了美國。而在上個世紀,幾乎沒有誰比李普斯特做的更出色。